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從未見過的墨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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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桑桑抿緊嘴唇,告訴自己這個人剛剛救了你,他隻是有點毒舌,其實心地是善良的,所以對他要更加耐心一些。

    將她塞進車中後,墨璃並沒有上車,他再次看了看手機上的信號,半響仿佛下定了什麽決心,走到前麵的石頭前,開始嚐試將其推開。

    那塊石頭足有六七歲的小孩大小,就算是陳漢民那樣的壯漢想要推開,可能都要使出吃奶的力氣,剛才洛桑桑在那努力了半天,那石頭都紋絲不動。

    墨璃左右轉了圈,然後找好位置開始用力推。

    他的褲腳沾染了很多泥漬,手上也同樣肮髒不堪。

    他推了一段距離,停下來深呼吸休息,用手擦過臉頰的時候,泥水直接帶到臉上,讓他厭惡的擦了半天。

    看著這樣的墨璃,洛桑桑漸漸停止了喝水的動作,目不轉睛的盯著他看。

    從認識到現在,洛桑桑見過墨璃太多種樣子,高高在上的,囂張跋扈的,瀟灑俊朗的,邪魅狷狂的,可不論是哪種,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完美。

    完美的容顏,完美的衣品,完美的纖塵不染,完美的瀟灑體麵。

    他何時,有過這樣狼狽的時刻。

    穿著價值上百萬的衣服,卻像一個糙漢一樣,做著肮髒辛苦的工作,甚至連挽起褲腿都不會兒。

    而這全都是因為她。

    洛桑桑悄然捂住心髒,剛才有那麽一瞬間,她的心髒不受控製的跳動。

    墨璃身體並不弱,而且因為常年鍛煉的緣故,他的身體素質甚至比得上一些軍人的素質。

    但是因為這些鍛煉僅限於健身房內,並沒有戶外實踐過,所以對於墨璃來說,想推開這塊和小孩子差不多大的石頭,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墨璃費了很大力氣,才終於將石頭推到旁邊的溝壑裏,他伸手擦了擦額頭的汗,突然一瓶水出現在麵前。

    “那個,辛苦了,喝點水吧。”

    洛桑桑別過有些微紅的臉,不敢和他對視。

    墨璃看著她,露出似笑非笑的笑容,接過水看了眼,瓶口位置好像還殘留著紅色的印記。

    他拿起水一口接一口的喝,動作很慢,似乎很享受的樣子,喝的時候還用戲謔的目光看著對麵的人。

    洛桑桑覺得自己在被這家夥用目光視奸。

    丫的混蛋。

    要不是因為隻剩下一瓶水,而她又不小心喝掉了一半,她說什麽也不會把自己喝過的水給他。

    墨璃喝完水,將水瓶一丟,“上車!”

    洛桑桑朝著他後背翻了個白眼,撿起空水瓶跟著上車。

    她想清楚了,就算忍著難受也要坐在轎車裏,拖拉機這種神物簡直太可怕了。

    陳漢民的腳雖然受傷了,但好在這種路上不用踩油門,一隻腳也可以勉強當兩隻腳用,就這樣前麵拖拉機開路,後麵轎車委委屈屈的跟著,廢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從山裏出來進了大路。

    陳漢民長這麽大從沒有見過真正的飛機,此刻見了那架就停在不遠處的飛機,激動的不顧腳痛直接油門踩到底,開到飛機下麵。

    然後拖著受傷的腳近身觀察,不斷發出驚歎聲。

    洛桑桑雖然經常坐飛機,但是也沒坐過私家飛機,因此也十分震撼。

    墨璃下車和屬下們說話,看見臭著的臉,就知道他是在訓斥他們。

    手機沒信號卻怪責屬下辦事不利,這種人真是龜毛,洛桑桑偷偷的腹誹著。

    和陳漢民告別之後,洛桑桑就跟著墨璃如同上了賊船樣坐進了飛機裏。

    直升飛機的速度非常快,不到二十分鍾就在城市中降落,然後兩人上了乘坐專門去接墨璃的豪車。

    “總裁,我們先去哪?”

    “回水雲川。”

    “是!”

    作為記者,雖然不是什麽時尚雜誌記者,但洛桑桑還是知道水雲川是什麽地方的。

    金水灣是本市裏風水最好,風景最美的風景區,裏麵住的到處都是富人明星,洛桑桑曾經到那裏做過調查。

    而在金水灣後麵,還有一處人盡皆知,但是任何人都進不去的,更加尊貴的地方。

    就是水雲川。

    水雲川對很多人來說是神秘和神聖的存在,甚至有人為了拍攝它的全貌,而特意動用價值不菲的高端無人機。

    最後,水雲川以照片的形式出現在了各大網站和報紙雜誌上。

    自那後,所有人都對那座神聖美麗如同城堡的地方,心生神往。

    據說水雲川是私人住宅,而一直以來,也從來沒有任何知道水雲川的主人到底是誰。

    墨璃感到臉上被兩道灼熱的視線烤著,忍不住回頭看著她問道,“你看著我做什麽?我臉上還有東西嗎?”

    他以為是之前的泥漬沒有擦幹淨,剛要拿出手機再看一眼。

    突然旁邊傳來洛桑桑小鳥樣喏喏的聲音,“你,你是水雲川的,主人?”

    墨璃愣了下,然後輕笑道,“水雲川的主人原本是我父母,在我成年的時候,他們把它送給了我,不過我很少去,那個地方雖然美,但是……沒什麽人氣。”

    父母不在,妹妹也更喜歡都市,隻有他一個人自然沒有什麽回去的想法,因此大多數時候,他都住在集團附近的別墅裏。

    這次回去,一是因為那裏離的比較近,可以就近換身衣服,順便洗掉這一身汙漬,二是因為墨玥那個臭丫頭事情多,非要讓他幫忙回去取些東西。

    原本洛桑桑是非常拒絕去墨璃的家的,這讓她覺得自己是小白兔,墨璃是大灰狼,她要是進了他的窩,就會連骨頭都被他吞掉。

    可是水雲川的誘惑太大了,大到讓她連生死節操都不顧了,一雙黑葡萄樣的眼睛瞪的溜圓,裏麵滿是藏不住的驚喜。

    墨璃覺得有些好笑。

    任他這樣的絕世美男放在麵前都不動心的女人,居然被一個沒有生命的房子給輕鬆收買。

    從車子行駛進水雲川範圍開始,洛桑桑就全程半張著嘴,露出沒見過世麵的,小家子氣十足的表情。

    如果這會兒把照片拍下來然後拿給她看,她會羞愧的直接鑽到旮旯胡同。

    水雲川的美果然名不虛傳,如果不是知道圓明園已經被毀了,洛桑桑會以為那座世界上最美的園林被人穿越時空偷走,然後搬到了這裏。

    穿過園林,就是城堡樣的別墅,別墅很大,雖然清新的淡藍色讓別墅看起來少了點氣勢恢宏,但卻更能凸顯其別致奇特的美麗,讓人覺得宛如置身在大海中,周圍都是海浪清新的空氣。

    “能住在這種地方的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洛桑桑癡迷的看著眼前的一切,喃喃的自言自語。

    墨璃挑挑眉,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