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貝佐斯,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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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出生的家鄉,新墨西哥州的阿爾伯克基有家微軟公司,這是很讓傑夫-貝佐斯感到榮幸的一件事。
14歲的時候,貝佐斯立誌要當一名宇航員或物理學家,他家裏的車庫都有他所做的工程實驗或科學試驗,16歲時,他就能安裝風車,使用弧焊機了。
不過,當貝佐斯步入愛因斯坦晚年執教的普林斯頓大學後,他的興趣又轉向了計算機。畢竟,現在正是計算機產業翻天覆地的變革時期,他很深刻地意識到這個行業的發展前景,並一舉投入到電氣工程與計算機科學學士兩項學位的學習種。
然而,即便他從小就展現出這樣一種理工科天才的潛質,貝佐斯從骨子裏知道,自己其實是個愛好讀書的文藝青年。步入大學前,他最大的愛好之一,就是騎著自行車深入新墨西哥州的戈壁灘種,然後斜45度角略帶憂鬱地仰望天空。
眼見大學暑假到來,貝佐斯骨子裏的文青病不禁又發作起來了。所以他一個電話通知了家裏,然後立即輕裝上陣,隻背著一個藍色的、一米高的大型旅行包,以背包客的身份,隻揣著幾百美元的現金,來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然後,他來到紐約了。
盛夏的曼哈頓遠比家鄉更加炎熱,大城市的熱島效應讓貝佐斯止不住地吃冰激淩。背包留在旅館內,他一邊舔著根青春氣息十足的香草味甜筒,一邊漫步在人群摩肩接踵的大街上,不一會兒,就旁經到一家書店前。
貝佐斯好奇地看向門口的易拉寶,在這張半人高的宣傳畫上,一頭以黑色陰影繪製的恐龍側身咆哮著,隻身處於綠色的叢林種,一個野性的氣息頓時撲麵而來。
“《侏羅紀公園》?”
他好奇地對身邊一個亞裔少女問道:“書店裏正在進行新書宣傳吧?”
“哦,是的先生,天才新人作家愛麗絲-王的經典之作,絕對不容錯過啊。”
少女朝他十分開朗地笑著,貝佐斯立刻發現,這是個絕頂漂亮的亞裔女孩。對方烏黑的秀發垂至腰間卻毫無分叉,五官分明的麵龐造型精致充滿美感,尤其那一雙湛藍的大眼睛,就像會說話似的,閃著動人的光芒。
“你看過了嗎?哦,我是說,你進去看過了嗎?這本書怎麽樣?”
貝佐斯粗略一掃,有些摸不準這女孩的具體年齡。若說她年紀還小吧,個子卻是不矮,綜合發育也明顯不錯;但若說她已經是高中生了吧,稚氣卻還比較明顯,而她又還不是娃娃臉型的美少女。
而讓貝佐斯略感尷尬的是,這女孩的cup可真不是一般的大,由於上衣明顯是為較低齡女孩製式生產的,所以這襯衫穿在她身上後,是怎麽也壓不住那兩對高聳的山峰。
不,應該是,是讓那對本來就很雄偉的山峰顯得更明顯了。
“當然是非常精彩啦!趕緊進去看看就知道啦,侏羅紀公園啊,主人公用克隆技術將恐龍複活了呢!現在正是新書宣傳的時候,上市日期應該是八月末到九月初,你可以考慮事先訂購哦,反正一本書也不貴~”
一句恐龍,一句克隆技術,貝佐斯的興趣確實被調動起來了,這就立刻走進書店。
“呼呼,看來還是很受歡迎的嘛。”
站在這家全曼哈頓都頂尖的書店前,愛麗絲自豪地雙手叉腰,仰望著書店的名字。
經過小一個月的前期籌備與市場調查,《侏羅紀公園》的主輪宣傳終於開始了,此時在書店內,正有一套三連排的報刊架被矮腳雞租用,專門用來擺放她這本處女座的宣傳冊。
“喂,愛麗絲,你要的甜筒!”
從馬路對麵橫穿人行道而來,茜茜一手一個麥當勞香草甜筒走向愛麗絲。
現在已經是六月末了,聖安拓已經放假了,作為六年級的學生,愛麗絲和茜茜更等於是從小學畢業了。
是的,女孩們已經可以擺脫小學生整個稱呼了,進而榮升為準七年級的中學少女。而讓茜茜略微感到奇怪的是,當得知自己終於成為中學生後,愛麗絲似乎有一種別樣的興奮,似乎對八年級抱有一股異樣的執念,並不停地碎碎念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
中學第二個學年,按照愛麗絲的日語讀音,聽起來很有感覺的樣子,不過茜茜卻沒怎麽能學會,因為她的舌頭怎麽也伸不直,就像日本人也很難讓舌頭打卷一樣。
當然,兩人的生活並不會因此發生太大的改變,畢竟整個卡爾弗城的初高中與小學都是連在一起的,從林肯高中步行到聖安拓也不過就是五分鍾的路程。所以,即便自己成為中學生了,也無非就是把下車的位置稍微挪個半分鍾車程而已,什麽都影響不了。
所以現在,在終於告別了苦逼的學生生活,迎來了長達近三個月的暑假後,應愛麗絲的要求,茜茜便同她一起來到紐約,親臨現場觀摩《侏羅紀公園》的新書宣傳活動!
“嗯嗯,麥當勞出品必屬精品,喏,茜茜,咱們進去瞧瞧吧?”
說起來,剛剛在門口遇到貝佐斯時,愛麗絲其實也隻是剛穿過馬路而已。這會兒,在接過茜茜遞來的甜筒後,她便一把攬住對方的胳膊,這才大踏步地走進來。
書店裏到處都是閑逛的顧客,一層區域更聚集了好多人,由於此時正值暑假,更有不少家長帶著孩子來書店閑逛,更讓這片區域顯得無比喧嘩。
貝佐斯當然也在書店裏,他也注意到,剛才那個cup好大的女孩與自己好姐妹也進來閑逛了。遠遠地,他朝愛麗絲揮了揮手。
“哇,碧池,這是什麽情況!?”
看到一個俊朗的大學青年竟和愛麗絲互相揮手致意,茜茜頓時被嚇懵了:“咱們才剛分開不到五分鍾,你就勾引到一個大學的老男人了!?”
“隻是打個招呼而已啦,什麽勾引……喂,碧池是什麽意思?你是不是想讓我搔你!?”
茜茜極其靈巧地躲過愛麗絲的魔爪,一路飛快地衝進人群當中,愣是做到了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愛麗絲見狀,也如風似影地追了過去,瞬間消失在人群中。
貝佐斯當然聽不清倆女孩在說些什麽,見她們消失在視野裏,便將注意力重新轉會到眼前。新書宣傳攤位前,十幾個年輕人正一起興奮地討論著。
“嘿,夥計,你說恐龍真能被複活嗎?”
“白癡啊你,既然都是科幻小說了,複活恐龍有什麽奇怪的?前段時間不還有可愛的et來地球上閑逛嗎?”
“你才是白癡吧!?我說的是現實中的可能性!這宣傳冊上說,科學家用的是克隆技術,但原材料該怎麽著啊?難不成還要《回到未來》一次?”
“我倒是對‘公園’這個詞比較在意,宣傳冊上的劇情解說也沒提到這一點,難道是個抽象的概括嗎?”
貝佐斯沒急著參與到討論當中,而是先拿著宣傳冊仔細閱讀起來。這是一張簡單的三折頁,在最醒目的位置上,一行金光閃閃的句子讓任何人都無法忽視。
“天才新人的精品處女作,華裔女作家靈感泉湧的奇思妙想,愛麗絲-王構築的奇妙科幻世界,暢遊在神秘莫測的侏羅紀公園中!”
“愛麗絲-王,的確是個從沒聽說過的名字。”
貝佐斯身邊忽然響起一個成熟男子的聲音,他猛地轉頭看去,卻見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站在身邊,正微笑地品讀著宣傳冊。
貝佐斯感覺這男子有些眼熟:“先生,請問我們曾在那裏見過麵嗎?”
他仔細打量著這男子的衣著,對方身穿一件黑色襯衫與淺藍色牛仔褲,顯得精神奕奕。
“哦……我保證我們沒加過,夥計,不然我肯定會記得你的!”
男子的嗓音頗為高亢,但緊接著又轉移話題道:“對了夥計,你覺得這本書會好看嗎?”
貝佐斯毫不猶豫地說道:“肯定會很精彩的,我去過很多新書宣傳會,同樣都是新人作家,很少有能在這家書店攬下整整三個報刊架的,這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待遇!”
男子看向窗外,曼哈頓最繁華的一條大街上,喧囂的人流之多,簡直叫人看不到那條更加繁忙的馬路。
“說的有道理,夥計,看來你也是個閱讀愛好者啊,經常來書店逛嗎?”
貝佐斯越看越覺得眼前這男子眼熟,好像不久前曾在什麽地方見過似的。忽然間,一道靈光從他頭頂閃過,貝佐斯瞬間恍然大悟。
“啊……哦我的天啊,你是喬布斯!?”
他驚訝道:“蘋果的史蒂夫-喬布斯先生嗎?”
“嗯……正是。”
男子驚訝的挑起眉毛:“請問你是……?”
貝佐斯顧不得禮貌,一把撇下《侏羅紀公園》的宣傳冊,雙手使勁握住了他的手:“你好,喬布斯先生,我叫傑夫,傑夫-貝佐斯,普林斯頓的大學生,我是你最忠實的粉絲啊!”
這一刻,貝佐斯真不是該如何形容自己的興奮了,作為因誌向而正苦讀計算機係的他來說,蘋果喬布斯的大名,那可當真是如雷貫耳!
“well~”
就在這時,貝佐斯身後響起一個女孩的聲音。
雖然嗓音很甜美,但一瞬間的功夫,貝佐斯猛地打了個寒顫。
“我是不在乎亞馬遜先生是蘋果先生的粉絲這種事啦,不過……請不要把宣傳單隨便亂丟好嗎?boss會生氣的啊……”(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