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一定會等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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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想也不想直接拒絕康康。

    “不去。”

    躺在沙發上身體懶得動,還好她手長。

    康康伸手拽了拽重生的衣角:“去嘛。”

    康康眼巴巴地說:“生生,過去你工作忙。從沒有去國外看過我走秀,你忍心拒絕我?”

    “忍心。”

    重生直接拒絕。

    康康:“……”

    然而接下來好幾天,經不住開啟唐僧模式的康康在她耳邊念叨,重生終於妥協。

    “答應我。這就對了!我那些同事個個顏值高,身材好,保證有你喜歡的款!”

    重生朝著康康翻了個白眼。

    康康就當沒看到,屁顛屁顛跑進房間去拿手機給重生訂機票。

    三天後。

    巴黎,戴高樂機場。

    一個氣質高冷,一個長相甜美的女人從機場走了出來。

    因為身高的關係,康康生活中很少穿高跟鞋,基本上都是平底板鞋,而重生則是喜歡穿高跟鞋,可以說穿上高跟鞋是健步如飛的類型。

    所以兩個人日常中走在一起身高差距並不大。

    “康康,這邊!”

    為了陪重生在巴黎多轉轉,康康提前兩天和重生來到巴黎。

    來機場接他們的男人叫明修,也是康康的同事。

    上車後,康康介紹說:“明修,這是我在這世界上的第一好閨蜜,重生。生生,這是我定居在巴黎的同事明修。”

    明修是中法混血,他的長相就是經常會出現在雜誌上的長相,僅是第一眼就能抓住人心。

    一雙深邃的眼宛如大海,立體的臉龐就像完全的雕像,氣質邪魅。

    發現重生透過後視鏡望著自己發呆,明修並不覺得意外。

    隻有康康這種絕緣體才會把他當做大兄弟。

    不僅是明修,坐在重生旁邊的康康也注意到重生盯著明修看了好久。

    果然。

    生生喜歡明修這一款。

    不僅是氣質,就連長相,明修也有幾分像宋煜哲。

    他們這個圈子很亂,不過剛好,她和明修屬於潔身自好的類型。

    也是因為這樣,她和明修能夠成為好朋友。

    如果生生能夠看上明修也不錯。

    “明修,我下午要去安迪的工作室一趟。生生第一次來巴黎,你幫我帶生生去香榭麗舍去轉一轉。”

    這混蛋……

    原來心裏打算把他賣給閨蜜。

    誰怪他曾經答應過康康,除了讓他去偷埃菲爾鐵塔之外,他會答應她任何無理的要求。

    那個時候,他不過是希望康康讓他成為她的男人。

    結果神經粗大的康康竟然開心地和他勾肩搭背地說:“大兄弟,有你這句話,今後我就不客氣了。”

    後來康康對他提過很多無理的要求,可是他卻一直沒有得到他想要的。

    明修就像狐狸一樣微眯著眼,看向康康笑道:“放心。我會照顧好你的閨蜜。”

    還以為明修不會答應。

    聽到明修的話,康康在心裏長鬆一口氣,對明修開心地比了一個“OK”的手勢,吃完明修做的午餐後,就讓明修開車送她去安迪的工作室,然後讓明修和重生一起逛香榭麗舍,發展感情。

    在去安迪工作室睡午覺之前,重生還不忘說:“明修,我記得上次你帶我去的那家酒吧不錯,晚上的時候你記得帶生生也去那裏聽歌。”

    言外之意,她晚上要很晚才會回去。

    見康康就像人販子,一副要把她賣掉的樣子,重生唇邊勾起一抹哭笑不得的笑。

    等到明修開著來到香榭麗舍後,陪生生逛街的明修戴上了墨鏡,但明修的氣質擺在哪裏,還是吸引來不少灼熱的目光。

    明修:“重小姐是第一次來法國?”

    重生默了默說:“第二次。”

    第一次她是被顧越綁來的。

    想到顧越,她的心就像是有刀在割。

    明修愣了愣問:“重小姐,有沒有想買的東西?”

    沒想到重生卻是說:“沒有。”

    沒有?

    香榭麗舍可是女人的購物天堂,這女人竟然說沒有。

    重生抬頭看向他問:“你有嗎?如果沒有的話,去酒吧。”

    明修:“???”

    這女人也太直接了吧!

    見明修呆在自己麵前,重生:“如果你不想去,我可以一個人去。”

    明修:“……”

    他還敢把康康的世界第一好閨蜜扔酒吧?

    除非他不想活著見到明天的太陽。

    酒吧內,駐台女歌手法文歌。

    重生坐在卡座的位置上一連點了六杯血腥瑪麗。

    明修:“……”

    重生這樣做的意圖會不會太明顯?

    然而接下來,明修卻發現重生的目光再也沒有落在他的身上,仿佛坐在重生旁邊的他不過是空氣。

    三杯血腥瑪麗喝完,明修眼中的驚訝越來越多。

    這女人竟然沒有半點醉意,竟然還在說,台上的人歌唱得好聽。

    她這是在玩欲擒故縱?

    不急。

    像這種女人遲早會對他出手。

    結果等到重生喝第六杯血腥瑪麗時,重生還是沒有看他。

    剛見麵的時候,他明顯感受到重生看她時眼中的灼熱,而現在竟然無視他!

    明修終於坐不住了。

    他突然將臉湊到重生麵前,隻要重生微微抬頭就能吻上明修的唇。

    “傳說隻要召喚出血腥瑪麗,就能夠看到自己未來丈夫的樣子。這是你今天點血腥瑪麗的原因?”

    眼前這張臉很像他,卻又不是他。

    重生腦袋一歪想要錯開明修快要吻上她的唇,然而就在這一瞬間,她瞪大眼睛看向站在不遠處正望著她的男人。

    他……

    為什麽會在這裏?

    時間仿佛靜止,心髒也隨之停止跳動。

    她到底在看什麽?

    發現重生不對勁,明修轉頭朝著重生看的方向看去,他看到一個男人匆匆離開背影。

    “讓開!”

    如果不是他反應夠快,他怕是已經跟烏龜一樣被重生四仰八叉的推倒在地上。

    這女人到底發什麽瘋?

    “人呢?”

    明修站起身來時,發現酒吧裏已經沒有重生的身影。

    “顧越!”

    她不會看錯,剛才和她四目相接的人就是顧越。

    為了追到顧越,重生扔掉自己穿的高跟鞋,然而在擁擠的人群中,她卻終究沒能追到顧越。

    明修氣喘籲籲追上來的時候,看到重生就像是被人抽走靈魂呆站在路口傻望著人群,明修一點也不覺得意外。

    畢竟,重生是剛才喝了六倍血腥瑪麗的女人。

    “咳咳。”

    她現在不鬧騰已經很好。

    明修上前準備扶重生回去,他突然聽重生說:“我要去普羅旺斯。”

    明修:“……”

    雖然不鬧騰,但也已經瘋了。

    為了將喝醉酒的重生忽悠回家,明修順著重生的話說:“我現在就帶你去普羅旺斯。”

    “不用。”重生拒絕他說:“我自己去。”

    明修:“……”

    這天晚上,康康正在安迪家開心吃牛排,門鈴突然響了。

    “我去開門!”

    康康打開門,看著眼前的男人一臉驚詫:“明修?生生呢?”

    聽到明修說他攔不住重生,重生直接坐TGV高鐵去了普羅旺斯的時候,康康被驚得手裏的銀叉都掉在了地上。

    “你……沒攔住她?”

    他是想攔住她!

    哪有想到,那個叫重生的女人直接扔了他戴的墨鏡,有人認出他,直接將他圍得走不動路。等他好不容易脫離包圍的時候,重生已經坐上高鐵。

    康康:“……”

    康康立即拿起手機,就在她準備給重生打電話的時候,她收到重生發來的消息。

    重生:“放心,我沒事。”

    康康:“……你連喝六杯血腥瑪麗,現在又坐高鐵去普羅旺斯。我能安心?”

    重生:“血腥瑪麗對我來說不過是飲料。我現在去普羅旺斯找人。”

    看到重生這樣說,康康更不放心,如果不是因為重生打的中文,她真懷疑是被人撿了重生的手機再回複她消息。

    重生從來沒有來過法國,她要找誰?

    隔著手機屏幕,仿佛在高鐵上的重生感應到她的想法。

    重生又發來消息:“宋煜哲。”

    哈?!

    這一次康康被驚得差點將手機摔在地上。

    宋煜哲怎麽可能在法國。

    一定是重生喝醉酒!

    康康:“我現在去找你!”

    重生:“我沒喝醉酒。78,58,85。”

    看到手機屏幕上顯示的數字,康康抽了抽嘴角。

    這是她的三圍。

    她其實真不確定重生現在到底是清醒還是醉。

    但現在重生已經在高鐵上,她已經無法阻止。

    看到來電顯示,坐在高鐵上的重生並不意外。

    “康康,我沒醉,我隻是想把他找回來。”

    拿著手機的康康一怔,重生的語氣和平時差不多,唯一的差別是多了苦澀。

    重生沒醉。

    可是宋煜哲真的會在法國?還是她看花眼?

    但重生這樣執著,她知道自己並勸不了重生。

    康康:“到了普羅旺斯記得給我報平安。”

    重生:“恩。”

    掛掉康康的電話,重生繼續用手機搜索在普羅旺斯的酒莊。

    憑著記憶,她一定能找到顧越在普羅旺斯的酒莊。

    到了普羅旺斯,已經快10點。

    這個時候重生再一次慶幸她並不用睡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在短時間內找到顧越的酒莊。

    酒莊的主人是否是華裔,重生能夠從網上輕易查到。

    接下來隻要她一家一家去找,找到酒莊,她就一定會等到他。(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