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讓傲嬌藍大少伴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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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次有了新發現:傲嬌美男藍宇煊,原來一旦騷起來,也是會秀恩愛的人。

    周圍有好些遊客看到這一幕,都開始鼓掌叫好。藍宇煊得了鼓勵,樂此不疲,居然又讓人造了氣泡,跟我拍了好幾張Kiss照。

    好不容易拉著表演氣泡親親上癮的他離開時,我整個人都羞紅得成了隻熟透的烤鴨。

    我問他:“你明明看不到這些氣泡,為什麽還老要造氣泡出來啊?”

    他回答:“那是因為,你能看到。”

    隻為了讓心愛的女人看到美麗的事物,所以他才會反反複複的讓人製造氣泡。

    這個男人表達愛意的小心思,真的好可愛。

    我們離開了剛才吹泡泡的攤位,又來到了賣唱的攤位。

    這種賣唱,更類似於小型的街頭演唱會,音響、話筒架、樂器齊全。

    鼓手激情洋溢的打起架子鼓,主唱一邊撥著懷裏的電音吉他,一邊對著話筒飆高音。

    雖然是業餘的樂隊,歌喉還是有待修煉,但勝在特會活絡氣氛,所以引得我駐足觀看。

    一曲唱完,我趕緊鼓掌,還拉著藍宇煊一起鼓。

    周圍隻有寥落的人在聽歌,那主唱見我們鼓掌,感動不已,又談了一首《茉莉花》,不過歌詞是外文的。

    因為是我熟悉的曲調,所以我也跟著小聲的哼唱。

    一曲唱畢,主唱竟然主動和我們搭話。

    但我根本聽不懂,隻見藍宇煊對對方搖了搖頭。

    我還沒來得及問他為何搖頭,那主唱就拉住了我的胳膊,把我拉到話筒前。

    主唱指了指話筒,又指指自己的吉他,飆了一串外文。

    我求助般的扯扯藍宇煊的衣擺,“他在說什麽啊?”

    藍宇煊翻譯道:“他說,你嗓音很甜美,問你想唱什麽歌,他來給你伴奏。”

    “哈?!”我有些吃驚,“讓我唱?”我可從沒在街頭演唱過,立刻怯場,朝主唱擺手。

    主唱卻已經再次將《茉莉花》的曲調彈奏了起來。

    這首曲子大多數外國人都耳熟能詳,簡直是用來溝通國際友誼的紐帶。

    這下子,我不吼倆嗓子,好像都有點對不住人家的好意了。

    所以,我便有些惶恐的開了腔。

    沒想到,歌聲經過了音響的潤飾和傳播,居然吸引了不少人來聆聽。

    我深受鼓舞,漸漸放開了些,越唱越High,主唱也配合的加快了節奏,把一首舒緩柔情的《茉莉花》生生變成了輕搖滾。

    唱罷,四周響起了熱烈的掌聲,空吉他盒裏扔滿了零鈔。

    樂隊成員驚喜得滿麵紅光,一邊對我喊著:“Great!”一邊,又朝藍宇煊說著什麽。

    藍宇煊本來黑著臉,但聽了樂隊成員的話,臉上便多雲轉晴。

    我跑過去牽藍宇煊的手,問他們在說什麽。藍宇煊說:“他說我的女朋友不但人長得可愛,歌聲還特別甜美,說我是個幸運的男人。”

    聞言,我簡直要偷笑,“他真把我說得這麽好?那你呢?你認不認同他的話?你覺得自己幸運嗎?”我搖晃著他的手臂。

    他卻搖搖頭,“我覺得他說得不對。”

    我甭提有多失落了。

    藍宇煊忽然把我往他懷裏一拉,用另一隻手揉了揉我的後背,低頭在我臉頰邊呢喃道:“他應該這麽說,你是前世界最最可愛的女人,而擁有你的我,是全世界最最幸運的男人。”

    “討厭!”我笑著咬著嘴唇,用力在他胸口捶了兩下,“你剛才故意說反話,害我難過了一下。”

    我們離開這個攤位前,樂隊主唱得知我們的錢包丟了,居然捧了一大堆票子分給了我們。

    我驚得不得了,趕緊退卻。

    主唱卻說這是我應該得的,因為是我演唱的功勞。

    有了錢——雖然錢數剛剛夠六十歐——我趕緊又拉著藍宇煊回了最開始看中發飾的攤位,把發飾給買了下來,然後親手給藍宇煊豎起長發。

    本以為藍大少應該看不上這種不值錢的小禮物——對我來說很貴,但對用慣了好東西的他來說,卻是很不值錢的——但沒想到,他居然非常的喜歡。

    藍宇煊收到了禮物,臉上放光,之後便全程微笑臉,不管我讓他去哪裏做什麽,他都同意,可見有多開心。

    雖然花光了剛才得到的所有的錢,但我深感這禮物買得值。

    微笑的他,比板著臉的他殺傷力更加巨大。一路走,一路都有人不斷的回頭盯著他看,而且有男有女。

    藍宇煊這樣的翩翩貴公子,即使隻是穿著很普通的便服,也掩飾不了他的貴氣和俊美。

    不過雖然相貌俊美,又留著長發,可身高體格都擺在那裏,所以並不至於會被人誤認為女性。但他的俊美,卻仍是跨國界跨性別的。

    有的人看他到入迷,居然忘了注意前方,直接撞倒攤位的椅子或者撞到電燈杆上的都有。

    “嘖嘖,幸虧你沒有進演藝圈。”我忍不住在旁邊這樣說道。

    藍宇煊問:“為什麽這樣說?”

    “因為你魅力那麽大,要是進了演藝圈,肯定會紅遍全球,那時,我這樣的凡人就不可能再有機會接近你了。”

    藍宇煊緊了緊和我交握的手,小聲笑著罵了句:“傻瓜,我永遠是屬於你的。”

    走著走著,聞到街邊麵包店飄來的香味,我的肚子開始響亮的抗議。

    我羞窘的捂住了肚子,卻還是被藍宇煊聽到了聲音。

    他問:“餓了?我還是和酒店聯絡吧。”

    “別。”難得我們能像對普通情侶一樣手牽手出來約會逛街,要是被車子接回去,這美好的時光就結束了,我不甘心。

    於是,我打算帶著他在街頭賣藝賺吃飯的錢。

    這對於藍大少爺來說,還是人生初體驗。

    不過因為禮物,因為高興,他居然沒有不樂意——當然也算不上樂意。

    我們商量後,一致敲定了的表演節目是:唱歌。

    因為這是我唯一拿得出手來表演的特長。

    他不太願意,不過摸了摸我送的發飾之後,他居然還是同意了。

    然後,我這個得了便宜就賣乖的家夥,立刻無下限的要求他在旁邊伴舞。(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