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要與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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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低垂,寂靜的蓉城萬家燈火如星星般點綴著墨色的單調。

    雷震天悠哉的坐在沙發上,等待遠沒有他人說的那般煎熬;期待占絕大多數;他期望看見自己小媳婦的出彩,自己一定要第一個看到,然後才能讓他人窺視;嫉妒羨慕恨死他們。

    她,何蝶,從今是我雷震天的媳婦;誰想窺探,那也要看爺答應不答應。手裏望了望旁邊隻剩下一套乳白色的晚禮服,這丫的,敢跟自己對著幹?不讓自己舉行婚禮,不讓自己大擺筵席;可沒準不讓自己買禮服,既然允許了,那麽就承包到底。光看著衣服,穿在自己媳婦身上,那種賞心悅目的盛典,就讓這自己特別自豪。

    想象一下自己的媳婦打扮起來的美,超乎想象的靚麗,雷震天就洋洋得意;他的眼光不會錯;這丫的,那可是一位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的佳人;而且曼妙的身姿,清純嬌美的容顏,誰還敢瞧不起自己的媳婦。望望手腕上的意大利表,時間差不多了。示意導購員把自己身邊的這件衣服送上去;自己的小媳婦先要在自己的麵前來一場走秀了。

    “哇!”“天啊!”我靠!“我的娘啊!”“整容了!”“你才整容了。我媳婦就這呸,好不好?”異口同聲的幾聲尖叫伴隨而至,其中不乏那低沉的男音;可想而知,如果這幾個導購員是男性,今晚,估計這裏要躺下自己人;因為她們的尖叫遠遠超過了自己的讚美。

    不過,雷震天的心裏那相當的滿足和滿意,那可是對自己媳婦的讚美啊!

    一頭俏麗的短碎發,嬌美的容顏上,雙頰透出淡淡的紅暈,眉毛彎彎,長而卷翹的睫毛下,一雙明媚的眼睛,大而有神,似乎眸子裏有水泊蕩漾,鼻子小巧而挺拔,唇瓣如玫瑰花般泛著晶瑩剔透的亮光,柔和的光澤乳,在和煦的燈光下,一款白色晚禮服,勾勒出她勻稱的身材,下擺處多了點綴線,宛如飄逸的精靈般輕快;而腳上一雙水晶高跟鞋,把她完美的身材襯托的格外的完美無瑕,無可挑剔;纖纖玉手輕輕的隨著身體的擺動,比任何一個模特走秀都美,驚呆了全場的人。

    當然包括給她設計造型的人,連他們都沒發現,這丫頭把她的美藏的這麽好,他們隻是稍微點撥一下,就如此的驚人;天啊,自身魅力那無可挑剔。

    何蝶羞得頭都抬不起,這些人的眼中都含著吃可可的驚訝,第一次接受如此多的目光禮,還真有點不適應;而且還有雷震天那貪婪般的眼神;感覺到他的目光,何蝶能不知道那意味這什麽?

    “哦?我換一下,明天再穿。”本來已經走了到拐角的何蝶,猛地轉回頭,她才不要一會跟雷震天單處,穿這身衣服,完全把自己吃掉的可能都有;而且白天不一樣,至少自己可以躲避。

    對了,還有鞋子,剛才造型師在場,她沒好意思自己比對,其實自己的一個腳大,一個腳小;她自己買鞋子很注意;對分寸,都是買大一碼,春秋天好解決,大不了多墊幾雙鞋墊子;夏天是最尷尬的時候,她平時都穿高跟鞋,這樣自己的腳大後麵的帶子鬆一些,腳小的把後麵的帶子緊點,雖然有些麻煩,穿起來別人看不出來什麽?自己知道,總是不舒服,特別是走長路的時候,腳小的那隻鞋子好磨腳後跟啊!

    為此,她極少在人前換鞋子;一脫鞋子,那後麵的秘密就暴漏出來了。要不是剛才導購員那麽懇切,懇求,她也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而脫鞋,好在造型師們都在收拾自己的東西,對她沒有過多的在意,她才火速的穿上鞋子;把自己的鞋子裝到盒子裏,這樣不至於秘密被發現,畢竟不是多麽光彩的事情。

    “啊,水晶鞋。水晶鞋子,她竟然能穿;天啊!”導購員都蒙了,驗證了那句話: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原來,能穿的人就在眼前啊!導購員自己都不敢相信,她隻是勸架而已,往往那些名媛們來試鞋子,都是拿起一隻,穿不上就氣餒的放棄了,為此,從來沒有人比對,這雙鞋子的尺碼是不是有問題?而且,設計出自名人之手,就更不會有人質疑這樣的人能放如此低級的錯誤。誰曾想到,還隻是百無一漏必有一疏;設計師就是用如此完美的設計吸引人的眼球,偏偏讓那些所謂的名媛們無法買到;她這種小小的譏誚那些富人的情緒,打擊那些名媛的趾高氣揚,很解氣;可就是不知道她自己知不知道,如果這雙鞋沒有一個人能穿,不知道會不會吃癟?當然,現在是找到了能穿的人,卻不知道人家要不要?

    導購員激動的情緒那堪有一比,激動真有人能穿;激動老板的任務完成;激動自己即將升職;激動她的加薪;她知道要是老板在場,那一定比她更激動,因為薩瑟能入駐他們店了。那比任何一件事都要重要,他們有完美的品牌;完美的設計;完美的理念;主要有哪些名媛吸引的限量版;哇塞,那銷售額度蹭蹭的向上攀,是不是她們拿到的提成就越高;光想一下,就覺得幸福的生活原來如此的近,隻要努力。

    就在大眾還沉浸在自我的修複狀態,何蝶早已換好自己的衣服,簡簡單單的從樓上從下來;讓剛才那陣羨慕嫉妒恨的氛圍跟著化解;以後她可是貴賓;隻要她能經常光顧,那可比什麽都來得快。

    雖然換上她自己的衣服,可依然這擋不住她嬌美的容顏;沒辦法,誰讓人家天生麗質,怪隻怪自己太過平凡;那些名媛怎樣?還不都是靠濃妝掩飾不足,哪像眼前這位,內秀外美,還能攀升上雷震天這樣的人物,能不飛黃騰達都不行?

    這就是人的命天注定!

    “啊!”雷震天猛然驚醒,就在人們還在自我解嘲時;他終於想起,何蝶剛才出來少了一件東西——項鏈啊!瞧,自己竟然把這個重要的東西給忘了,雷震天趕緊詢問道“你們這裏有沒有項鏈?”

    導購員麵麵相對,竟然被雷震天的問題問到了,

    “你們怎麽搞得?連金銀首飾都沒有配?”雷震天失望的痛訴道。連店員都覺得是自己的錯誤,讓雷震天不高興了。

    臥槽,名牌店怎麽能有項鏈搭配?天啊,雷少,你能不能清醒一點,人家是賣衣服的好不好?能聽從你剛才的話,把你媳婦從上到下,從裏到外,都包裝了一遍,還嫌棄人家怎麽沒項鏈?

    天理何存啊?遇見這樣的主,也隻能唉聲歎氣的分,還能怎麽樣?想多掙人家的錢?可惜你貨不全?好不好?

    “女士,這雙水晶鞋,請你務必要收下,”導購員見何蝶把整理好的衣服都拎了起來,唯獨那雙鞋子,她竟然還沒有要的意思?

    “哦?鞋子?把這雙鞋子也刷了。”雷震天冷聲的吩咐道。

    “別,對不起啊,我不要。”何蝶依然堅持自己的原則。

    “你不要,我要。刷!”雷震天眼角流露出鬥到底的架勢。

    “你,你刷了我也不穿?不信,你等著。”何蝶也被他的激將法激的忘記了她的使命;勇敢的對持道。

    “不穿嘛?真的不穿嗎?”雷震天眯著眼睛,凝視著何蝶,一步步的激化著她內心的憤怒。是的,他就想讓她生氣,隻要她生氣的樣子才屬於他,這丫頭,不知道多少人很嫉恨她的容顏嗎?還一副溫文爾雅對待別人,整天被人買幫人家數錢,一想起那些事他就無比的生氣,當然,生氣的還是何蝶的執拗,她竟然一次次惹自己不高興,本來能遇見她,自己一直在調控自己,不讓自己冒出冷酷的表情嚇著她,可她根本不在乎,既然如此,那隻能激怒她,而不是讓她激怒自己,

    看在何蝶眼中,雷震天隻是威脅自己;可在一旁的導購們可不這樣想,天啊,雷震天這個瘟神發火了,真的,你看他的鬢角翹起,眉頭緊蹙,雙眸中發出冷光;嘴巴緊抿,唇角微微下垂,明顯的要捏碎對方的似得。

    圍觀的人的確被雷震天的寒氣包圍,每個人都想經曆了臘月雪般的寒氣逼人;可你看看他們兩個;何蝶雖然心裏膽怯,被他這樣的目光脅迫著,卻把她倔強的性格完全給激發了。她努力迎上自己的視線,不讓自己氣餒,

    說實在的,那雙鞋子真的是自己有史以來穿上最舒服最合腳的一雙鞋,但她聽別人說過,如果一個男人能做到為你買一雙讓你腳合適,而這雙鞋子穿起來舒適,合腳,讓你心影安慰,那麽這個男人就是你最合適的結婚對象,那麽,能嫁給他就嫁了吧!

    自己雖然要嫁給他,但他一定不是自己最合適的人,不是?何蝶為了這個預言惶恐,為此,她極力反對要這雙鞋子。(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