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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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她一早到達公司,就被文經理分派了來公司後的第一個正式的任務。
那就是將昨天張爍拍回來的照片按照原樣打版!
這一說,花漫時再也沒有辦法騙自己,她立刻明白將要發生什麽!
如果她真的去打版,那麽打的版會按照實際尺寸生產出來樣品,接著做過些微的調整之後就會流入市場售賣。
這個周期可長可短,但是她花漫時,卻成了造假的幫凶,甚至是元凶。這怎麽可以!
就算可以生產出來,花漫時看著也會覺得難受,畢竟不是自己的東西,由她的手畫出來,製作出來,她以後還怎麽在這行混!別人一定會指著她的工作室的門牌說:這家的設計者,是個隻喜歡抄別人作品的家夥,隻懂得山寨!
“我拒絕!”花漫時否定了文經理給的任務。
“拒絕?”文經理剛剛還和顏悅色的,這時卻突然冷了臉,“你覺得你有資格拒絕?”
“當然!”花漫時平時可能會怕這個文經理,但是這個時候花漫時滿肚子的氣憤,她根本不管眼前的是誰,“我來這裏工作是為了設計新的家居,不是為了照抄別人的東西!”
“設計新的家居?”文經理笑了,“就憑你?你憑什麽覺得你每個月拿著那麽高的薪水,就能設計出來熱賣的家居?憑你的長相?別逗了年輕人,有追求是好事,但是也要看清事實。”
“我看的很清楚!這種事我絕對不做!”
“花漫時,我覺的你應該知道你是在跟誰說話!你拿什麽來證明你設計的就一定好?你到現在有過熱賣的家具麽?行業裏你的名字打的響麽?年輕人你不要意氣用事,每一個新的設計者都是這麽過來的。多練練手,積累積累經驗,以後經驗足了公司才可能讓你獨立設計。不但讓你獨立設計,你還能拿提成,家居賣的越火爆,你賺的就越多。咱們公司也有設計出爆款的設計師月賺幾百萬的。所以有想法是好的,你得腳踏實地。”
“照抄別人的就叫腳踏實地?”花漫時才不會被那套理論欺騙,“那別人的努力又算什麽?假如我們設計出新的樣子被別人照抄了呢?”
“所以這就是個時間差的問題了,”文經理晃晃筆,坐在辦公桌後麵,翹著腿說道,“能賺大錢的時機,就是推出新款時,到別人模仿之前的這段時間差。行業裏不成文的規定,你不要太當真。太認真的話,你在社會上很難混的,明白?”
“不明白!我當初簽到公司來的時候,範經理說我可以設計自己的東西!”
“你別忘了設計部我是經理還是範力是經理!”文經理有些惱怒,“你把他的話當聖旨,怎麽不去他的市場部工作,要來我的設計部呢?”
“可是……但是……”花漫時一著急,不知怎麽樣才能表達出自己不能苟同。
“別但是可是的了,乖乖去工作吧,如果你還想要這個月的薪水的話。”文經理無視了花漫時。
“我絕對不能同意你們的做法!”
“哼!”文經理冷笑一聲,“不同意找楚總抗議去,我們都是靠這個吃飯的。”文經理冷淡的說著,再也沒有搭理眼前這個要跳腳的新人。
每次來新人都會遇到幾次這樣的情況,文經理早就習慣了。哪個新文不是抱著一飛衝天的夢想來的,但都得屈服於她,最後老老實實的工作。聽話的人終究會獲得獨立設計的機會,太刺頭難搞的人,公司也總會有辦法讓你乖乖聽話。
花漫時氣不過,找到了楚總的辦公室,敲門進去發現範力竟然也在。
“怎麽了?有什麽急事?”範力問。
花漫時平靜了一下心情,試圖用不爭執的態度說明一切,“剛剛文經理讓我打版別人家的家居設計,我拒絕了。”
“然後呢?”範力一點都沒有意外的表情。
“我不同意這個做法,我要自己設計!”
“哼哼,”楚總笑出聲,“你帶來的這個新人脾氣還挺火爆,聽說剛跟小文吵了一架。”他跟範力說。
範力賠笑了兩聲,轉而看著花漫時道:“別鬧脾氣了,這都是新人必經之路。要想自己發展的好,必須先積累經驗,學習別人設計的長處和手法,經驗夠了才有發揮能力的時候。你現在眼光好思路獨特,缺乏的正是經驗,公司這也是培養新人的一個方法。文經理帶出來的百萬設計師有好幾個,每個都是這樣過來的。習慣就行了。”
花漫時發現他們把這種事情說的不疼不癢,不但沒有愧疚反而有條有理,她這個拒絕這麽做的反而成了看不清形勢不識好歹的人。
簡直比那個姓左的更讓人厭煩。
“總之這種事情我不會做的!別人做不做我不管,我會堅持我的信念!”
“堅持?”範力臉色也不好看了,但卻依舊忍著脾氣,“你每個月拿著那麽高的薪水,就為了來合理堅持你的理念?我們公司不拿薪水養閑人,如果你短期內不能給公司帶來效應,你就得被辭退!”
“可是當初簽約的時候明明說好的我是來做設計的!”
“別傻了小姑娘!”範力站起來走到花漫時麵前,花漫時感覺到一股壓力,“你來做設計,並不是獨立設計,不然要設計部做什麽!現在你要去打的版,就是設計的一環!你如果拒絕合理的工作,確還拿我們那麽多的錢,你這是不是詐騙?如果公司以這個來告發你,你想不想知道你會遭到什麽樣的法律製裁?”
範力頭一次在花漫時麵前表現的這麽恐怖,他的表情像是要把花漫時吃了似得。盡管說話語氣不高,但威脅的意味著實讓花漫時感到害怕。
“如果非要讓我做這種事,我寧願辭職!錢我也不要了,我現在就辭職!”花漫時依舊頂著壓力堅持著自己。
“辭職?當然可以,照合同賠錢就行了。”
“賠錢?”
“別忘了即便是試用期,我們也是簽了合同的。你以不接受工作的理由辭職,是不是要賠償三個月薪水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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