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原來在她心目中,“他”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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熒白的路燈下,穿著定製西裝的男人,長相十分俊美,劍眉星目,一雙大長腿比模特的還要長,想不引人注意都難。
他低著頭,雙眼直勾勾的盯著樂允背在肩頭的包包。
樂允覺得奇怪,自己這個花了二十多塊錢在地攤上買的帆布包,有什麽可看的?
她還來不及多想,隻見男人的另一隻手抓住了掛在包包上的掛飾,舉到麵前端詳著。
透明的晶體在路燈下折射出璀璨的光華,底部還刻著了二個英文字母:WX。
樂允仰起精致的小臉,那是魏昕送給她的水晶小海豚,這些日子,她沒少受皺立鳴的氣,就把它帶在身邊來驅邪。
寶貝的小海豚怎麽能讓他的髒手給玷汙?
她踮起腳尖伸長胳膊,一把把東西奪回來,冷眸怒視男人,有點惱火的問:“怎麽,沒見過水晶掛飾啊!”
男人見她寶貝的把小海豚收好,深邃的眸底,令人難以捉摸的神色一閃而過。
“你這個東西是在哪裏買的?能不能轉讓給我。”
英俊的臉上保持著一貫的淡然,說的話卻令樂允吃驚不已:“你一個大男人也喜歡這種東西?”
“我有個朋友喜歡收集這種東西,你開個價吧,多少錢我都能接受。”
他說的豪氣萬丈,就好像隻要她開口,不管要價多高,他都願意。
樂允都不知道該說他是讓人捉弄不透,還是該說他是傻瓜,隨處可見的東西,他偏偏要出高價來買。
不過——
“我這個是一個很重要的人送我的,意義非凡,才不會轉讓。”她直接拒絕了他,還“善心”的提醒道:“再說了,這種東西到處都有得賣,你這麽土豪,還不是想要多少有多少。”
“可我就看中你這個了。”男人彎彎唇角,“十萬塊夠不夠?”
樂允下意識的抱緊自己的包包。什麽意思?他就喜歡奪人所好啊?
十萬塊,對她而言完全是一筆巨款,都夠她花到畢業了。
她卻沒有一絲心動,因為小海豚之於她,可是無價的,就算餓死,她都不會拿它去換錢。
男人見她搖著頭,隨即道:“嫌少?一百萬呢?一千萬呢?”
一百萬?一千萬?樂允驚愕的瞪大晶眸,他不是耍她玩,就是精神有問題。
有人在往這邊走來,她本來就不想和他任何交集:“不管你出多少錢,我都不會賣!”
吼完這句話,轉身就跑,深怕晚了一秒他就會撲上來搶似的。
她頭都有沒有回一下,也就沒有看到,男人一向冰冷的神色漸漸消逝,取而代之的是溫柔的笑容。
他還以為她把那年的事,忘得一幹二淨。
如今看來,即使她沒有把他們之間的約定當一回事,至少還記得他的好,在她心目中,那時的他是一個很重要的人!
不知為什麽,想到這一點,他的心中升起一股從未有過的喜悅。
———大米有話說———
嗚嗚,這個文的伏筆好像埋得有點深了,不知道親們感受如何?如果想和大米交流,留言板上見哈。(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