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真假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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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料人約在永宜酒店附近的茶社。

    臨河一間小門麵,擺出竹編的桌椅,三三兩兩坐了些退休的老大爺,或是喝茶聊天,或是興起殺一盤象棋,好不愜意。

    往裏走,順著陡峭的木質樓梯上去,二樓寬敞明亮,分隔出了半封閉的包間,裝修風格更趨於年輕化。

    沒到節假日,二樓幾乎沒客人,林甘藍顧不得欣賞,長驅直入。

    循著爆料人電話裏的指引,一行三人直奔靠窗的包間,一溜看過去,找到了位於角落的雪鬆間。

    她深吸一口氣,率先推門而入。

    包間內,兩排卡座圍住一張長桌,一麵坐了個身穿polo衫的小夥子。

    聽見動靜,他抬頭看過來,一臉怯生生的表情像極了受驚的兔子。

    林甘藍的目光充滿了打量:“你就是那個爆料人?”

    他遲疑著點頭,滿麵惴惴不安:“我給你們消息,你們就給錢,是吧?”

    林甘藍一個眼神,蘇棠立刻心領神會,拉開隨身斜跨的背包,厚厚一疊錢幣,看得小夥子心花怒放。

    蘇棠隻拉開了兩三秒鍾,足夠他看清那些錢,便果斷地合上了挎包,語氣淩厲:“我們早說過,錢不是問題,關進是,你到底有沒有真的消息?”

    林甘藍接過話頭,語帶威脅:“如果你給我們的是假消息,嗬,我們也不會善罷甘休。”

    兩女一男的組合,並沒有壯實的肌肉,然而三人通身透出的淩厲氣勢,明顯不是善茬。

    小夥子咽了咽口水,刹那間生出了逃跑的心思,可一想到豐厚的酬金,便邁不動腿了。

    五十萬啊!

    即使最後沒抓到凶手,隻需提供了有用的線索,就能得到十萬塊!

    小夥子重新坐回卡座,笑容諂媚:“你們放心,我親眼看見那個男人從永宜酒店背後的小巷子裏走出來,將手套丟棄,絕對是有用的線索!”

    林甘藍坐下:“是否有用,不是你說了算。”

    蘇棠坐在她身邊,而厲晉行卻坐在了她們的對麵——爆料人的旁邊,三人形成了圍堵之勢,將爆料的小夥子困在了卡座一隅。

    服務員送上剛沏的龍井,林甘藍抿一口,目光灼灼:“說吧,到底怎麽個情況。”

    小夥子似乎早有準備,侃侃而談。

    無非是電話裏那一通老生常談,林甘藍幹脆出聲引導他:“你看見那個男人是什麽模樣?”

    “永宜酒店背後太暗了,我從斜角望過去,角度不太好,再加上他戴了帽子和口罩,怎麽可能看清他的臉嘛!”

    林甘藍有點失望:“那他的身材呢?”

    他站起來,以自己為參照物比劃:“比我矮一點,差不多瘦,穿一身黑漆漆的衣服,若不是手上有點白色,一晃眼很容易就忽視掉了。”

    左手無名指上,一枚金戒指十分引人矚目,反射出點點金光。

    小夥子自曝一米七四,比他還稍微矮一些,那絕對不是身形高大的厲晉遠!

    林甘藍同厲晉行對視一眼,都在對方的眼底瞥見了一絲欣喜。

    這個線索太重要了!

    很可能成為洗刷厲晉遠冤屈的目擊證人!

    林甘藍感覺擱在桌下的手忍不住微顫,強自鎮定:“那手套在哪兒?”

    “在我家。”

    林甘藍霍然起身:“走,我們現在就去拿!”

    在三人的簇擁下,小夥子剛邁出茶社,又忍不住懷疑:“我把那隻手套給你們,你們保證會給我酬金?”

    林甘藍眨巴杏眼,一派天真無邪,閃爍著真誠的光芒:“相信我,我們真的不差錢。不過,你可以趁在路上的時間考慮一下,隻拿十萬塊就作罷,還是一鼓作氣到手五十萬。”

    她拋出的條件,猶如枝頭懸掛的成熟蘋果,沉甸甸,紅彤彤,分外誘人。

    再轉眼一瞧他們停在茶社門口的車,鋥亮的飛天女神標誌幾乎晃花了他的眼,這可是價值不菲的勞斯萊斯啊!

    被驚喜衝昏了頭腦,小夥子連說話都結巴了:“當……當然是想要五十萬了!”

    將他的表情看在了眼裏,林甘藍眯了眯眼,租車的錢沒白花。

    她拍了拍小夥子的肩:“同我們合作,不過去警局說幾句話便能輕輕鬆鬆到手五十萬,天底下再找不到比這更好的生意了。”

    這會兒,他滿腦子都是即將到手的五十萬酬金,壓根沒聽清林甘藍的話,隻一個勁兒應和:“好,我答應,我配合!”

    ——

    厲晉行做司機,由著副駕駛位子上的小夥子指路,往他家開去。

    路上,林甘藍和蘇棠默契無間,相互配合,在閑聊中將小夥子的姓名年紀甚至社會關係統統摸查了個遍。

    小夥子名叫易俠,不過二十歲的年紀,高中畢業沒繼續念大學,輾轉多份工作都做不長,近日在附近一家奶茶店做兼職。

    父母在沿海地帶打工,家裏隻有個奶奶同住,平時喜好和一班朋友泡酒吧,經常後半夜才歸家。

    不到十分鍾,勞斯萊斯拐到一條幽深破落的巷口,易俠喊了“停”。

    “裏麵太窄了,車開不進去。”易俠摸了摸鼻尖,有些不好意思。

    聞言,林甘藍掏出手機,快速發了一條短信,才下車。

    跟隨易俠往前走了幾步,來到一棟低矮的平房門口。易俠掏出鑰匙開門,把他們往屋子裏引:“我奶奶不在家,你們進來吧。”

    蘇棠不著痕跡落在最後,進屋前伸手往屋子外牆劃了一道。

    不知何時,她手裏多了一支粉筆,灰白色的破敗牆壁上赫然多了一抹亮黃色的粉筆劃痕,甚是顯眼。

    三人進屋,易俠招呼他:“隨意坐一下,我去取手套。”

    不多時,他拎著一套掛在衣架上的夾克外套走出來,指了指衣服口袋:“那天我隨手就放進了衣服口袋裏,回來換掉了這件外套,這幾日一直沒穿過。”

    林甘藍一麵嫻熟地戴上手套,伸手進口袋掏出那隻凶手扔掉的手套,一麵問:“也就是說,這幾日來都沒人碰過這隻手套?”

    易俠點頭:“奶奶很通情達理,不會未經我的允許,碰我的東西。”

    說話間,林甘藍已經把那隻手套掏了出來。

    白色的普通紡織手套,薄薄一層,街頭巷尾隨處都有小店售賣,連個正兒八經的品牌都沒有。

    她湊到門口,迎著明亮的日光檢視,尾指處隱約可見斑斑血跡。

    她心念一動,連忙把手套翻轉,背麵尾指處血跡更濃,完全幹透了。再細看,中指處有刮蹭的痕跡,幾縷紡織纖維迎風飄揚。

    林甘藍猛地抬頭:“這些血跡是哪兒來的?”

    易俠連忙擺手:“我不知道啊,我撿來見是個手套,沒什麽用處,就隨手扔進了衣服口袋裏,再沒管過。若不是聽說你們在找那天晚上永宜酒店附近的目擊證人,我甚至壓根想不起來撿過一隻手套。”

    “這麽說來,你撿到這隻手套時上麵就有血跡了?”

    “那天太晚了,我也沒仔細看,應該是原本就有的吧!”

    林甘藍微微眯眼,不錯過他臉上任何一絲表情,忽然冷笑了兩聲。

    易俠不解,抬手撓了撓後腦勺,忽然想起什麽,慌忙把手往背後藏,微微側身,避開了與林甘藍直視。

    然而林甘藍卻不放過他,步步逼近,擲地有聲:“易俠,你說謊。”(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