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番外:霍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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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霍寧,是一個很苦B的孩子。其實我是一個大明星呦!但是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哈哈哈……

    我的爸爸是在我五歲的時候突然出現的,他長得可真帥,但是一天也說不出幾句話來,最喜歡的就是抱著我媽咪。有他在家,我連媽咪的頭發都碰不到,他總是把我推給林戰叔叔,諾!就是那個老光棍!我真擔心,他會一輩子都找不到女朋友,但是他說那是他眼光高,不是他找不到!誰信?我媽咪已經開始幫他張羅著相親了。

    我媽咪有很多的朋友,她以前是攝影師來著,成天天南地北的跑,現在看她在家裏裝溫柔,好不習慣呀!

    天知道,她曾經和鼇拜叔叔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完全就是和淑女完全搭不上邊的豪放女。

    不過說到鼇拜叔叔,他最近變得好奇怪,他現在每天和報道一樣風雨無阻的來我家,每一次來,我爸爸都會臉色發黑,就差把他踹出去了。但是,沒辦法,他臉皮厚,不,或者說,他眼神不好,根本看不見爸爸在生氣。

    其實我蠻喜歡鼇拜叔叔來的,因為他會給我很多的東西,比如限量版的玩具,或者一些買不到的古董。對了,有一次他還給了我一個存世量很少的火銃,不過隔天就要回去了,聽說是偷老伯爵的私藏,結果被發現了,差點被打死。

    後來,我就被接到他家那個大到可怕的莊園裏,見到了那個可怕的老伯爵。他問了我一些奇怪的問題,比如願不願意改名字,以後叫霍寧。威克賽斯?哦!老天,這麽長?如果考試的話,我不得寫斷手?

    堅決不要!我是這樣回答的,雖然在他讓傭人端出繽紛的蛋糕之後有過後悔,但是我堅持住了,口水流了一地。

    鼇拜趕過來帶走了我,也對他父親發了火,好像說他是不會娶媽咪的。

    對此,我很無語,他們是不是忘了我媽咪已經結婚了?而且是和全球首富霍東宸結的婚。

    媽咪終於要給我生個妹妹了,我很高興,這樣就多一個人和我並肩作戰,和爸爸抗爭了,他一個大人整天獨占媽咪也不知道羞?

    終於,爸爸發火了。他生氣的要殺人,他把搶抵在了鼇拜的頭上。

    哇哢哢!好帥呀!我伸手摸了摸那槍管,冰涼的,恩,絕對是真家夥。

    鼇拜叔叔也不反抗,就是哀求爸爸把小弟弟給他。忘了說了,媽咪生了,還一次生了兩個,不過都是男的。

    我好失望!但是,一生下來,媽咪就開始哭,老天啊!媽咪怎麽生了一個金發碧眼的娃?最後,她賭咒發誓,就差剁雞頭自證清白,才讓爸爸消了氣。

    一查,竟然是鼇拜叔叔買通了醫生,偷著把自己的小蝌蚪放進了媽咪的肚子裏。

    鼇拜叔叔,你很不要臉耶!不過我很崇拜你,因為很少有人不怕爸爸的,他當時的樣子,我一點也不懷疑他會殺了你,真的。

    那個小弟弟被爸爸冷血地扔給了鼇拜,但是鼇拜叔叔總是借著孩子的名義來看媽咪,每一次,我都看見那個小金毛抱著媽咪淚眼汪汪的,我也很可憐他。但是,爸爸讓我看了段錄像,我就堅決的和爸爸站在同一陣線上,那是鼇拜叔叔和小金毛合謀,鼇拜叔叔說,隻要能讓媽咪主動打電話給他,就會獎勵小金毛一輛汽車。

    汽車?靠!我都沒有!我隻有玩具車,還是自己組裝的那種。

    對了,還有一次,我代表爸爸去出席錢表叔的婚禮,我看見一個很詭異的叔叔,他就一直盯著我,流淚。我問他是不是眼睛裏進沙子了,他還是流淚。最後,他被一個戴著眼鏡的男人拖走了。

    從那以後,我所有的衣服都是那個叔叔讓人送過來的,他也送給媽咪,但是從來都送不到媽咪手裏,就被林戰叔叔扔了,我知道,這都是爸爸讓幹的。

    對了,忘了說,他是“迪爾”的總裁,但是他會做衣服呦!我的衣服都是與眾不同的,據說世界上僅此一件諾!

    基本上就是這些了,我總之是不夠精明,每一次都會被爸爸遷怒。這不,我想看看羅馬,結果被丟棄在羅馬整整一個月,幾乎餓死,也沒有人來找我。最後,我靠著和人家合影,買了張機票回來,又被媽咪狠抽一頓,我惹了誰?我隻是去看風景而已!

    後來才知道,爸爸變成林黛玉,都是羅馬的一個壞蛋做得,你倒是早說呀!這樣我可以幫你報仇!

    報仇?誰說的?我沒有說過。原諒我沒種!(我捂頭蹲下)

    我竟然看見了,那個壞蛋,他坐著輪椅,據說是半身不遂,但是他竟然摟著五個女人,哇哢哢!怎麽這麽厲害?不怕壓死他嗎?像是感覺到我的怨念,他一回頭,就把我嚇得打嗝了,那是一張什麽臉呀?狠冽陰寒,帶著邪肆的笑,像是從地獄裏出來的撒旦,恐怖極了。

    我一輩子都不想見到他了,太可怕了!可是事與願違,在我回到倫敦後第二天,就有人送來一紙合約,讓我去拍電影,我當然拒絕了。然後我就被打暈盜走了。

    當我醒來的時候,我發現那個壞蛋的臉距離我隻有五公分,他是那樣疑惑的盯著我,一瞬不瞬。

    我當時好像是尖叫來著,撕心裂肺的尖叫,叫的他煩了,直接把我摁在他腿上打了幾下屁股。

    好吧!我怕你好吧!我很乖的留在他家裏,一邊搞破壞一邊試圖逃走,在一次次的失敗之後,媽咪來了,她一進門就把一串項鏈扔在壞蛋身上。

    媽咪!媽咪別激動!我看得出那串項鏈是個好東西,能值不少錢呢!你生氣也不能扔錢……呃,扔東西啊!你可以隨便找把椅子,找個茶杯扔一扔的。

    壞蛋接住了項鏈,好像想起了什麽似得,在幾天之後他就放了我和媽咪回家了,不過媽咪逼著我發毒誓,不許我告訴爸爸。

    我能說,媽咪太天真了,你帶來的人手都是爸爸的手下,你能瞞過誰?

    爸爸好像真不知道的樣子,隻是把我扔到了訓練場,留下一句話:照死了訓。

    爸爸,我不是你親生的吧?我才八歲呀!我還不想死啊!當晚,我就逃到了妞妞家裏,就是王明遠家裏,我威脅王明遠,要是他敢告訴我爸爸,我就睡了他女兒。

    對!我說的就是妞妞,她才五歲,笨笨的,其實根本不用我去睡,她就拍著小床招呼我:哥哥快來!

    好吧!具體就是這樣,我暫時離家出走了,還拐到個……算是媳婦吧!反正我不喜歡太聰明的,就像學校裏的那些女孩,明明崇拜我,還裝作不在意我的樣子,其實在我眼裏,她們才是笨蛋。

    我陪著妞妞一起上了小學,幼兒園的老師終於鬆了口氣。我一直不明白,她們為什麽要趕我走?難道因為我長得太帥?還是我不小心成為了幼兒園的少女心收割機?

    總之,我考上了小學,卻是直接讀了六年級,據招考老師說,我是千年難遇的天才,還讓我直接去讀高中部。我才不信他們的鬼話,你們一定趕我走,就像幼兒園那樣。(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