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因為你是李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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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自己的喜歡去相信?

    我看著李憶南,對著他說:“你說你討厭我喜歡你。”

    李憶南不自覺的蹙了蹙眉頭,然後說:“這麽耿耿於懷嗎?”

    我低下頭。說到底我就是不相信我們這段莫名其妙的戀情和李憶南莫名其妙的態度。他就像是個謎團。如果你喜歡了十年的男生,突然對你說,他要做你的男朋友。

    你會作何感想?

    李憶南歎了口氣。

    “我今早還在慶幸你的反應還算淡定。”說到這他還無奈自嘲的搖了搖頭。這句話他說了兩遍。

    ???

    我還是不敢看他。

    昨晚我和李憶南確定拍拖的時候,我真的出了亂就是懵,還有就是被突然一下實現多年夢想的激動衝昏了頭腦,以至於,我根本就沒有反應過來,我到底在幹什麽。

    我隻是肯定一件事,那就是李憶南成我男朋友,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情,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一定要抓緊。

    所以昨晚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情緒波動太大,物極則反了,也許又是我太累了,他睡在我身邊,我也沒有很激動,差點都要忘記這個男人是我多年的夢想,而且還突然成真了。

    起床以後我也是懵逼的,他叫我起床我就起床,我完全沒有什麽其他很大情緒的起伏,因為我完全就覺得李憶南但時候和路邊的甲乙丙丁一樣,我潛意識知道這個我追逐了十年的太陽停下來等我了,可還是不知道他已經是屬於我的了。

    等換上了李憶南給我的衣服,坐到了43上,在他的旁邊我的意識才漸漸正常,這一切都太可怕,李憶南成了我的男朋友,真真正正如假包換的男朋友,他的目光注視著我,他以後的人生我能夠賦予一定的意義。

    這一切都太突然了。

    我們都沒有說話,我看向他,他的眼睛迷離的望著遠方的公路。

    時間好像過了很久。

    他突然說:“就知道。”

    知道什麽???

    他打開窗戶點了根煙。

    李憶南抽煙?

    他把煙頭扔掉,對我說:“李木,我們都不是孩子了,我做的每一個決定都是經過生死熟慮由心而發的。我承認我還沒有那麽喜歡你,但我卻願意和你生活在一起。”

    我淚目。

    “那你的意思是,你可以隨便和個你不喜歡的女孩子在一起?”我盯著的他星辰般的雙目。

    他全神貫注的看著我,用他一貫沒什麽波瀾的語氣說:“不可以。”

    我吸了一口氣,質問他:“那你為什麽又可以和我在一起。”

    “因為你是李木。”

    在中國近代文學史上有這樣一個絕世的才女,她高傲冷豔,她絕塵脫俗。但最後被一個叫胡蘭成的男人用簡單的一句:“你怎生的這般高。”失守心門,從而丟盔卸甲淪陷為愛情的奴隸,她叫張愛玲。

    “你是李木”這四個字,沒有任何華麗的辭藻,沒有任何天花亂墜的修飾,就好像今天有人問你吃飯了沒有一樣那麽稀鬆平常。但就這麽一句話,它讓我的怯懦,我的自卑全部消失到了九霄雲外。

    因為是我,所以可以。不是所有人都有這個待遇。雖然可能在絕大多數看起來這不算什麽。

    那我是不是可以這麽理解,在李憶南的世界裏,我李木也是特別的。就算是討厭也是特別討厭的。是特別的,就夠了。沒有誰可以輕易的就在另一個人的世界裏成為一個特別的存在。

    我的眼淚一直不停,這不是謝天甜的那種僑情做作給男人看的,也不是林黛玉多愁善感的,而是我李木被自己感動的。

    這可是十年,整整十年,我對一個男人念念不忘了整整十年,沒想到有一天這個男人真的成了我的。

    他看我不停的流眼淚。一直皺著眉。

    他有點像個無措的孩子完全不知道怎麽辦,我太了解他心裏別扭時的那些小動作了。生氣喜歡抓東西,焦慮的時候喜歡抿嘴。

    我現在不說點什麽就真的對不起我這個新任男朋友了。

    “警察是萬萬不能欺騙廣大人民群眾的感情的,毛主席說過,欺騙人民群眾感情的警察是要自己把自己關進局子的。”我抓著李憶南的衣袖,盯著他的眼睛,鄭重其事的說:“所以,這位警察同誌,你要聽毛主席的話,好好對待我這個人民群眾,就算不愛我也要努力愛上我,就算嫌棄我胖也要買肉給我吃,就算生我的氣也不能隨便說分手,就算你受不了我你也要忍著。有好吃的要先給我吃,有好玩的要先想著我,看到好看的女孩子也要閉上眼想我的臉,不能再和其他有婦之夫做任何接近毛孔的動作,就算你不喜歡我,你也是和我姓的,你也隻能是我的。”

    威武,雄壯。

    這段驚天地泣鬼神的宣誓詞,真是毛爺爺在在天之靈賜我力量啊,梁靜茹的勇氣都不夠給我使的,隻有毛爺爺的氣魄才夠給我使出如此這般神力。我是閉著眼說的,因為我不敢看李憶南,李憶南太可怕了,他可是警察!萬一他一不小心一激動覺著我刺激他了,反手拿一個手銬把我打包扔進局子裏。。。。。。

    久久沒有聲,我能聽到彼此的呼吸聲,但是其餘的安靜的不像話。

    我小心翼翼的緩緩睜開了因為求生欲緊緊閉上的雙眼。

    李憶南他看著我。

    嗯…怎麽形容這個眼神呢。特別 ??堅定??不不不,就是不知道怎麽形容。

    總而言之這個眼神會看的你很不好意思。

    他任由我拉著他的衣袖,輕輕的說:“人民教師群體最應該做的是相信黨和國家政府,相信人民警察, 相信我。”

    我虔誠的看著他的眼睛,現在的他就是我的神明,現在的我對他無條件的相信。因為那句“你是李木”什麽都夠了。因為他是李憶南,所以李木相信。

    兩個人在一起相處,最難做到的就是絕對的坦誠和絕對的信任。

    一般在一起兩人如果做到了這兩點,那麽一切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同樣,可怕的就是一般的情人都很難做到這兩點。

    但從他說“因為你是李木”的那一刻起,我願意把我的信任和坦誠真誠的給他。

    就在前一秒中,不誇張的說,我都能夠設想一萬種我和李憶南沒多久後就分手的場景,可就是剛剛那一句“你是李木”。

    我心裏的感覺很奇妙,李憶南很神奇,他有魔力,他隻用簡簡單單的四個字,讓我的靈魂願意跟他的靈魂融合在一起。這樣說,可能有些誇張,但就是如此。

    我一直都沒有因為喜歡李憶南而去放棄和其他男人相處的機會,愛歸愛,生活歸生活。戀愛是每個女孩都向往的事情。大學時期的我與李憶南的距離整整隔了兩千一百五十一點六公裏,難道真讓我大學都不讀了像周董的歌兒裏寫的那樣,連書都不讀了,去李憶南宿舍附近賣早餐?人家是高中三年沒好好讀書,我也是沒好讀讀書,但好歹還考了個大學。

    既然有機會好好學習,還是冷靜點別去賣早餐了。我也是個普通的女生,言情裏那些愛的要死,去等一個沒有結果的人的這種事情,在現實中是不可能發生的。

    真的遇到了那個對的人,本能都會驅使著你靠近那個人。有多少人現在最後身邊的伴侶不是自己最愛的,有多少結了婚心裏想的一直都是別人的。太多了……寂寞和現實會逼著你去和一個新的人相處,而你不得不向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妥協。

    所以我並沒有一直原地的就吊死在了這顆一直以來都不屬於我的樹上,就算我想吊死在這棵樹上,這個樹也不給我吊。所以我更加不可能這輩子隻愛李憶南這一個人。

    秦立新我愛過,愛他的同時,我心裏最深處的秘密依舊是李憶南。

    後來的那個鍾野,我沒有那麽愛他,但我也是喜歡的。喜歡的同時,午夜夢回裏教室課桌後麵的那個人還是叫李憶南。愛慕和想念是一種習慣。

    我一直尋找的一種感覺,是一種微妙,幹淨不帶任何雜質,不是都市男女戲精們的矯揉造作,而是有內而發的靈魂契合。

    我說的這種靈魂契合,放在現實生活裏的感覺就是,兩個人坐在一起,什麽都不說,什麽都不做,靜靜地在一起,就算是發呆也很舒服。一個眼神就知道對方想什麽,一個動作就知道對方幹什麽,彼此心意相通,可以一起攜手麵對接下來的困難,是愛侶,是朋友。

    楊怡不止一次嘲笑我這種天花亂墜不切實際的想法,她嘲諷的說:“哪有你說的這種一個眼神就可以認定的人?!還靈魂契合?!肉體契合都很不容易了!就算是有,也至少是應該相處二十年以上磨合的平整的都不帶光的夫妻啊!”

    我要的感覺就是這樣,兩人眼神相對,一眼萬年,感覺認識了幾千年。

    剛剛我的眼睛對上李憶南的時候,我向往的那種感覺破殼而出,這,就是我要的滑板鞋…

    不好意思,串台了~ 正確的打開方式,應該是:這,就是我一直在尋找的那種感覺。

    他,就是我一直以來認定了的一眼萬年。(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