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男人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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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這個自信,他一定會答應的!

    “真的,能治好我父親的病麽?”

    男子垂著眼簾,麵色沉重的說道。

    為了治好父親的病,他願意做任何事!

    “當然!我陸川說到做到!如果你還有顧慮的話,我可以先叫人給伯父看病,等他病情有所好轉時,你再決定要不要答應我。怎麽樣?”

    陸川看著男子兩難的麵容,頗為善解人意的說道。

    “好!就這麽定了,我真心期待你能給我帶來好的消息。”

    男子微笑著說道。

    “如果沒有別的事,我就先走了。”

    他站起了身,也不等陸川再說什麽,徑自向門口走去。

    “彼此彼此。”

    陸川唇邊的笑容加深,看著男子的背影說道。

    他知道,他遲早是會回來的。

    飽餐之後,陸川放下了刀叉,身子向後靠去,舒服的伸了個大大的懶腰。

    他看著窗外川流不息的人群,眼神變得冷酷而淩厲。

    哼,連宇凡,到時候你的人都變成了我的人我看你還怎麽跟我鬥!

    我靜靜的看著你的容顏,你好像沒變,又好像變了很多,不過,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依舊愛著你,無論你變,還是沒變,我都依舊愛著你,這似乎是很不可思議,但卻又很合乎常理,也許,這就是愛情吧,不僅僅是一見鍾情後的轟轟烈烈,還是細水流長時的不離不棄。

    巨大的落地窗裏,坐著一個男人,一個若是他不動就會很容易讓人誤以為成雕像般俊美無儔的男子。

    男子身子後仰,靠在沙發上,頭微微昂著,側著看著窗外這座盡收眼底的城市。

    終於可以不再那麽無聊了,這樣也挺好。

    連宇凡嘴角揚起了邪魅的笑容,幽深的眼眸裏閃過一絲冷厲。

    跟我鬥,這可是你選擇的,到時候不後悔就行。

    修長迷人的雙腿自然交叉疊加,高貴的鞋尖伴隨著悅耳動聽的音樂輕輕的晃動著。

    連宇凡似乎心情很不錯的樣子,俊美的麵容上也滿是悠然神色。

    他緩緩的抬起手,修長好看的手指輕輕撫摸著這扇巨大的落地窗,這裏以前可沒有一扇這麽巨大的落地窗,以前,這裏隻是正常大小,並總是拉著窗簾的窗子。

    想起了以前,連宇凡嘴角勾起了一絲苦澀的笑容,那時,他是不喜歡大窗子的,甚至他都不喜歡窗子,就算有窗子,也會擋上厚厚的窗簾,比起明媚的陽光,他更喜歡昏暗,隱秘的感覺。

    仿佛這樣就能擁有絕對自由,絕對隱秘空間。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他開始喜歡如此巨大的落地窗了,是因為她吧,因為她是喜歡這樣開闊的窗子的,所以他才也會慢慢喜歡上這樣的窗子,慢慢喜歡上明媚的陽光,慢慢喜歡上她喜歡的一切。

    不知不覺,她的喜好已經融入了他的骨血,變成了他的喜好。

    不知道,她現在過的怎麽樣?是不是,也像他想她一樣想著他。

    他好想她,好想好想,沒有她在身邊的每個夜晚,都特別的難熬,被冰冷的黑暗包圍著,被蝕骨的思念吞噬著,被巨大的悲傷淩遲著,像是地獄一般。

    連宇凡蹙著眉頭,幽深的眼眸裏遍布著濃霧一般的思念。

    “哥,事情都已經安排好了。”

    阿誌推門而入,站在連宇凡身旁恭敬的說道。

    “嗯,那塊地,咱們一定要拿下,不得有任何閃失!”

    連宇凡倒了一杯茶,推到了阿誌的麵前。

    “我知道的,哥,你就放心吧。”

    阿誌端起麵前的茶,痛快的一飲而盡。

    “沒嚐出什麽味道來,這是什麽茶啊?”

    喝完之後,阿誌咂摸咂摸嘴,卻硬是嚐不出來是什麽味道來。

    “就你那如同牛飲一般,什麽茶你能嚐出味道來。”

    連宇凡無奈的搖了搖頭,再次給他麵前空了的杯子倒滿了茶水。

    “嘿嘿,哥,我自己來就行,其實,比起什麽茶的,咖啡的,我更喜歡白開水,渴了就大口大口的喝,多爽,不像茶水,還有這麽多的規矩。”

    阿誌不好意思的憨笑著說道。

    “你啊,就是不會享受,你知道貴族和平民最根本的區別是什麽麽?”

    連宇凡修長的手指優雅的端起茶杯,淺淺的飲了一口,繼續說道。

    “不在有沒有錢,而是懂不懂得享受,會不會享受,這才是最根本的區別。就像是這茶,用普通的水煮是一個滋味,用純淨水煮又是另一個滋味,要是用天然礦泉來煮,那滋味更是香氣襲人,沁人心脾啊。阿誌,你記住,一個真正成功的人一定是一個懂的享受,會享受的人。”

    說完這番話,連宇凡放下了茶杯,看了看時間,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領。

    “時間到了,我們該走了。”

    說著拿起了衣架上的外套,嘴角勾著自信沉著的微笑,大步向門口走去。

    而沉浸在連宇凡話語中的阿誌,直到聽到了關門聲,才回過神來,喊了一聲,追了出去。

    “哥,等等我!”

    快跑了幾步,阿誌跟上了連宇凡的腳步。

    “哥,聽說最近公司裏走了不少的人?是那個叫陸川的幹的麽?”

    “嗯,他想挖空我的公司。”

    連宇凡唇邊的笑容依舊,未變分毫,好像他們討論的是一件很無關緊要的事一般。

    “那。”

    阿誌擔憂的蹙起了眉頭。

    連宇凡拍了拍他健壯的肩膀,唇邊的笑容加深了幾許。

    “沒關係,他願意挖就過來挖吧,正好讓我省下了裁員的力氣。”

    “可是,那些都是哥你的得力助手啊,而且,公司的一些內部機密都被他們掌握著,我擔心。”

    阿誌蹙著眉頭擔憂的說道。

    “阿誌,你不相信我麽?”

    連宇凡唇邊的笑容仍在,隻是聲音冷了幾分。

    阿誌的心頭驟然一驚,忙抬起眼簾,慌張的看著連宇凡幽深的看不出喜怒的眸子。

    他怎麽會不相信他呢?他是誰,他可是在商界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如同神一般存在的匯豐集團的CEO,如果他失敗了,那就隻有一種可能,就是他故意敗給了對手。

    眸子裏的慌張漸漸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堅定的不能再堅定的信任。

    “我相信!”

    “你知道,對我來說越重要的人,就越隱蔽,比如你。”

    連宇凡眼眸裏浮現出一抹讚賞的光芒來,他轉身,步伐從容不迫的走進陽光中,那一瞬間,他整個身體都被陽光緊緊包圍著,好似是融到了陽光中一般。

    阿誌望著連宇凡的背影,神情激動,激動的眼眶中湧出星星點點的淚水來。

    他說他是很重要的人,對他來說很重要!

    阿誌吸了吸鼻子,揉了揉紅紅的眼眶,他長這麽大,在這個世界上艱辛的生活了這麽多年,從來沒有一個人對他說過,他是很重要的。

    連宇凡是第一個!

    阿誌抑製住內心激動的情緒,深深的吸了口氣,朝連宇凡的背影跟上去。

    最初,他跟著他,無非是因為他有錢,有權,有保護他的實力,而這正是他最想要的。

    他知道,隻有越接近他的身邊,他的生活才會越好。

    所以他努力,非常努力,比任何一個人都要努力,終於有一天,他看到了他的這種努力,將他提攜到他身邊來。

    他夢寐以求的生活終於實現了,他呆在他的身邊,任務雖然更艱巨了,但錢卻也是百倍,千倍的增加了,他更辛苦,但同時,他也分外的滿足。

    他是從心底裏尊敬他的,因為在他快被那群人渣打死的時候,是他的一句話,救了他。

    他從車裏走下來,伸出手,遞到了他的麵前說。

    “你願意跟我走麽?”

    他趴在地上,傷痕累累,奄奄一息,眼睛都要睜不開了,視線裏一片模糊,幾乎什麽都看不清了,但唯獨他的那雙眼眸,那雙幽光閃動,像星辰一般耀眼的眸子,讓他深深的記到了心裏。

    他知道,擁有這樣一雙眸子的人,絕對不是簡單的角色,如果以後跟了他,那他就再也不會被人欺負,再也不會淪落到今天的這個任人欺淩的地步了。

    所以,他伸出了手,滿是傷痕,鮮血,枯瘦如柴的手搭在了那隻修長,優雅,貴氣十足的手掌上。

    他的手掌是冰冷的,他的手掌是溫暖的,在握住那抹溫暖後,他知道自己,安全了,可以放心了。

    疲倦的閉上雙眼,他就昏了過去。

    醒來時,卻再不見那個男子。

    後來,他知道了,隻有特別優秀的人才能見到他,並且呆在他的身邊去。

    於是,他拚命的訓練,拚命的學習,沒日沒夜,比任何一個人都要刻苦,比任何一個人都要努力,他知道想再見到他唯一的方法就是——變強,變的非常強!

    隻有這樣,他才能再見到他,才能呆在他的身邊!

    而他希望那樣,希望他們之間的距離,就像最初相遇時的那麽近!

    他一伸手,就可以握到那抹溫暖!這樣,就足夠了!

    “等等我,哥!”

    他讓他叫他哥,他就叫,越是呆在他的身邊,他內心對他的尊敬和崇拜就越強烈。

    他是他的大哥,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市中心最繁華的地段,高樓聳立,燈火通明,車水馬龍。

    這個地方最高的一座大廈門前,豪車雲集,星光閃耀,整座城市裏最有錢的,最有勢的,最有名的,幾乎都匯集在了這裏。

    圍觀的群眾越來越多,負責安保的人員們不得不齊齊上陣,維持這裏的秩序和安全。

    能在這裏出現的人,都是非富即貴,縱使有一丁點的閃失,主辦方都是擔待不起。

    一輛又一輛的豪車駛了進來,一個又一個大名鼎鼎的人物走了出來。

    相互見麵,寒暄了片刻,相攜進去了會場。

    這裏為什麽會變得如此熱鬧,如此的閃耀呢。原來這裏要舉行一場大型的土地拍賣會。

    這對於這些擁有著精明頭腦和商業眼光的生意人來說,無疑是最吸引人的,最讓人振奮的。

    財富無論到什麽時候,都是最讓人癡迷和瘋狂的。

    當然,這種地方又怎麽會少的了連宇凡呢。

    他敏銳的甚至可以說是變態的商業嗅覺讓他在不久之前就嗅到了這裏那香噴噴的金錢的味道。

    他這麽愛錢,這麽有野心的一個人,怎麽可能會不來。

    坐著限量版的勞斯萊斯,悠哉悠哉的到了會場,由人打開了車門,他邁著修長的大長腿,下了車。

    在他下車的那一瞬間,圍在周圍的記者的相機就響了個不停。

    對於這個俊美無匹,又風流多情的商界巨子,媒體還是非常感興趣的。

    畢竟每一本印著他的八卦情史的雜誌,銷量都是相當可觀的。

    連宇凡看也未看一眼兩邊這些討厭的八卦娛樂記者們,麵容冷酷的向會場門口走去。

    “這不是那個連宇凡麽?果真是英俊不凡,器宇軒昂啊。”

    “是啊,而且還是個頭腦無比聰明,眼光獨到精準的商業天才呢,不知道連浩宇那個老頭子上輩子積了什麽福,生出個這麽出色的兒子!真是讓人嫉妒啊!”

    “就是就是,真是長江後浪推前浪,把前浪拍死在沙灘上啊,哈哈,咱們這些老東西也是真的該給年輕人讓地方了啊。”

    我有多久沒見你了,記不清了,好像很久很久了,久的連你的麵容都有些模糊了,伸出了手,仿佛你就在我的眼前,仿佛我下一刻就能觸摸到你的臉龐,可就在下一刻,連你那模糊的身影都消散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