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似曾相識故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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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恒這人沒心眼,我不知道男生是不是都是這樣子,說話的時候心直口快,也不去想自己說出來的話會讓別人難受。更或許,是我自己心眼太多,太敏感,他隨便一句話就能刺痛我的心。

    後半夜他抱著電腦打遊戲,我在房間想著往事,眼淚連連。

    以前也是這樣,晚上打遊戲,上班就打瞌睡。他說他不在乎,工作就是個混日子的,他們家給他找來渾天度日的。

    他們家有錢,養得起他。隻是他爸爸說男人不能整天無所事事,得有個正經工作。

    他遊戲打得非常好,每次我說他不務正業的時候他都會反駁我,“你知道什麽呀,你看我昨天那魔獸的賬號不也賣了錢嗎?可見我還是有能力的,你別這麽鄙視我,不行你來試試,這也是需要技術內涵的!”

    後來我再也不說他,因為我怎麽說,都是做無用功,徒勞。

    日子就這麽過著,不痛不癢的。他住在我家客廳裏,我們過著像戀人一樣的生活,卻不是戀人。

    有時候我下班很晚,林恒心情好的話會去接我,可是很少,因為他離不開他的遊戲,恨不得整天鑽進遊戲裏不出來。一般我回來的時候,他還沒吃完飯,我還得在路邊攤給這祖宗帶點吃的。對於吃的這點,林恒倒是沒有公子哥的脾氣,我買什麽他吃什麽,也不在意是不是路邊攤。畢竟念高中那會兒,我們也是經常一起吃路邊攤的。

    我們再也沒有提過有關於宋念青,我和他之間的話題,永遠都沒有宋念青,盡管我知道他這次回來找我,是因為和宋念青分手了。

    我知道,但是我什麽都不問。

    因為我工作性質的緣故,我一般早上會起床很遲,但林恒住在我家過後,我每天都訂好鬧鍾起床給他煮早餐。他找了份工作,算是合他心意的,在一家網絡遊戲公司做遊戲策劃,每天他都很亢奮,找到工作那天,他喜滋滋地告訴我,“莫林啊,我覺得這才是我應該做的事兒!”

    不知不覺,他住在我家已經半個多月。

    他早出晚歸,過了一段時間,回來終於不再抱著電腦打遊戲,而是幫我做點家務,比如洗洗衣服,拖拖地,或者晚上去接我下班。

    剛好碰到是周五,從台裏出來,看見他過著黑色的羽絨服站在門口和保安抽煙聊天,有說有笑的。他這人就是這樣,很容易和別人打成一片,不一會兒就熟絡起來。

    看見我出來,林恒把他脖子上的圍巾摘下來,他的圍巾可長了,掛在我脖子上已經掉到地下,我手裏拎著包不方便,他趕緊幫我把圍巾在我脖子上繞了幾圈,還可以扯了一點上來,遮住我的臉,以防寒風吹傷。有些時候,林恒還是很貼心的。

    幫我整理好圍巾,他自己縮了縮,朝保安室的大叔招手,很禮貌地說,“那我們先走了!”

    陳叔在台裏做保安做了十多年,是老前輩,每次下班我都跟他打招呼,他跟我算是很熟絡的。

    “那陳叔我們先走了。”我禮貌地說。

    到門口,我想打車走的,因為下午來的時候我沒開車來,林恒忽地抓住我攔車的手,我一驚,趕緊伸了回來,心怦怦地跳著,他倒是鎮定自若地說,“別打車了,我們走走吧,來的時候我看見前麵有條街,好多吃的,我們去吃點東西再回去吧。”

    我點點頭,默默地跟在他身後朝那條小街走去。

    他嫌我走得有點慢,停下來數落我,“我以前說你什麽來著,腿短吧,走得也慢。”他身後有一盞路燈,散發著昏黃的光,林恒仿佛站在光圈中,整個人都鍍上了一層昏黃的光芒。

    他臉上打趣的表情,和高中那會兒一般無二。我的少年,他笑的時候明眸皓齒。

    我出神,愣愣地看著林恒,往事席卷而來,我心裏很不是滋味。

    他忽然跑到我後麵,一把拽走了我手裏的包拎過去,然後從後麵推著我的肩膀說,“走啦走啦,我快要餓死了。”

    然後我就笑了。

    你看,他還是那麽孩子氣,和高中那會兒一模一樣。以前我走得慢,他也經常這樣子推我,那會兒我還很胖,但當時少女的心沉浸在愛慕裏,其他的竟然絲毫察覺也無。

    過馬路的時間,林恒很謹慎地看車子,然後走在我身邊,他的手不小心碰到我的,兩隻手接觸到的一瞬間,冰涼的觸感讓我一下子閃開了。你知道嗎?其實那一瞬間,我感覺林恒是想牽我的手。

    我微微抬頭看他,他鎮定自若地看著前方,臉上看不出任何破綻,我隻能安慰我自己,莫林啊,你真的想太多了。

    到了目的地,林恒問我吃什麽,我微笑說,“隨你吧,找你喜歡吃的。”

    以前我這麽說,他二話不說就直奔他想去的吃的攤位,可今天,他竟然說,“別了,你以前老是隨我,我想吃什麽吃什麽,今天還是吃你想吃的吧。”他看了看身後的攤位,又回頭看我,“快,你想吃什麽?”

    心裏忽然升起一股暖流,緩緩流過我心尖。

    按常理來說,一對男女出來吃東西,男生將就女生那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可在我這裏,我卻覺得開心無比,因為,這是第一次,第一次林恒說,莫林啊,選你喜歡的吧。

    我終於覺得,林恒懂得照顧我的感受,不再是理所應當地享受我對他的好,我對他的遷就。

    看著麵前高大的林恒,我忽然覺得,他不再是以前那個自大的沒心眼的少年。他終於成熟了一點。

    最終,我選了一家冒菜攤一起吃冒菜,林恒在隔壁又點了一碗我們都很喜歡的酒釀元宵,一個碗,我們兩個一起吃。這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事情。

    我有點小尷尬,他卻很淡然,看我拿著勺子不動,催促說,“還等什麽呢?一會兒我吃完了你沒得吃不要怪我。”

    北風吹拂的冬天,一碗酒釀元宵,圓了我十二年的夢。

    心裏幹感觸一上來,我竟然落下滾燙的淚水,林恒看了笑我說,“你怎麽了?吃東西還能哭啊?”

    我抹了眼淚,笑著說,“不是,就是太想念這個味道了。”

    “哈哈哈哈,那你多吃點吧,我不跟你搶。”林恒笑說。

    一碗冒菜,吃得我們倆大汗淋漓,我把林恒的圍巾摘下來拿在手裏把玩,他拎著我的包慢慢走在我身邊,我第一次覺得,我們之間好像和從前有些不一樣。

    可我又說不上來哪裏不一樣。

    “下個月同學會,去嗎?班長他們從北京回來,說是要辦個聚會,大家好久不見。”走著走著,林恒忽然停下來問我。

    “去吧,大家天各一方,難得見麵,為什麽不去。”我淡淡地說。高中畢業過後,除了孟之柔和林恒,其他人我也沒見過幾次,難得聚會,去也沒所謂。

    林恒笑了笑,說,“我以為你不願意去呢,還小心翼翼的問你。”

    我轉過連看著林恒,“為什麽覺得我不願去?”

    “沒什麽,走吧,打車回家。”林恒隻是笑笑,迅速轉移了話題,停下了腳步在路邊攔車。

    其實我哪裏不知道他的心思?他以為我不想看見宋念青。

    每次這種時候,我都懷疑林恒,多年錢宋念青對我做的事情,林恒是不是都知道,隻是,他裝作不知道。

    每當我有這種想法的時候,我都極力地轉移自己的注意力,不要去在意這個問題,我怕,我怕答案會讓我失望。

    倘若林恒分明知道當年的事兒,他作何感想?他現在回來找我,又有什麽意思?

    回到家已經是兩三點,各自洗洗睡了,再無多言。

    第二天是周六,我們都不上班,孟之柔約我和陸芸出去逛街,我欣然答應,留了林恒一個人在家裏睡覺,餓了他知道叫外賣。

    我先到商場,昨晚睡太遲,有點精神不濟,到星巴克買了巴克坐下來等孟之柔和陸芸,她們倆姍姍來遲,來就是一番鬥嘴,誰都不消停。孟之柔還帶了陳晉庭的女兒來,不對,現在也是她女兒。

    那小姑娘可愛得很,跟孟之柔關係也不錯,雖然還是叫她阿姨,陸芸私底下問過孟之柔,可她說,孩子大了,愛叫什麽叫什麽吧,關係好才是硬道理。

    和陳晉庭結婚過後,孟之柔改變了很多,比以前有魅力太多,加上她現在在雜誌社獨當一麵,越來越有新時代女性的味道,獨立,魅力,漂亮。

    她們寒暄的時候,小姑娘坐在一邊,靜靜的聽著,我越看她越覺得像初中時候的孟之柔,安靜,溫柔,端莊。

    她們倆八婆扯完工作上的事兒,話題轉到我身上來,陸芸一臉嫌棄地看著我,問,“哎,你現在是怎麽回事兒啊?這免費的房東加保姆,還當真做的舒坦?”

    孟之柔朝她使了個眼色,叫她嘴下留情,可陸芸哪裏是留情的人,劈頭蓋臉的給我罵過來,你說說,你想怎樣?(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