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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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承誌感歎道:“還真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你尋找親生父親和我的冤案,本以為是毫無希望的兩件事,卻偏偏碰在了一起,還都有了轉機。”

    “你還好意思說,要不是你胡亂把玉玦塞到了我放筆墨硯台的瓷盒裏,我也不會帶著它上京,還不小心弄丟在城隍廟後被父親撿到。”如意嬌嗔道。

    雖然柳承誌還關押在大牢裏,但是畢竟事情有了轉機,隻要他是清白的,就一定會無罪釋放的。

    “我……我那是無意的……”柳承誌當然不能把那日和搖籃中的啟琛“搶奪”玉玦的事情抖露出來,光是他拿定情信物逗孩子這一條,就夠如意數落他半天的了。

    “不過不管怎麽說,還是多虧了父親出手,事情才有了轉機。”如意欣慰地說道。

    從小到大,她所知的父親的形象就是白念實那樣儒雅的夫子,教她做人的道理,教她為人處世,而朱翊鋼則是一個敢作敢為的武將,像凶狠的老鷹一樣,一心隻想把幼雛保護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她的生父和養父,是完全不同的人,卻都帶給了她溫暖。

    “哦,對了,還有這個。”柳承誌從他帶來的衣物中找出了那封絕筆信,幾下就把它撕了,說道:“這個應該暫時用不著了。”

    “什麽啊?”

    “給你的絕筆信啊!”

    “你這個傻子……我還沒看呢,你撕了做什麽?”

    “我一時半會兒又死不了,留著不吉利……”隻要一有機會,他就又恢複了嬉皮笑臉的樣子。

    “你這個冤家!”

    此時在城西的刑部,朱翊鋼坐在蕭大亨麵前,一言不發地喝著茶,還不時麵無表情地打量著他。

    蕭大亨自幼家境貧寒,而朱翊鋼出生就是皇族,錦衣玉食,嬌生慣養。

    蕭大亨能夠和這位宗室平起平坐,憑的是自己的努力上進和正直不阿的性格。

    他麵前的書案上,放著柳承誌一案的卷宗,這是朱翊鋼和百戶大人親自從北鎮撫司帶來的,上麵還打著蠟封。

    卷宗旁是蕭大亨今早收到的一封從無錫寄來的書信,寄信人是他和他同年考上進士的田希孟。

    他這個怕惹禍而自願外放到南京去逍遙自在的同年,竟然寫了一封為柳承誌一案說情的信給他。

    信中說他是從顧憲成處得知柳承誌入獄的始末,這個柳承誌是他愛女的救命恩人,也是杭州有名的大財閥,無論人品還是德行都是有口皆碑。

    田希孟得知柳承誌是因為給楊應龍的書信而被誣陷為“通敵”的,他還附上了一張從顧憲成處得來的,今年冬至日柳承誌親筆寫給顧憲成的問候節令的帖子,以作為比對參照。

    而蕭大亨的麵前,坐著盛氣淩人的王爺,雖然是位郡王,但因為他身份特殊,所以朝中大臣都對他禮讓有加。

    而朱翊鋼喜歡追名逐利也是出了名的,為了晉封而賭上了自己和兒子的性命去朝鮮參戰,在常人看來,簡直不可理喻。

    這麽一個醉心於自己的功利卻從不過問朝政的皇子皇孫,今天卻和北鎮撫司的百戶一起移交了柳承誌一案的卷宗來。

    葉向高也為柳承誌求過情,然後是田希孟,接著又是這位不可小覷的皇親,這個柳承誌到底是何方神聖,竟然有這麽多人願意為他出頭?

    “蕭大人審案,自然免不了涉及他的家世,我也開誠布公的說了吧,這個柳承誌,是我的女婿。”朱翊鋼並不打算避嫌,給這些官吏一點壓力,往往更容易達到效果,雖然蕭大亨是個正直的人,但難免會被局勢所左右。

    “哦,在下明白了……”

    蕭大亨記得朱翊鋼隻有一個女兒,前幾天才行了及笄之禮,還破格授封為方英郡主,而且尚未出閣。

    這個柳承誌今年已經就要二十七歲了,足足比郡主大了十來歲啊!

    “他是我流落在民間的長女的丈夫,還請蕭大人多多照應。”朱翊鋼看出了他臉上的疑惑,索性把話都說清楚了,他雖然也不是一個不懂變通的人,但是常年行伍,討厭這些士大夫說話繞來繞去的,讓人捉摸不透。

    “談不上照應,在下一定會秉公辦理的。”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就算是這柳承誌有三頭六臂,他蕭大亨也要秉公審理,絕不徇私情。

    不過麻煩的是,這個案子是從北鎮撫司手裏接過來的,而且牽涉到了高淮,兩邊都是皇上的人,這個柳承誌又是王爺的女婿,兩邊他都不能得罪,那就隻能先查清楚再說了。

    北鎮撫司給柳承誌定了三條大罪,通敵、謀反、行賄,蕭大亨便派人兵分兩路去查,一路去往重慶府,一路去往杭州和常州。

    第一條大罪是“通敵”,蕭大亨便責成大理寺派人到重慶府提審了已經被關押了半年的程掌櫃,這個倒黴的生意人好在遇上了王士,吃了一些苦頭,倒也性命無虞。

    重新審理後,便發現了“通敵”這條罪名的諸多疑點,程掌櫃說楊氏的買賣是萬曆二十四年談下的,經手的人是柳承誌的三叔柳致賢,給楊氏的書信也是柳致賢給他的。

    大理寺的人核實了此事,而且確定柳承誌是這筆買賣談好後的第二天才回到杭州,之前的五年一直都在南洋,這個有杭州的和福州的多人可以作證,而那筆準備送給楊應龍的“軍費”,卻是在江西的一家票號兌換成現銀的,用的是柳致賢的賬戶。

    而且大理寺的人比對了那封書信的筆跡,確實和柳承誌寫的帖子的字跡不一樣,跟柳家店鋪裏他的簽名也不一樣。

    所以通敵這條罪名可以認為是有人構陷柳承誌,而這個關鍵的人物就是柳致賢。

    至於謀反的罪名,常州的礦工和村民作證,柳承誌確實在年前曾經和高淮的人交過手,但事情的經過並不像北鎮撫司所說的那樣,那幾個畫押的人已經受不過刑咬舌自盡了,所以屈打成招的成分比較多。

    最後一條罪名,便是行賄,這個必須要和高淮對質。

    蕭大亨並不是不知變通的人,經過調查和審理後,他大致梳理了一下案件的經過,最後得出的結論是:解鈴還須係鈴人,必須讓高淮來當堂對質。

    不過高淮是皇上的人,所以必須要將此案呈報給皇上,由他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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