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占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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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氣兒這東西,沒人嫌棄多的。

    作為樂手的他是深知這個道理的。

    再說了,他們都十多年沒見麵了,說不準兒能從她帶過來這個女生嘴裏得到這丫頭這些年的過的如何。

    隻是沒想到,她的確是帶了一個女孩過來,但是附帶的,帶過來一個麵色很冷的帥哥,看著眼熟,有點印象,好像在哪兒見過——畢竟那麽出眾的長相,見過一麵是不可能這麽輕易忘掉的。

    哦,想起來了,就是他和範玲深談的那天,這個人好像送什麽東西正要離開,和自己撞上了。

    吃飯的時間並不長,一個多小時而已,不過孟聰覺得很不舒坦就是了。

    知道了這個叫蘇子祥的男生是範玲的死鐵,關係特別好,而那個本來要帶過來的女生就是他的親妹妹。

    也看到了那個男生眼中的占有欲。

    對,沒錯,他絕對不會看錯這種眼神。

    可能他本人都沒察覺,自己的眼神多麽具有侵略性,就像一個保護者站在需要保護的人身邊,盡量的掩飾自己,卻不能讓人忽略他的目光。

    看來,她身邊真的不缺陪伴她的人。這種感覺真的不好。

    當時哥哥離世,他還記得那個明亮的女生倔強的不流出一滴眼淚,站在媽咪身邊,輕輕的拍著媽咪的肩膀,說著安慰的話。明眼人都能看出來,真正需要安慰的,或許就是這個強顏歡笑的女生。

    他記得自己曾經問過她,為什麽覺得悲痛卻不哭出來。

    她怎麽回答的?哦,是這樣的。

    她說,是悲痛,悲痛的快要死掉了,但是已經有那麽多人跟著悲痛了,自己就不需要再去湊熱鬧了,倒不如承擔起安慰別人的角色,等到大家都堅強起來的時候,自己再找一個沒人的角落去哭泣。

    有的時候,哭泣並不是代表悲痛,微笑也不是代表歡樂,隻能說,這兩種表情裏承擔了太多它們無能承擔的內容,導致它們的作用變質了。

    而範玲就在體會著這種變質。

    孟聰很多時候都會想,如果當時自己不會跟隨父母回到那邊,而是固執的在這邊陪著那個強顏歡笑的女生,是不是有資格站在她身邊的那個人,就是他了?

    如果自己當時不是去混演藝圈,而是乖乖的聽從父母的安排,接手公司事務,是不是就會早一些的回到這裏,早一些的回到這個女孩身邊。

    ……

    第一次見到範玲的時候,他和孟哲七歲,範玲四歲。

    胖乎乎的小丫頭穿著豔紅色的洋裝,拿著小扇子撲蝶,每次孟聰回憶到這一刻的時候,總有一種穿越了的感覺,好像這個丫頭並不應該生活在這個時代似的。

    他和孟哲正好路過,孟哲那個時候身體就不是很好,他陪著坐在一邊休息,兩個人就這麽默默的看著那個小丫頭在草地上跑來跑起,時不時傳來笑聲。

    不過那次見麵,可能哥哥已經忘記了,隨後他就跟著爹地出國了。

    等到他再次回來,看到的就是那個已經褪去了嬰兒肥的女生,而此刻站在她身邊的男生,是自己的哥哥。

    那是他第一次覺得心疼。

    這個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孩,居然背棄了自己,站在了自己親哥哥身邊。可能是國外的生活很鬆散,也或許是爸媽把太多的精力都放在哥哥身上,很少去管束自己,叛逆期提前到來。

    他什麽事情都在和哥哥做對,每晚路過哥哥房間的時候,都能聽到他的歎息聲。

    現在想想,如果不是自己的愚蠢,可能哥哥也不會那麽早就離開。

    而那個女孩最終還是找到了自己,在作為一個外人都看不下去了以後。記得當時這個凶悍的丫頭對她說了什麽?

    你知道你這麽做叫什麽麽,叫幼稚。他是你的兄長,不會和你一般見識,但是如果你做的太過了的話,我絕對不會就這麽眼錚錚的看著你欺負他。

    當時自己說了什麽呢?你是誰,以什麽身份警告我。

    那丫頭臉漲得通紅,磕磕巴巴的說,隻要你記住我的話就行了,別的不該你問的別問……

    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孩子為了自己的哥哥來警告自己,這是不是他遇到的最大的一個玩笑,不過到後來也釋然了,心說,反正這個丫頭是在自己看得到的範圍內,這就好了,不管她是以什麽名義在自己麵前。

    等混熟了以後,才發現,原來她並不如自己想象的那麽堅強。

    隨後他被送回倫敦,在那邊接受教育,等再次踏上這個國土的時候,見到的卻是自己哥哥的葬禮,而那個女孩,一襲黑衣,冷漠的看著人們來來走走,安靜的站在媽咪身邊,靜靜的凝視著自己哥哥的遺像,就好像恨不得把這個人深深的刻在骨髓中。

    他當時想,如果自己有足夠的能力,當時如果自己再堅強一些,是不是就不會眼睜睜的看著她受這麽多傷?

    而隨後自己在整理哥哥遺物的時候發現了一封寫給自己的信,上麵列的清清楚楚,全部都是範玲的喜好,到了最後,他哥哥用那種他幾乎都忘了什麽時候和他說話的俏皮口吻寫道——我早就知道你喜歡她,但是沒辦法,管不住自己的心,上麵都是她的喜好,如果可以的話,請你代替我好好的照顧她,就算是,我對你的補償吧,誰讓你總和我對著幹,_孟聰覺得如果不是當時自己身體素質比較好的話,完全有可能直接氣昏過去。

    ……

    哥哥死亡的真相一直都沒有告訴範玲,那個傻丫頭一直以為是自己的任性把哥哥帶出來才導致後來心髒病突發,沒有搶救回來才導致哥哥的死亡。

    其實根本就不是這樣。

    一開始所有人幾乎都這麽認為,但是他覺得不可能,醫生是他熟知的,他曾經對他說過,孟少的病控製的很好,不出差錯,十年以內不會有生命危險。

    那為什麽這句話說完剛過了幾天,就遇到這種事情?

    這世界上可沒有那麽多巧合的。

    果然,事實證明猜測很多時候都是事實,他親哥哥是中毒死的,嫌疑人就是他哥死之前接手的那個工程的對頭公司,覺得辦的神不知鬼不覺,誰知道還是被他給揪出來了。

    對方覺得不過就是一個富二代而已,死了就死了,卻忘記查了他家族背景。

    他媽咪接到他的調查報告的時候差點暈過去,當時給他爹地打電話的時候手都是哆嗦的,他隻聽到他爹地那邊說了一句話——一定要讓他們付出代價。

    代價?沒錯,那個代價很恐怖,隨後他爸媽怎麽做的他就不知道了,隻知道,某天看報紙,那家地產商家裏一夜死亡,公司財產全部被掏空。生前買賣人命,販毒等等罪行證據扔給警局,當然包括給他哥哥下毒這件事。

    不過那家報社是在國外,國內沒有接到一點消息,範玲自然也不可能知道原因了。

    畢竟,國內業界不過少了一個競爭對手,而且也算是為整個社會清除了一塊毒瘤,其實最重要的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查出到底是誰製造的滅門慘案,當然,當時他爸媽也接受過警方調查,不過到最後都不了了之,因為沒人會對那種過河拆橋的人有太多的憐憫心,自然就不會有人狠揪著這件事情不放了。

    後來孟聰就一直在國外完成自己的學業,直到研究生畢業了才知道他哥哥死後不久,範玲的爸爸也去世了。

    這事他爸媽一直都知道,隻是沒人告訴他而已。

    他一直很不能理解,為什麽明知道他把那個女孩看的比誰都重要,為什麽這麽重要的事情反而不告訴他?

    他媽咪對他說,不是她不想告訴,而是他們去參加葬禮的時候,範玲親口對他們說的,希望孟聰可以好好的完成學業,以後能對公司發展做出些貢獻,畢竟,阿哲已經不在了,她不希望孟叔叔阿姨有一個隻為了兒女私情其他什麽都不是的兒子。

    這是範玲的原話。

    孟聰聽過,隻是點點頭,便回到屋子裏繼續學習了。

    隻是沒人知道的是,他在進入演藝圈並且取得一定成功的時候,一次和朋友聚會,喝多了,不小心說出了自己當時很記恨父母,因為他們沒告訴他最愛女孩的事情。

    這事兒後來被幾家報社曝光了。

    孟聰一直沒有出麵解釋這件事情,後來也被經紀公司花錢打壓下去了,從那時候開始,孟聰就學會了戴上麵具,直到這次回到這邊開演唱會,也是一直以來就計劃好的。

    他說,如果我足夠強大了,是不是就有資格站在你身邊,保護那個明明悲傷的要死卻依舊要強顏歡笑的女孩。

    是不是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不需要在角落裏默默的看著這個女孩向前走下去,不需要有什麽借口,而是以一個男人的身份站在他身邊。

    隻是,當他解開心結,來到這個城市的時候,卻發現那個女孩身邊有了這樣一個人。

    孟哲手裏拿著那個名叫“蘇子祥”的人的資料,不覺得有些泄氣,不知道自己努力了這麽多年到底是為了什麽?這個男生在她最痛苦的時候出現,在她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出現。

    這個男生陪伴她走過花季雨季,走過初出校園的迷茫期,直到現在事業成功。

    自己離開的這些年的空白,都由這個男生補齊。

    那麽自己的再次出現,是不是就有些莫名的滑稽?

    明明他們都過得那麽好,一切都那麽美好,自己突然出現,會不會破壞了什麽?

    已經沒有哥哥作為牽絆的自己,會不會依舊如以前那樣,靜靜的站在一邊安靜的看著那個女孩微笑,而什麽都不去做。

    他來到這個城市的時候試想過很多結果,可能這個女孩已經結婚,有美滿幸福的家庭,不過他覺得不太可能,憑他哥哥在範玲心裏的地位,讓她去和一個她不愛的人組成家庭,倒不如做一輩子老姑娘比較適合她。

    或者可能她一心撲在事業上,事實證明她也是這麽做的,一心撲在解決離婚案件這項偉大的事業上。什麽感情之類的,在她看多了太多原本美滿的家庭鬧到最後惡語相向,便覺得那東西不如軟妹幣來的實際。

    與其說她對感情遲鈍,倒不如說她根本就沒有注意身邊還有那麽多雙眼睛在盯著自己。

    其實這樣也好,孟聰笑笑,那個和自己沒事兒耍耍嘴皮子的然兔子,每次都能把自己說的無語的蘿卜兔,還依舊在自己麵前,十幾年的空白好像被什麽給填滿了一樣,就如同這十多年他們並沒有分開過一樣。(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