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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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令原本就是隨便一句你想我怎麽做,隻是沒有想到對方已經給她準備了數據,這份數據看似很有價值,吃穿住行,一份貼近生活的調查,費城,這座有故事的城市,而她的學校,賓大,是全國私立排名前十的學校,自然它培養出來的人,都是全部性的人才,就比如這位小師妹。
“學姐,這份調研,隻要你合成數據,給我合適的比例,這份報告就算是我們組的成員一起完成。”
王令覺得還有後話。
“還有呢?”
她緩緩一笑,“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好好完成這份論文,這個項目,是我兩年的心血,所以二十天夠不夠?”
王令端著水杯喝了一口,二十天,也就是大賽決賽的日期,這麽說來,這個數據,是要拖住她,放下水杯,沉思了一會。
其實她是在假裝沉默,因為此刻要是立即答應,估計她就會懷疑,多麽笨拙的手法。
“小學妹,我不知道能堅持不了二十天,你帶電腦了嗎?”
她雖然不是個電腦高手,但是來之前,李承交過她怎麽從別人的電腦中查找留下來的痕跡。
“帶了,你要做什麽?”
她有些懷疑,但還是遞給她電腦。
“我比對一下,那份雜誌跟我們的數據有多少相似之處的。”
合情也合理。
拿到筆記本後,她並沒有急著去查瀏覽痕跡,而是真的好想去對比數據,隻是手滑的點到郵件,她清清楚楚看到尤心的英文名字,在郵箱中居然一張三人合照,其中一個人是尤離,證據確鑿啊!
“學姐,你相信了嗎?”
王令點點頭,“畢業後,還留學繼續讀研嗎?”
她隨口一問,收拾東西,放下錢,對著服務員說道:“她的咖啡我請,多的是小費。”
碾壓對方做好的方式,就是我比你有錢,我比你的見識更廣,心胸更寬闊,雖然對付比她少了三歲,可她覺得自己的心老了,明明是她在吊打對方,可對方高興了,覺得這個傻逼也不過如此吧!
“不了,我回國!”
她什麽都沒有說,點點頭,“走了!”
火急火燎的回去,準備開門的時候,站在花圃前發呆,李承就睡著她之前睡過的位子,顯得格外安靜祥和,有他在,原本屬於她的事情,她就像找到靠山一樣的全丟給他,要不是他發燒了,才讓她意識到,李承也是個跟自己一樣的普通人。
輕手輕腳走進廚房,到了吃飯的點,自從李承來了之後,冰箱裏麵都是塞的滿滿的,其實他也很辛苦,白天要陪著她整理數據,晚上要哄她睡著,再去書房工作,他畢竟是一個公司的老板,手上還有忙不完的項目。
撩起袖子,就幹,做的都是比較清淡的菜,也熬了粥,平時都是李承在照顧她,今天角色交換一下,覺得非常有成就感。
李承是從飯香中,被勾引醒過來的,起來就看見王令穿著圍裙坐在餐桌邊,眉目含笑,不知道在傻笑什麽,見他起來,立即站起來,去扶他,踮起腳尖,去摸他的額頭,可能是睡在花圃上,額頭上有一層薄薄的細汗,吃了藥,燒已經退了,就是臉色看起來很蒼白。
“我沒事了,辛苦你了。”可能手腳無力,去撈王令的時候,差點將人摔出去,還好他反應快,改成雙手抱住她。
“嚇到你了?”
王令自然的雙手樓住他的脖子,微微挑眉,“還好啦!”
是還好,她本身就很習慣李承的懷抱,所以見自己要摔跤,其實她可以推開,但是出於對李承的信任,她還是堅持的抱住他,哪怕真的摔倒,也陪著他。
“很順利?”
她點點頭,把今天跟小師妹見麵的事情,敘述給他聽,還說了下,下午要會學校的事情,本來她是想邀請李承跟她一起逛賓大,可他生病了,不能跟她一去,便盛了一碗白粥,一點小菜遞給他。
“吃完再吃點感冒藥,明天我們去醫院做B超吧!”
之前去過,這都快一個月了,是應該檢查一下,她好像去感受一下,肚子孩子的變化。
“懷孕的事情,有跟媽媽說嗎?”
她羞澀的搖搖頭,不是她不說,而是忙的沒有時間說,在講,媽媽因為上次的事情,多少有點愧疚,打電話來,總是噓寒問暖,甚至想著要親自來美國照顧她,可她不想顧叔叔獨守空房,知道愛到濃時,最好的是陪伴。
肚子裏的孩子也爭氣,自從李承來了之後,也不知道是不是生活水平提高了,她的孕吐也好了,精神也好了,等過兩天,就可以去參加比賽了。
吃完飯,她換了衣服,那了這幾天趕的論文,還有今天小學妹給的文檔,穿了件粉紅的外套就準備出門,走到門口,見李承也在換鞋,“你要出去逛逛嗎,河對麵的風景很好看,兩兩相望,跟海市蜃樓一樣,對了,你不是喜歡研究建築嗎,這裏多數的建築都很有特色,值得一看哦!”
其實她最應該陪著他,可惜手上的事情太多,而且今天必須回去,跟老師全盤說出此次的事情,並且讓老師幫忙掩護。
“你們係,能帶家屬嗎?”
王令滴滴的笑了,為了讓他的感冒快些好,還沒有打算拉他一起去呢,見他主動提起,簡直是巴不得,想著手上的包有點重,可他還是個病人,可自己是個孕婦啊,到底能壓榨他嗎?
思考期間,手裏的東西早就被拿走,而且他的背影挺住,亦步亦趨,這個男人就是她這輩子的依靠,他們一起牽手逛校園,是她從來都不敢奢想的,就這麽猝不及防的夢想成真了,一路上,她嘰嘰喳喳的像個粉色的小蝴蝶,而李承一路嘴角含笑,聽著她的絮絮叨叨。
“到了,到了。”
她拉著人立即下車。
門排上一排很大的英文字,寫著學校的名字,而李承腳步像是生了根一般,想起四年天,也是這個季節,那時候他剛完成一個工程,拿到a市十佳青年的稱號,年輕的他,認為這是他努力的榮耀,他第一想到的人是她,成就想找他的姑娘分享。
他像個傻子一樣拉著人就問,有沒有一個建築係的中國籍女孩,叫王令?
可回答他的不知道,不曉得,別問我,沒聽說過。
那時候,他莫名有種絕望,美國學校有千千萬萬,她隻是碰巧在這裏拿了獎而已,他為什麽像個瘋子一樣,不管不顧的就來了,甚至衝動跑到對麵的大廈買了一枚婚戒,“那時候真的是瘋掉了。”
“為什麽?”
王令不解,但也知道他曾經在這裏找過自己。
“因為想你,就來到這裏,沒有任何的邏輯,認為你就在這裏。”
她沉默的低頭,擦了擦眼淚,如果她不走,也許三年前他們就相遇了,可是那個時候,是她心理病最嚴重的時期,同係的師兄弟一提起她,恨不得躲開她,逃避她,而她拿到獎,也被取笑,“瘋子始終有那麽點能力的”荒謬言論。
走過去擁抱他,“幸好那個時候,你並沒有遇到最糟糕的我。”
因為那時候,我連活著都那麽難,又怎麽敢奢望愛情呢?(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