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分開以後五(1)
字數:4645 加入書籤
若今生沒有再遇到,那麽過往的一切也就算了,但命運卻偏偏讓我們狹路相逢。
再次遇到秋妮,這自然令蘇落大跌眼鏡。此前隻聽說公司另一個副總——王正,想招聘一個助理,但蘇落萬萬沒有想到,最後被招進來的人居然是秋妮。
知道這個消息之後她便馬上和王副總商量調換助理,而對方也很爽快地答應了。雖然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平心而論,秋妮的確是才貌雙全的女生,而且說話做事又非常得體,自然深得王副總的親睞。可正當他得意自己辦公室裏收獲了這樣一枚才貌雙全的女生時,卻沒想到蘇落也盯上了這個女生。雖說麵對蘇落要求對換助理的建議,他顯得很樂意,但內心裏卻憤憤不平——不就因為你是公司老板的女兒嗎,真是太不公平了!可心裏雖翻江倒海,臉上卻隻能平靜的像一潭死水。
“靠,居然好這口,同性戀啊!”王正回到辦公室心情極度不樂意,“好不容易碰上一個這樣讓人心動的女生卻也給人搶了去,真是敗興!總有一天把你趕出櫻漫,要不然在這裏我還有什麽立足之地?”
王正心裏憤恨地想著,但卻也隻能把這口惡氣悶在心裏。自從蘇落來到這家公司以後似乎全公司的人都隻聽她一個人的話,而他原來這唯一的副總卻像多餘的人一樣得不到應有的尊重。以前總經理有什麽事情也是找他商量,大項目也是由他全權負責,可現在,卻讓一個黃毛丫頭踩在自己頭上,這種感覺真是太糟糕了。實際上自蘇落進入公司開始,他便在尋找各種各樣讓蘇落離開這裏的契機。
接到櫻漫公司的實習通知時,秋妮才感覺到久違的,一種像是希望的感覺。
當然秋妮沒有想到,這家公司是蘇落爸爸開的。但即便她老早知道,或許她也會試試的吧。之前待過的幾家公司她都不滿意,主要原因還在於,她嫌薪水太低。而“櫻漫”的薪水相對於其他公司而言則要高很多。
以前秋妮總覺得自己是很優秀的,在整個X大她也是幾萬學生中的佼佼者,但出了社會才發現,原來,比自己優秀的人多的是,而且有時候就算自己的能力是夠的,但在有些情況下卻也得不到本適合自己的東西——當外在的一些因素牽扯進來的時候,比如靠關係,以及職場中的各種潛規則。即便當時在學校的時候如何叱詫風雲,對於之後的一切也於事無補。
她知道這個社會是不公平的,從小就知道。
在她八歲的時候,爸爸做生意賠了錢,所以一家人隻能搬到鄉下去住,因為城裏的房子被抵押出去了。可聽到這個消息之後,媽媽卻死都不肯回來。因為她過慣了富裕的日子便無法忍受鄉下每日與黃土地打交道的生活。回想當年,媽媽還是在爸爸到X市打工時認識的,還在他們戀愛的時候她就知道他家裏的狀況相比於她的父母是很差的,因為爸爸全家都是農民出身。
可即便如此,最後媽媽還是硬著性子,不顧外公外婆的勸阻而嫁給了爸爸,因為那時她始終相信爸爸一定會有出息的。婚後他們同甘共苦一起打拚事業,生意終於也有了起色。然而久而久之,她也便習慣了錦衣玉食,在賺到大把錢的錢同時卻期待能賺得更多。及至後來因為投資了一家公司卻虧了本,連房子都得抵押出去。若是當她還年輕的時候她應該還是會願意跟爸爸一起同甘共苦的吧,可是現在,她卻不願意了,一點都不情願。
人啊,真是太複雜了。
秋妮回想起往日的事情,卻不知道那些往事所帶給她的究竟是怎樣的一種心情。
後來隻有她跟著爸爸回到了鄉下,媽媽回了娘家。她之所以跟著爸爸回到鄉下的原因是因為她不小心看到了背著臉抹眼淚的爸爸,那時她第一次看到自己一直引以為傲的堅強的爸爸掉眼淚,她一直都把爸爸當作偶像,是因為在她眼裏,爸爸永遠都是家的支柱,是永遠不會被任何事情打敗的。可是現在,這個支柱坍塌了。而她對他的愛卻沒有因此絲毫減少一分,她也知道,在這個最困難的時候,爸爸是需要她的。
爸爸生日失敗之後,以往找過他幫忙的人卻一個都不再理會他了,就連以前得過爸爸幫助的親兄弟,現在見了他也躲著走,生怕他開口向他們借錢。也就是在鄉下的那兩年裏,她開始慢慢懂得人情世故,也或許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她告訴自己一定要做一個要強的人,一個有出息的人。
能夠再次回到X市,聽外婆說是因為外公不想看著這個家庭分裂,畢竟當初他們二人是拚了命地要在一起,如果最後不歡而散,那之前的一切堅持就不再有任何意義了。雖說當初,他也是不同意這門親事的,因為做父親的總不願委屈自己的女兒。但事已至此,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盡可能地降低事情的錯誤程度。在他看來,爸媽若是離婚的話,這便是錯的;再者,也因為他們二老太過喜歡她這個外孫女。他們總是說,妮妮這麽聰明的孩子將來總能做成大事。
為了讓爸爸快點就業,外公提前下了崗,找人疏通關係讓爸爸頂了他的職位。既然爸爸媽媽都在X市定下來了,這個家自然而然又重新組合在了一起,房子,也因為外公攢的錢而還了一部分,剩下的由爸爸媽媽以後工作賺來的薪水還。
從那以後,爸爸沒有再做過生意,他就那麽一直待在外公以前工作過的那家國企,似乎是因為年紀大了,早就失去了年輕時候的意氣奮發。他放下了,放下了過去的種種,放下了人生風起雲湧裏的起起落落。
然而秋妮卻沒有放下,過往發生的所有,她始終都不能忘記。當爸爸生意失敗後往日的朋友變成了陌生人,沒有一個人來詢問究竟怎麽了,沒有一個人伸手援助他們一家,甚至連以前爸爸出資蓋起房子的幾個伯父,後來見了麵也都躲著爸爸走,生怕爸爸借他們的錢。這些,秋妮都記得很深刻,那些人的醜惡嘴臉,她恨不得一個個撕碎,當她還很小的時候。生活的遭遇並未讓她像爸爸那樣隨遇而安,在她看來,這個世界上,隻有當你站在最高處的時候,你才能不被人踩在腳下,你才有被人瞻仰的資格。
所以成為至高者,便是她的目標。小學,到初中、高中,再到大學,她一直都是成績最優秀的學生,也一直是老師和同學心目中最耀眼的那顆星。她隻是喜歡沉浸在那種被人尊重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覺,她享受站在巔峰的感覺。這種感覺是如此令她沉醉,以至於她願意用盡一切辦法去守護,去奪取。但在這個過程中她也慢慢忘了那個最初的自己。
就像當她利用自己的魅力去孤立班裏,另一個與她競爭文藝委員的女生時,她不再記起小時候,當看到有小夥伴被人欺負時,她會毫不猶豫地出手相助,不管自己能否打的過那個欺負別人的壞小孩,她都會站出來,就像她以前總是把最好的留給別人,自己受點委屈也沒關係。但後來不會了,在被迫回到鄉下的那段時間裏她變成了另一個自己,又或者,她變成了另外一個的,她從未認識的陌生人。
小小的年紀裏她學會了如何隱藏自己。隱藏一切與邪惡有關的東西,她知道如何運用自己的美麗與智慧,去得到任何自己想要的東西,比如文藝委員的職位,比如全校男生的親睞。而在得到這些的同時,會讓別人不由得從心底覺得這都是她理所應當得到的。如果有人敢出來反抗或質疑什麽,這些拜倒在她腳下的人自然會站出來替她辯護,保護她不受“誹謗”的汙蔑。在所有人眼裏,她是完美的,男生都喜歡他,女生都夢想成為她。
在家人那裏,她也是他們的驕傲,但家對她而言,卻是一種恥辱,或者尷尬。
高中時候有個女生說她做作,表麵上一副富家小姐的打扮,裝得像公主似的嗲裏嗲氣,實際上家裏窮酸死了。那個女生和其他人背地裏說她的時候,她也聽見了,但當時她並沒有走過去反駁她們什麽,反而笑著跟她的朋友走開了。
關於自己的家世,一直都是她最怕觸動的地方。她知道在任何人看來她都像個高高在上的公主,而骨子裏她也覺得自己本應如此,無奈她卻生在一個極其普通的家庭。但即便如此,她也要求自己在現有的條件下表現得最好,衣服雖舊,但一定是幹淨的,發型也總是最新穎的。媽媽沒有時間給她打扮她便自己變著花樣折騰自己的頭發,直到她覺得很好看了才會停止,第二天她就頂著自己的“新發明”去學校。然後,她便會發現有一些女生,總是學著她梳頭發的樣式。有些店裏的衣服她很喜歡,但卻沒錢買,她就記住衣服的款式回到家裏用那台舊縫紉機自己做。先開始的確是浪費了很多布料,因為這個媽媽也沒少罵過她,但慢慢地熟能生巧,加上自己心裏有想法,所以做出來的衣服倒也像模像樣,而且不會和別人“撞衫”。
但就算如此,家境貧寒仍舊是一個無法抹去的事實,她隻能小心翼翼地盡量避開這個地雷區,卻還是免不了被人提到,尤其是被自己的敵人利用這一點來調侃。
就像,當那個女生跟別人說起的時候,她的心不由地咯噔一下,像是別人抓著了自己的小辮子。但幸好這件事情別人沒放在心上,而她依舊可以做自己的公主夢。然而那個好事之徒,她卻並沒有放過。當時表現的毫不在意,然而卻一定會秋後算賬,而且她利用別人排擠那人的時候,對方往往是被蒙在鼓裏。
漂亮又有心計的女生,要比隻漂亮卻沒腦子的女生厲害多了。秋妮始終都知道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己的長處,所以一路顯得順風順水。
然而大學畢業之後,這個預言被打破了。顯然沒有靠山沒有關係隻憑借自己的聰明才智是不夠的,遠遠不夠,所以找工作的時候才會處處碰壁。不過幸好,她最終還是得到了自己想得到的。
但她絕對不會想到,自己還會再見到袁辰。
當然袁辰亦是如此。(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