第二十一章:會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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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把趙筱雨和馮程程拉到一旁,湊到她們耳邊低聲道:“我知道了,一定是因為許師兄。”

    馮程程皺眉,往林巧的方向看了一眼,後者仍在發愣。

    趙筱雨揉了揉被朱萌噴出的熱氣弄得癢癢的耳垂,沒能跟上節奏:“這關許師兄什麽事?”

    “方才我打了電話給許師兄,說巧巧不舒服,他肯定是來過了。”

    朱萌說著,慢慢走近林巧,輕輕叫了一聲:“巧巧。”

    林巧回神,下意識地站起,膝蓋上的書被碰落在地,發出“啪”地一聲響,倒把自己唬了一跳。

    朱萌把手提包隨手扔給馮程程,拉著林巧坐回沙發:“巧巧,許師兄跟你說什麽了?”

    林巧看了她一眼,俯身拾起掉落在地的書,往臥室走去:“什麽也沒說,我有點累,先睡了。”

    當事人拒絕多談,旁觀者就算再八卦,有心有力也使不上。

    翌日一早,林巧和他們在餐廳用早餐的時候,隻見林少深幾個,卻獨獨沒有看到許書言的身影,不由眼神一黯,默了聲音。

    朱萌見狀,立刻向林少深詢問,得知許書言昨晚因為有急事,提前回去了。

    他離開,卻沒有跟她打招呼,果然,是她太高看自己了。

    雖然麵上未曾表露半分,但是心裏的失落卻是真實存在的,林巧機械地嚼著嘴裏的食物,再提不起半點食欲。

    “怎麽也沒見葉菁師姐,不會是和許師兄一起回去了吧?”馮程程四下張望了一圈,用叉子叉了一塊雞胸肉,放進嘴裏慢慢地嚼著。

    趙筱雨撚起一顆葡萄塞進馮程程嘴裏:“吃你的早餐吧,有吃的還堵不住你的嘴。”

    一頓味同嚼蠟的早餐結束,林巧接到委托人的電話,說是找到了案件的新證據,需要找她商議,希望她能抽時間處理,正好她也想早些回去,順便把明月的案件再重新梳理下,明天好去會見,便跟他們打了聲招呼,收拾東西,獨自開車回去了。

    短暫休息後,忙碌的工作仍在繼續,林巧又恢複了熬夜加班加點趕案件的狀態。

    盡管是第一次接手刑事案件,但由於以前在檢察院的實習經曆,處理起來卻一點都不陌生,她在看守所的值班室登好記,領卡進入訊問室。

    “你是明月?”林巧上下打量了一下隔著鐵欄,低頭畏畏縮縮坐在裏麵的小姑娘,確認著身份。

    小姑娘飛快地抬頭看了一眼林巧,複又低下了頭:“是。”

    小姑娘長得挺好看,雖然瘦小,可是身材比例卻非常好,許是受驚嚇過度,整個人精神不太好,臉色灰敗,氣息很是頹靡。

    “別怕,我是你的代理律師,我會幫你,你能把那天的情況跟我說說嗎?”林巧打開電腦,準備做詢問記錄。

    小姑娘卻低頭沉默著,沒有回答林巧的問題。

    她也不逼她,靜靜地坐著,耐心地等著。

    五分鍾過後,小姑娘終於開口:“他,死了嗎?”

    沒頭沒腦,林巧卻知道她想問什麽:“嗯,那一刀,正中要害,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無力回天。”

    小姑娘身體微微抖了抖,手指狠狠地揪著凳子邊沿,那天發生的一切,簡直就是一場噩夢,那一刀下去,她知道,她的人生就此完了,可她,別無選擇。

    “他活該,他就是個畜生。”明月猛然抬頭,看著林巧咬牙切齒恨恨道,空洞的眼神裏,除了恨,還有潛於眼底的,深深的恐懼。

    “我,我會被判死刑嗎?”她又低了頭,沙啞的聲音裏,透著絕望和害怕,到底年少未經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女娃,別說殺人,就是殺隻雞,拿刀的手都怕是會抖上幾抖。

    林巧停止敲擊鍵盤,從包裏拿出一包紙巾,抽了2張遞過去:“來,把眼淚擦擦。”

    明月半晌沒動,片刻後,才緩緩伸出手,接過了紙巾,往眼睛上抹了抹,又擤了擤鼻涕。

    林巧留意到明月方才伸過來的手,手臂好幾處都有瘀痕,應是扭鬥後處理不及時,留下的痕跡。

    “手傷還痛嗎?”林巧翻開卷宗的訊問筆錄,繼續問道:“是那個時候弄的,對嗎?”

    明月撫了撫臂上的瘀痕,噩夢般的一幕如潮水般席卷而來,身體止不住地簌簌發抖,哽咽著聲音,輕輕“嗯”了一聲。

    “之前你跟公安機關說,你是因為討薪不成,惱羞成怒才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水果刀,殺了胡天民?”

    “不,不是這樣,是胡天民他要強暴我,我,我情急之下才抓了案幾上的水果刀自保的,我……我沒有殺他,是他自己撞過來的,律師姐姐,我真的沒有殺他,沒有……沒有……可他們不聽……”

    明月著急辯解,銬著手腕的手銬因為身體的劇烈抖動,不時發出叮當的響聲。

    在外守著的警員聽到響聲,開門進來喝道:“明月,老實點兒。”

    林巧看到明月的眼神在觸碰到警員的一刹那,身體禁不住瑟縮了一下,看樣子在訊問過程中,吃了不少的苦頭,刑訊逼供的情況,近年來雖有禁止,卻依然時有發生。

    林巧放緩聲音,安撫道:“明月,別怕,把那天發生的情況仔仔細細地跟我說一遍。”

    在明月斷斷續續的敘述中,林巧大概了解了事情的經過,一起頂多算是過失殺人的案件,又或者連過失殺人都算不上?

    退一步講,姑且不論到底過失與否,但最起碼,並不是起訴意見書裏所擬定的罪名——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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