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人生若隻如初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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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早餐過後,林恒在家裏睡覺,抱著電腦到房間寫今晚上要用的稿子,查者的來信,挑選合適的今晚上播音的時候用。
我是一名電台主持人,主持深夜的情感欄目,為那些有情感問題的聽眾排憂解難。其實我的作用是聽她們傾訴,並且開導安慰。說起來很好笑,我聽過很多人的故事,為很多人解疑過,卻在處理自己的感情問題上,走進了死胡同。
也許這就是所謂的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我的作息時間和一般人不太一樣,晚上上班,白天睡覺,除了特殊情況外,我都是白天休息。和之柔、陸芸相反,我白天閑得很,除了看稿子,就是睡覺。
現在多了一樣,伺候林恒。
他不會煮飯,不會洗衣服,不會做家務,在他沒找到工作之前,我需要照顧他的吃喝拉撒,像以前一樣。
晚上我去上班,林恒終於醒了,揉著眼睛看我,問我去哪兒,我淡淡地說了句,“你真是睡暈了,我自然是要去上班,晚飯你自己叫外賣解決,我下班很晚,別等我了。”
林恒點點頭。
其實他哪裏是等我?我下班回來接近一點了,他還抱著電腦在客廳裏打遊戲,像個孩子一樣,永遠長不大。我把打包的夜宵盛進碗裏,端到他麵前,“你準備找什麽工作?”
林恒端起來,邊吃,邊漫不經心地回答我,“明天出去看看,還是做我擅長的吧,其他的我也不知道。”
擅長的?他擅長打遊戲,擅長吃喝玩樂,哦,我忘記了,他的專業是土木工程。我笑嗬嗬地說,“你準備去搬磚嗎?”
他咧嘴笑說,“哪兒能夠呢,我打算去做銷售的,工作已經找到了,你不用擔心,我投了簡曆,下午回複我郵件,叫我周一去上班。”
“你動作真快。”看來,他一早就做好了準備,昨晚來找我之前已經投了簡曆。
看著林恒狼吞虎咽,我真想問他,“你為什麽還回來找我?”
始終是沒問出口的。
吃完東西,他收拾了,坐在沙發上,幫我倒了一杯水,“莫林,咱們是好哥們兒,我也就不拐彎了,我在你這兒住一段時間,等我找到住的就搬走。”林恒嬉皮笑臉地看著我,“反正你也是一個人”
他不說最後一句話還好,一說最後一句話,我心都涼了
可他好像一點也沒反應的樣子,笑嗬嗬地看我,我點點頭,冷靜地回屋子睡覺。
一個人抱著被子大哭,還不能發出聲音來。
長夜漫漫,往事席卷而來。
我認識林恒的那一年,十六歲。正是心事長,衣衫薄的年紀。開學的第一天,我沒讓我媽送我去學校,和孟之柔早就約定好,不要大人送。到學校,她去找登記的地方,我在校門口守著兩人的行李等她回來。
九月初的南縣熱得不像話,那時候的我還是個小胖妞,一米五七的身高就有一百三十五斤,用圓滾滾來形容我,一點也不為過,念書的時候,我可喜歡吃零食了,我爸爸每次要去打牌之前都會給我五塊錢,在南鎮那樣的小地方,那個年代,一個小孩子能有五塊錢,可以從街頭吃到街尾。那會兒我和孟之柔最要好,每天下課,我都拉著她穿過長長的街道,一起去巷子裏吃油炸土豆,還有許多垃圾食品。之柔不愛吃,每次都給我吃,漸漸的,我的身體越來越圓滾。
不管我多胖,我家人,我朋友從來都不會說我胖,他們覺得,能吃是福。
可那一年,我遇到了林恒,他抱著一顆籃球,背著雙肩包,跟他媽媽一起從我身邊走過,他媽媽停下來問我登記在哪裏,我支支吾吾的說,“不知道。”
林恒很有禮貌對我微微一笑,露出潔白的牙齒,我第一次真正體會到課本上說的明眸皓齒是什麽意思。他那時候正在變聲,聲音不是很好聽,但是他的笑容已經征服了我。
過了很多年,我還記得林恒說,“同學,謝謝你啦!”
從見到林恒的第一眼看是,我就喜歡上他。這麽說,一點都不誇張。除非你不相信一見鍾情。
我年少的心,第一次為異性而跳動。
我喜歡上一個我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班級的男生,這是個秘密,連我最好的朋友孟之柔我都沒告訴。
十六歲的我,有了青春的煩惱。
再後來,雖然在一個校園裏,可我沒再看見過林恒。我們學校很大,我甚至懷疑,林恒是不是轉學了,有一段時間,我老是在校園裏晃蕩,拉著孟之柔沒事兒到處亂竄,美名其曰飯後消食,其實我是去尋找林恒的。
沒有緣分的兩個人,在同一個校園,也遇不到。
過了很久,久到我要忘記有林恒這個人時,因為高三藝術生分班,林恒忽然轉到我們班,我才再次見到他。
再次見到林恒,他已經長高了很多,聲音也變了,和他的外表一樣讓人覺得賞心悅目。他站在講台上做自我介紹,陽光開朗,每一個笑容都牽動著我的心。我坐在人群中,向他投送去愛慕的眼光。
目光交匯的那一刻,我看見了,他在對著我笑。
然後,他指著我身邊的空位置說,“老師,我可以做那裏嗎?”
就這樣,我和林恒成了同桌。陽光萬丈中,林恒慢慢走向我,坐在我身邊,對我微微一笑。那一瞬間,我以為,他記得我。
可後來,我才發現,我錯了。林恒他並不是對我笑,和我坐在一起,也是因為我的位置後麵是大美女宋念青。而我的一廂情願,造就了往後十二年的愛戀。
林恒放下書包,對我笑,和兩年前開學見到他那時候一樣,明眸皓齒,青春期的男生,身上散發出一股獨特的味道,吸引著我的眼睛。
他是那種性格很外向的男生,和誰都能打成一片,也不像其他同學一樣,帶著有色眼鏡看我,嫌我長得不好看,還胖。那時候的我,小心翼翼的活著,因為連平凡都算不上的長相,和圓滾滾的身材。
我想,我之所以對林恒的愛持續了這麽多年,多少和他對我與眾不同的友好,有很大的關係。
在班上,除了孟之柔,我隻和林恒來往,之柔高中時候就很用功,加上性格關係,也不太願意跟我們出去瘋,每次都是我和林恒一起,到網吧上通宵,去旱冰場滑冰,或者去體育中心看他打球。我和林恒成了好朋友,幾乎形影不離。他有什麽事兒都跟我說,從來不瞞著我,很多事情還讓我幫他拿主意。
林恒說,莫林啊,我生活中真不能少了你。
我以為,隻要時間夠久,林恒一定會喜歡我。我自信,我需要的隻是時間。
直到有天下課,林恒趴桌子悶悶不樂,作為同桌的我友好的關心,他喪氣地搖頭,上課鈴聲響了過後,他憋不住,給我寫了小紙條。
“哎,兄弟,我看上一姑娘了,你說我怎麽追啊。”
捧著紙條看得我心慌慌,怦怦的跳著,好像要蹦出喉嚨口。你知道嗎?那一刻,我以為林恒喜歡的是我。
我回複他紙條,小心翼翼的,“愛就要勇敢說出來。”
結果,剛剛一下課,林恒就轉過背去,對著坐在我們後麵的宋念青說,“宋念青我有話跟你說。”
林恒話音剛落,我差點腳下站不住跌倒,宋念青笑吟吟地看著林恒,“說吧,給你三十秒。”
然後林恒想也沒想,竟然上前去,一把抓著宋念青,手扳過人家的後腦勺隔著桌子親了她一下,“我想說我喜歡你很久了,你就從了我吧!”
下一秒,整個教室都沸騰起來。
就這樣,林恒征服了班花宋念青,他的壯舉成為校園一大美談。他們倆也成為了校園一大靚麗的風景線。
我的失落,大概隻有孟之柔一個人知道。孟之柔說,莫林啊,好好揣好你傾慕的心,暗戀一旦說出來,就成了悲劇。
好多個深夜,我睡不著的時候,總想著林恒和宋念青在一起的樣子,默默的在被子裏流淚,不管自己多傷心,第二天還要強顏歡笑地麵對林恒。
孟之柔說得沒錯,我要是說出來,就真的成了悲劇,連朋友都沒得做。
我把我所有的小心翼翼,所有的傾慕,都寫進了日記。
林恒的周末在沒有我的陪伴,他的身邊是漂亮的宋念青,我和孟之柔在一起,始終隻有她對我不離不棄。
我們的教室在三樓,每次我都站在陽台上,看下午打球的林恒,一手抱著籃球,一手擦著汗,從香樟樹下穿過,白色的球衣在他身上格外好看。
我以為暗戀林恒,會成為這一輩子的秘密,也許有天我會忘記他,我會遇上更好的人,他隻會永遠存在與我的青春年歲裏,是我無法言說的秘密。
可我沒想到,我的日記,無意中落入了宋念青手裏。(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