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聽我說一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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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的很多小孩子都青睞於肯德基麥當勞之流,秦子陽也不例外,我雖然不怎麽喜歡進這種地方,但最後還是去了。

    今天秦子陽是老大,我自是一切以他的喜好為先。

    我們走進店裏的時候,有人往我們這邊看了看,低聲說了一句話讓我有點介懷,那人居然說主編老牛吃嫩草。

    首先我跟主編並不是那種關係,其次我們跟她素昧平生,她憑什麽亂嚼舌根?世上就是有這麽多無聊之極的人。

    有這等閑工夫去搬弄別人的是非,不如多花點心思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上,那不是更有意義的多麽?

    主編和秦子陽是走在前麵的,估計他沒有聽到,而我即便是聽到了也隻是在心裏暗自生氣,罵那人幾句,也不可能跟她鬧,向她解釋然後要她道歉什麽的。

    我還沒有笨到這樣惹是生非,提高自己的關注度,不過我找位置的時候卻是特意避開了那女人,與她離得遠遠的。

    吃完午餐之後秦子陽有點犯困,主編就帶他去了車裏讓他死睡在後排座位上,順便把手機給他留下,讓他醒來後直接打我的電話。

    現在的孩子這麽小就知道用手機了,想當年我這麽小的時候別說是使用了,連見都沒有見過。

    記得我第一部手機還是上了大學才買的,寶貝的跟什麽似得,那款式功能什麽的都弱斃了,再看看現在,我隻能嗬嗬了。

    這大概就是時代的發展吧。

    主編可能是看出我中午沒怎麽吃東西,在秦子陽睡了之後又帶我去了一家餐廳,我們重新吃了一頓。

    吃飯的時候他跟我說:“小夏,我看今天不是你向我借了陽陽陪你一天,而是你在陪著陽陽和我。”

    我笑笑,“在你看來也許是這樣,但對我而已,今天的確是子陽在陪我,要不是他,我也沒機會去玩那些玩意兒啊,你說是不?”

    主編吃起飯來很斯文,吃完了嘴裏的食物之後才會再次開口,“可你也不是真的想玩。”

    我以前倒是沒有這習慣,有時候就算是滿嘴的食物都會含糊不清的跟謝誌清說話。

    現在麵對主編,我突然發現自己這樣是很沒禮貌的,便也開始學起了他的樣子,直到把食物咽下去才說話。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還真的很想玩玩看,誰讓我小時候沒有這東西呢,可我又沒孩子,再想去也不好意思啊,臉皮沒這麽厚啊。”

    主編笑了起來,“你這人還是還挺有意思的,看你在公司都是不怎麽說話,以為你是個內向的人,沒想到私下這麽開朗。”

    我忍不住吐槽,“那還不是因為辦公室裏無事生非的人多,誰敢隨意開口啊,也許一句無心的玩笑話都能引來一堆的非議。”

    主編點點頭,“這倒也是,不過每個公司都會有那麽幾個人,也不隻我們辦公室裏有。”

    “是啊,否則我老早就跑的無影了,哪能忍受到現在啊。”我無奈的歎氣,“如今世風日下,也真是讓人累覺不愛。”

    主編笑笑,未置可否,也未接話,隻是看著我。

    我心裏打起了小鼓,猶豫不決的問他,“那個,主編,今天這樣算不算還了上次陪子陽吃飯的人情?”

    他高深莫測的扯了扯嘴角,看上去有種別樣的誘惑力,讓我突然想起了一個時下流行的詞:大叔。

    跟主編共事這麽多年,也單獨跟他在一起過,可從來也沒有像現在這樣仔細看他的臉。

    一來是我向來沒有看人臉的習慣,那叫以貌取人;二來則是,他是我的上司,我不太敢使勁盯著他看。

    現在這麽近的一觀察,我覺得他還是個很好看的男人,但跟小年輕說的帥字是不挨邊的。

    什麽都敏俊兮,李敏鎬歐巴,都沒任何的關係,隻是看著讓我看著很舒服,有點像《家有兒女》中的那位老爸。

    主編好像被我看的有點不好意思了,臉居然紅了紅,別開目光不看我,隻是淡淡的開口回答我的問題。

    “你也許會認為這是我在還人情,但站在我的立場上,我反而覺得自己又欠了你一個人情,心裏更加不安了,按照你這個方法,我這輩子怕是都沒辦法還清了。”

    “是這樣嗎?”我幹笑兩聲,也收回了視線,看向玻璃窗外,外麵是個大千世界。

    其實我今天借秦子陽隻是個幌子而已,若是主編接受這是還人情,那我就算了,要是他不接受,那我還有其他的事。

    現在他擺明了不接受,那我是不是真的要做心裏真正想做的事呢?我有點糾結了。

    “你不高興?”沉默了太久,主編再次開口了。

    我搖搖頭,下定決心般的說道:“要是這都不算是還人情的話,那你就聽我說一件事吧。”

    主編扯過紙巾擦了擦嘴,“什麽事?你說。”

    我鄭重其事的說道:“這個你若是相信,那就當真事聽,不信則當做故事聽,如果不願發表意見的話,可以不用告訴我你真正的想法。”

    他點點頭,安靜的等我往下說。

    我也沒讓他久等,調整好了情緒便把徐老太婆怎麽一步步害死我的孩子的事告訴了他。

    跟主編說這件事也沒有別的意思,隻是在心裏憋得太難受了,想要找個人一吐為快。可該找誰,卻是個大難題。

    記得以前不知道在哪看到過一段資料,說是很多犯人在作案之後雖然當時跑了,但很多到了最後還是會被抓到,接受應有的懲罰。

    這其中的原因便是他們隨著時間的沉澱,會忍不住把心裏的秘密說出來,然後知道的人越來越多,他們東窗事發了。

    像這種情況可以用一個簡單的詞來概括,叫做分享的欲望。

    我雖然不是在逃的犯人,可我卻是個真正的凡人,心事太重,便也會想要找人分享。

    若是找親人,好朋友,除了堂姐之外,其他人都不合適,我爸媽肯定接受不了,朋友則可能會同情我,為我感到不平。

    而堂姐,她已經知道了,還跟我一起查過,一個人的分享,還遠遠解不了我的欲望。

    可要是找個普通朋友,誰又能保證這人不會把我出賣,轉身就將這事兒分享給別人了?

    若是隨便在大街上拉個人的話,人家又憑什麽要聽我說這麽一大段話,大概要被人當成哪個精神病院跑出來的瘋子了。

    或許還有人會覺得把這個發到網上去,比如天涯論壇之類的,可能會很好,但誰又能保證沒有好事之徒給我來一番人肉呢?

    當今世道有很多窮極無聊的人,專門做些損人不利己的事,就像梁虹一樣,我是怕了。

    思前想後了這麽些日子,我排除了一個又一個的候選人,最後就找上了主編。

    他跟我不熟,不會有同情,聽完也許隻是一笑置之;

    他不是陌生人,還欠著我人情,給點麵子也會聽完;

    他為人正直穩重,品格有保證,就算聽到了什麽也肯定不會亂說出去的,至少我是這樣看待他,相信他的。

    我用最簡單的語言把事情講了一遍,主編一直聽的很認真,末了眼神有些奇怪的看著我,但絕對是沒有同情的成分,如我所願。

    他沉默了好一會兒才問道:“這事兒你有證據麽?不管怎麽說,那都是你婆婆,雖然聽上去像是真一樣,可沒有證據我很難相信。”

    我扯起嘴角苦笑,“我也不知道以下這些算不算證據,姑且跟你說說吧,也算是有始有終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