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蕭琴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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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眼間,已經蕭琴離開的第二個春秋。

    在那次,蕭琴說要回國之前,方錦說過,等她再次回國之後就換個大一點房子住,可是他沒想到,蕭琴便再也沒有回來過。

    自此,他便一直住在以前和蕭琴一直住著的地方,兩年之內,一直沒有變動過。因為隻要還在這裏,在這個曾經和蕭琴生活的房子裏,他便覺得,蕭琴還是在的,這裏有她的氣息。她的臥室,還是照原來的樣式擺放著一切,他隻是偶爾進去打掃一下,但裏麵的東西他卻從未動過。好像,在內心裏,他還期待著,或許會有那麽一天,她還會回來的,就算是,她念想著美國,念想著伊利諾伊州,念想著這個她曾經住過的地方。

    那日,他又想起了蕭琴,想起蕭琴以前總是像個小孩一樣跟他貧嘴,趁他不備的時候給踹他一腳或是給他一拳。當然這些,他一點都不會生氣,他隻會認為蕭琴骨子裏是一個調皮的小孩。

    每當想她的時候,方錦就會走進蕭琴以前住的臥室,坐在床上,閉著眼睛,回想著過去的種種,像現在這樣。等到回過神來了,偶爾會看到太陽已經下了山,夕陽西下,餘光,卻也溫暖,窗子外,滿是大片的橙紅色,甚是美麗。這樣的美景不禁指引著他走到窗前,他就那麽一動不動地看著窗外的一切,直到天邊,再也沒有晚霞的影子。

    天黑了。他下意識地拉了一下窗簾,卻突然聽到“砰”的一聲,好像有什麽東西掉在地上了。他低頭一看,好像,是一個日記本。

    翻開日記本,方錦依字跡,能夠看得出,這是蕭琴的日記本。扉頁上寫著——若有緣,遠在天涯也咫尺;若無緣,近在咫尺也天涯。

    方錦隨即翻開日記本,卻發現,這好像,不算是蕭琴寫的日記,倒更像是隨筆,因為上麵沒寫日期,隻是每頁上,寫著一段段的話,有的幾行,有的一頁。

    小的時候,根本不知道什麽是愛。但如今想想,卻是不知道,卻也過得更加輕鬆、快樂。那時我幻想自己是小河裏的一條魚,每天在那裏遊啊遊啊,和我固定的小魚夥伴成為好朋友,每天遊相同的路,累了,就在小河裏休息一下。我想,那應該是一件很開心的事。可是大人們卻是告訴我,你將來的路,是飛翔藍天,飛得更高、更遠。

    第一次見到薛平的時候,我覺得這個世界上存在著很多邪惡,因為我看到那麽多人都在欺負她,但卻沒有一個人來幫她。那時的我不懂什麽是畏懼,我隻知道,若我不幫她,她或許這輩子,都不會,也不敢再去愛別人,更別說用愛的眼光看待這個世界。

    我想,隻要緊緊相依,時間久了,冰冷的心也會被捂熱的。可從始至終,我沒有想到過要她回報什麽。薛平,是一個我想疼愛的女孩。

    一起考入大學,這是我的期望。直到後來,我和這個我心疼的女孩一起美夢成真。

    直到薛平很少出現在我的世界裏的時候我才發現,原來有些遇見,和失去,是自己不能掌握的。我遇見了蘇落,薛平卻慢慢離開了。我不想有新的朋友的同時,卻又丟棄自己的好姐妹。因為至始至終,薛平都是讓我心疼的女孩。

    那時還不懂愛,也從不期待,所以當在真的遇見的時候,我沒有看出愛情本來的麵目。隻覺得,有個男生一直陪著你玩鬧,陪著你一起看風生水起、波瀾不驚、日出日落,這樣,很好。

    後來慢慢地,我發現,就算你不去招惹麻煩,麻煩也會主動找上門來。就像當秋妮每次看著我,我便覺得她有一種,想要過來打我衝動。我從來不知道,原本隻是一種單純的競爭,競爭第一名,在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上做到最好。但若有人把它看得太過重要,那麽競爭便會衍生出嫉妒,甚至是仇恨。那是後來,我才知道。當我周邊的人一個個都離我而去之後。

    琉璃,是我最喜歡的東西,手鏈、項鏈,這些都是我的最愛。我一直以來都沒有注意到,我隨便的一句話,他都會記在心上,記得那麽清楚。那天雲強對我說喜歡的時候,我覺得整個世界都開滿了陽光。

    原來朋友之間也是產生誤會的,而且誤會,那麽大,大到能讓曾經朝夕相處海誓山盟的,最愛的人,指著你的鼻子說——滾。這樣的場麵,太過殘忍。我知道,我始終都是被秋妮追殺的獵物,遲早,我都是要毀在她手裏的。她拿掉我所認為的,最珍貴的所有。

    在被傷得體無完膚之後,我終於決定離開,雖然退縮或許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但若是離開,能夠還他們一片清淨的空間,那我寧願,帶著所有的痛苦離開,消失在他們的視野裏。忘記過去,忘記曾經的笑顏,重新開始一段不明不滅的,沒有任何感覺的平淡人生。愛,有時就是放開。

    雖然身在異國他鄉,也雖然我總是克製自己忘掉那裏的一切,但他的笑臉,我一直銘記於心。忘記,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每次你越要想忘記的時候,實際上卻在提醒,要記得很清楚。

    愛,為什麽一定要有傷害呢?

    來到美國之後從未想過再去談戀愛,我想我的一生,就那麽一個孤單下去了吧。不再愛,就不再傷害人,或是傷到自己。這多好。不過方錦,他還是出現了,冒然地闖入我的生活。他對我很好,跟他在一起,心情,隻是平淡的,開心和幸福。我想,或許是上天從此要我過一種簡單人的生活了吧。

    我在想,若是在這分別的年月裏,如果再能見到他,哪怕是看他一眼,聽他說一句話,那我一定會走過去,緊緊地抱住他吧。可是當初厲害的時候,我沒有給他留下任何一絲機會,讓他找到我。所以我一直都想告訴那些正在相愛的人,你們一定要有勇氣,若是真愛,就衝破一切的阻攔。若是誤會,就不怕失掉麵子、尊嚴,這些無謂的東西,因為愛,本身就值得付出所有。但不幸的是,我做了一個逃兵。

    父親的死,對我而言,似乎更像一個,回到X市的理由。所以我清楚,之所以沒有讓方錦跟我一起回去,就是因為我想見到他,見到那個,我唯一深愛過的大男孩。不知道他現在過得怎樣,但如果還有機會,我要和他在一起,重新在一起,永遠在一起。再也不放開!

    每個人的一生中都要做對不起別人的事,所以我知道,最後的結果,一定對方錦不公平。但愛情,本來就是自私的。我也要自私一回。

    我最愛的人,我終於要回來了。我唯一愛過的人。

    ……

    方錦看著看著,眼淚不禁滴到日記本上,淚水逐漸暈染開來,黑色的自己逐漸模糊不清。

    原來,她愛著的一直都是他,她也隻愛他。(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