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該如何留在藍宇煊身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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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管家為難的看看我,再看看他,終究還是將我從地上硬是攙了起來。“白小姐,對不起了,請跟我走吧。”

    我心頭一涼。這趙管家真是隨了藍宇煊,都那麽冷漠無情。

    “不用你扶!我自己有腿!”我也死鴨子嘴硬的甩開趙管家的手,愣是靠自己的力量一步一挪的蹭向大門。

    因為韌帶撕裂,我不得不把兩條腿岔開成圓規狀,一跛一拐,像螃蟹走路。

    縱使走得那麽艱難,仍舊是疼得發顫。我望一眼窗外那密密麻麻的雨簾,不知自己是否能撐著走出這片荒蕪的林子,走到滴滴司機願意載客的地方去。

    這樣想來,心裏不免絕望。想我壯誌未酬,卻很有可能因為韌帶撕裂和淋雨而死,真真太不甘心了!

    可就在我剛拉開大門光榮赴死之前,趙管家卻忽然按住了門把,將門又嘭一聲合上了。

    我詫異看他,怎麽?我都這樣了,他還不許我走大門?難道要我從窗戶爬出去?

    結果人家趙管家根本不是這個意思。

    他用唇形示意我跟他走,但不要發出任何聲音。

    我不解。

    正好小敏也回來了,她剛想說話,就被趙管家製止住。

    在趙管家示意下,小敏攙扶著我悄悄來到了一間位於一樓的偏僻房間休息。而趙管家則對藍宇煊說已經讓我離開,然後扶著藍宇煊上了樓。

    原來趙管家攆我走隻是演戲給藍宇煊看,並不是真的打算讓我冒雨走的。

    我心裏稍微覺得好受了些。

    但也僅僅是稍微而已,因為趙管家並沒有打算讓我久留,並告知我,明天一大早,他會安排車子送我回白家去。

    這可不行,我咬住指頭,開始思考讓自己留下來的辦法。

    大腿韌帶的拉傷其實不算特別嚴重。隻要不把腿岔太開,或者快速移動,倒不覺得特別疼。但我打算明天假裝殘廢,然後賴在藍宇煊家不走了。

    和趙管家以及藍宇煊鬥智鬥勇的日子看來是不可避免的了。

    因為要假裝我並不存在,以免藍宇煊又發飆,所以趙管家不允許我今夜走出小房間。我頓時感覺自己像個囚犯,刑期一夜。

    傍晚時分,風雨驟歇,小敏來給我送飯。

    飯菜很簡單,但每一樣都精致且噴香,用繪著細細金銀卷葉紋的細瓷碗碟裝盛,別致可愛。

    “想不到你們家少爺不重視房間衛生,但對食物和餐具卻很講究啊。”我邊舀著濃湯邊調侃道,“看來還算個講究人。”

    小敏立即自豪的將鼻子翹上了天,“那是當然。我們家少爺本來就是個講究人,吃喝用度一應器物一貫都不肯怠慢的。特別是在食物方麵,他可算是個美食家。”

    這我相信的。據說人一旦失去了視力,其他感官就會變得異常靈敏,味覺自然也比常人更刁鑽。

    “廚娘大嬸的手藝也是很讚,這蘑菇燉雞做得真香。”我又讚美道:“這都快趕上米其林五星大廚的水平啦!”

    小敏露出一副如同自己被誇獎了興奮表情,“大嬸要是聽您這麽誇她,肯定樂壞了,回頭我要把你的話告訴她!要知道,這裏根本都沒有客人,大嬸好多年都沒聽人誇過她的手藝了!”

    通過小敏之口,將我對大嬸的讚美傳達過去,也算是趁機拉攏大嬸。千萬不要覺得我心機,畢竟要在這個小小的與世隔絕的社會裏立足,多拉攏人才能多個保障。

    而且,我還想著找個機會露一手廚藝來俘獲藍宇煊的胃呢,那必須先踏入廚娘大嬸的領地,自然要先打好鋪墊。

    我住著的這間偏僻房間,原本大概是傭人房,隻有十平米大,角落安著一隻簡易洗臉池和鏡子。

    雖然十平米的房間,比我這個普通人家出身的姑娘住的臥室還要大些,但相比藍宇煊這棟宅子裏的其他房間來說,那可就局促多了。

    這很明顯是對我的一種怠慢,也就是對白家的無禮。也許換做白佳琪本人來住,早在房間門口就要發飆回娘家了,但對我許諾來說,根本就不算什麽。

    小敏離開後,我接到了姐姐打來的電話。“諾諾,實習怎麽樣了?宿舍住得還習慣嗎?媽問你缺什麽東西,需不需要姐姐給你寄過去?”之前接受白家的委托來當替身的事,我隱瞞了家人,隻說是暑期實習,工作地點在外地,還提供食宿,工資還比平常的打工優渥許多。

    事實上,我根本就不在外地。

    姐姐對我的關心,讓我心裏倍感溫暖。

    我摸著肚皮回答道:“什麽都不缺,住得還挺好的,吃得也飽飽的。不過,就是有點想念媽媽做的紫蘇魚了。”

    “小饞貓。想吃紫蘇魚可沒辦法。你在外地,又是夏天,做好魚了寄過去說不定就臭了。等你回來了再做給你吃唄。對了,阿翰過兩天要去你工作的城市采風,要不我讓他帶點媽媽做的醃酸梅給你?”

    我一聽姐姐說阿翰要來,驚得趕緊拒絕:“不必啦不必啦,過段時間有假期了我說不定就回家去看你們了呢。再說了,我工作的地方又不是在市區裏,滿偏的,阿翰人生地不熟的,過來肯定不方便,別麻煩人家了,我也沒時間去接他。”

    阿翰是我的鄰居,青梅竹馬一大小夥子,比我小一歲。他考上了我所在大學的美院,暑假裏學校便會安排去外地采風。

    我特別煩他。小時候他仗著比我歲數小,老搶我玩具和糖果。我要是敢搶回來,他就跑到我媽那去告狀,免不得我要被老媽削一頓,說我以大欺小。

    長大後,這小子有事沒事都要跑來騷擾我。也不知是什麽原因我們從幼兒園到大學居然都讀的同一間學校。他一看到男生接近我,就跑去我媽那裏告禦狀,導致我整個美好的花季都被管得死死的,完全沒機會戀愛。

    拜他所賜,直到二十歲,我的初吻都還沒獻出去!

    所以一想到他,我就氣得牙癢癢。(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