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選幫主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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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去窯洞的路上,彭東和趙恒之熱火朝天的聊起來。
“對了,再過三日,就是我們馬蜂幫三年一屆的選幫主大會!到時候,你也得參加!”彭東拍了拍趙恒之的肩膀,十分看好趙恒之。
“啊?我一個剛入幫的人,哪能競選呢?”趙恒之慚愧地摸了摸腦門,他很有自知之明,他連個姚羽然這種母夜叉都鬥不過,更不用說要率領一幫乞丐跟別的幫派去爭鬥了……
“話可別這麽說,我們馬蜂幫向來不分資曆,向來是能者勝任!”彭東露出一嘴大白牙,笑道:“小趙,你足智多謀,還俠肝義膽,救了咱幫主一命,你沒資格參選,那還有誰有資格呢?”
趙恒之聽彭東對他評價如此之高,他又重拾自信心,橫豎這個選幫主大會,他是重在參與,根本不奢望能得到什麽。
三日後,馬蜂幫的選幫主大會在小樹林的一片空地舉行。趙恒之聽其他乞丐說,選幫主大會主要分三輪比試。
第一輪是比賽運氣。乞丐能活下來,主要是靠老天爺賞飯吃,誰能在這一炷香內,討到一碗飯,就證明他的運氣是最好的,討飯的本領也是最厲害的,就有資格參加下一輪比賽。
楚老大手拿棒槌,敲了一下銅鑼,大喊一聲:“開始!”
隻因楚老大是上一輪幫主大會的冠軍,他不再參與這次的比賽。
銅鑼聲剛響,所有人都像離弦的箭,飛奔而出。趙恒之拿著一個破碗,他本來也不抱任何希望,隻是他才剛走幾步,瞧見一個老婆婆提著竹籃路過此地。趙恒之靈機一動,往路上一躺。
老婆婆見到趙恒之,動了惻隱之心,忙掀開蓋住竹籃的帕子,她舀了一勺飯,放到趙恒之的碗裏。
趙恒之討到飯,立馬衝回原點。楚老大笑得合不攏嘴,敲響那麵銅鑼。
在樹林的角落裏,姚羽然揭下那張人 皮麵具,露出一張嬌俏的容顏。
原來,這老婆婆是姚羽然用易容術喬裝打扮的,自從她將趙恒之扔在這青葉城這旮旯地之後,一直心有歉意,她想著,倒不如幫他這麽一回。
其他乞丐見趙恒之這麽快就完成任務,紛紛向他豎起大拇指。趙恒之心裏隱隱覺得不可思議,那老婆婆出現的時機太巧合了,趙恒之環顧四周,想看看那老婆婆還在不在,誰料,竟看不到那人的蹤影。
“小趙,果然厲害!”彭東對他投去讚賞的目光。
“對啊,這時間也太短了, 我都還沒走到街上呢!”乞丐張平笑著說道。
隻有趙恒之知道,若不是半途遇到那個老婆婆,根本不可能那麽快完成任務。趙恒之不知是不是自己產生錯覺,竟覺得那個老婆婆身上有一種熟悉的感覺,很可能是他認識的某個人。
到底是誰呢?趙恒之心中沒有答案。
第二輪比賽,是比試眼疾手快,誰能在半柱香的時間內,將銅錢從石頭裏挑出來,誰就獲得下一輪比賽的參賽資格。
方才第一輪比賽,已經淘汰掉不少人了,趙恒之本身抱著重在參與的心態,也沒多想。
“開始!”楚老大又敲響銅鑼。
趙恒之因之前吃喝嫖賭樣樣俱全,如今,隻是讓他挑銅錢,也難不倒他,他眼明手快,將銅錢給挑出來。
“厲害厲害!”楚老大掩飾不住對他的讚賞之情,這柱香才剛點燃沒多久,趙恒之就已經順利將所有的銅錢都挑出來,排成一行。
其他人看到趙恒之這麽快,都瞬間泄氣,這一局,除了趙恒之之外,就隻有另外一個乞丐李飛揚也順利完成任務。
“這樣,第三輪比賽,就讓飛揚和小趙比。就比吃饅頭!半柱香時間內,誰吃的饅頭多,誰就獲勝!”楚老大宣布第三輪比賽的規則。
當乞丐們將一大蒸籠的饅頭抬上來的時候,趙恒之瞬間目瞪口呆。雖說他的確很擅長吃,可讓趙恒之一下子吃那麽多饅頭,他免不了心驚膽寒。
“小趙,你能行嗎?”彭東免不了替趙恒之擔心起來,因為趙恒之看起來瘦骨如柴,一副文文弱弱的樣子,也不知能否順利吃完這些饅頭。相比之下,人家李飛揚就壯實多了。看起來壯的人,食量看起來也比尋常人要來得大。
趙恒之沒敢吭聲,他自己也不敢擔保自己能順利完成任務。
“開始!”楚老大敲響銅鑼。眾人紛紛集中注意力,一心圍觀他們兩人的比賽。
趙恒之拿起一個饅頭,盡自己所能,將饅頭給吃下肚子,還看似悠閑的喝一口水,而李飛揚則不同,他吃得特別急,連水都來不及喝,就拿起另外一個饅頭,狼吞虎咽的吞下。
趙恒之猛然抬頭,看到他身邊的李飛揚這麽拚命吃,心裏犯嘀咕,這李飛揚這麽玩命,難道就不怕被饅頭給噎死嗎?
果然,李飛揚在吃第四個的時候,臉色漲得通紅,額上的青筋像是蚯蚓似的,突然暴起。
“水——額咳咳!”李飛揚差點被饅頭給噎死,好在搶救及時,才挽救李飛揚的一條命。
其他乞丐忙七手八腳替他端起水,送到他嘴邊。
趙恒之趁機又吃了個饅頭,剛好和李飛揚吃的饅頭數量差不多。
“咚!”銅鑼再次敲響,這場比賽算是結束了。趙恒之發現這輩子再也吃不了饅頭了,被饅頭支配的恐懼,讓他對饅頭產生了深刻的陰影。
趙恒之發現李飛揚比起他來說,也好不到哪兒去,李飛揚口吐白沫,趴在桌子上,對饅頭也達到了巔峰。
“恭喜小趙,獲得幫主之位!”楚老大宣布比賽結果。全場一片嘩然,卻又覺得趙恒之是實至名歸。
“楚老大,以後可不能再喊人家小趙,他現在是趙幫主。”彭東給楚老大提了個醒。
楚老大摸了摸後腦勺,道:“對,他現在是趙幫主!”
說罷,楚老大將馬蜂幫的曆代幫主所傳的寶物打狗棒拿出來,鄭重其事的交給趙恒之。
“趙幫主!你以後可得好好帶帶我們!”李飛揚笑道,他也十分看好趙恒之。
“好說,這個好說!”趙恒之笑嘻嘻,連忙點頭。趙恒之心想,若是有朝一日能離開這裏,就要帶著馬蜂幫的乞丐們到京城。
當天晚上,大小乞丐們都圍著火堆,敲碗打鼓的慶祝。楚老大拿出了一壇酒,那是他珍藏已久的桃花釀。
“趙幫主,給!”楚老大笑了笑,將一壇酒倒入碗中,大手一伸,將酒遞給趙恒之。
趙恒之許久未沾酒,光聞著那沁人心脾的酒香,已經按耐不住,他將酒端起,咕嚕嚕飲幾大口。
不出五天,趙恒之就將自己的想法付諸行動,他率領著若幹個馬蜂幫的乞丐們上路了,楚老大因歲數已高,主動放棄進京城的機會。
青葉城離京城說近也挺近的,當初姚羽然就是用馬車把他運到青葉城。趙恒之和乞丐們足足走了兩天一夜才進了京城的城門。
可剛進城門,天就暗下來。趙恒之無奈,隻得帶著乞丐們在一間破廟落腳。
“幫主,您可真夠有眼界,一當上幫主就帶我們來京城。”乞丐馬清笑嗬嗬道。他們幾個人忙用稻草給趙恒之鋪個床位。
趙恒之舒舒服服地躺下來,隻可惜這稻草遠不如侯爺府家的大床來得愜意。趙恒之無比想念侯爺府內的一切。
夜漸深,寺廟裏鼾聲四起,正是夜深人靜動手好時機。姚羽然派幾個黑衣人來到破廟裏,將趙恒之套進麻袋裏,將他給劫走。
侯爺府的雲墨院。
“臭死了!”姚羽然捂著鼻子,趙恒之一身的汗臭味,他從青葉城徒步走到京城,風餐露宿,渾身臭烘烘。那乞丐衣裳,已破了好幾個大洞,姚羽然嫌棄得不得了。
借著微弱的燭光,姚羽然將趙恒之的乞丐服給剝落下來。
“咦,這是什麽?”姚羽然詫異道。她一垂眸,眼尖的發現,在趙恒之原本光滑白皙的美背上,竟有一個個小紅疙瘩。
以姚羽然現代人的醫學常識來分析,應該是過敏產生的小紅疙瘩,至於過敏源,很有可能就是趙恒之所穿的乞丐服。
可這麽多天,趙恒之卻一直穿著這一身乞丐服……
姚羽然心頭的愧疚之意又湧上心頭,她想起之前聽人說過,用茶水去清洗過敏的肌膚,十分有效,能緩解暫時的痛癢。
“死馬當活馬醫了!”姚羽然將茶水倒在繡帕上,幫趙恒之輕輕擦拭。
趙恒之感覺後背一片涼意,他猛然間驚醒,看到眼前那秀色可餐的人兒,是姚羽然!
“母夜叉,悍婦……”趙恒之嘴裏喃喃道,可他實在太累,亦是無力去推開姚羽然。隻好任由姚羽然往他身上擦拭不明液體。
頃刻後,趙恒之緩緩睡去。
當趙恒之醒來之時,發現自己竟置身於侯爺府的雲墨院房間中。
“啊——鬼啊!”當趙恒之看到姚羽然,一時間心跳加速,瞳孔放大,仿佛看到了披頭散發的女鬼。(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