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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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評估顧問,蘇蕎,蘇小姐。”
薑莎莎大方笑著打招呼,“秦總好,蘇小姐好。”
秦南城淡淡的點頭,蘇蕎也笑著回了句你好。
薑莎莎坐下,和薑竟簡單的說了幾句話,從兩人的談話中可以聽出,薑竟安排的這場見麵,實際上是想把自己的幹女兒介紹給秦南城。
蘇蕎想,既然是變相的相親,她是不是可以先走?
她想開口說什麽,白皙的雙手卻被秦南城突然從桌底伸過來的大手握住,她下意識的掙紮,卻被他的大手禁錮住。
“秦總,我在美國的財經雜誌上看見過你的專訪,特別崇拜你這樣白手起家的商人,在我眼裏,男人隻有運籌帷幄殺伐果決才能叫做商人,其他的,都叫做商人的手下敗將。”
秦南城笑,“薑莎莎小姐過譽了,我能走到今天,靠的完全是運氣,跟我自身的能力其實並沒有什麽關係。”
薑莎莎顯然並不同意秦南城的說法,嘟著紅唇,有女孩的清純還有小女人的性-感。
“秦總是不是在笑話人家?你的事跡幹爹常常跟我提起,如果秦總走到今天靠的是運氣,那我幹爹靠的豈不也全是運氣!”
秦南城放在桌下的大手更加用力了一些,蘇蕎覺得有些疼,蹙起了眉頭。
“我和薑總怎能同日而語,薑總混跡商場時,我還隻是個學生,雖然有那句長江後浪推前浪的話,可如果沒有前浪,後浪也不會有施展的空間。”
薑竟是個人精,聽後滿意的笑了,他相中的繼承人,果然優秀。
蘇蕎的手又用了些力氣,終於掙脫了男人的手,胸口有些悶,她站起身,道著歉,“不好意思,我去下洗手間。”
蘇蕎繞過秦南城坐著的椅子,朝著洗手間的方向走去,秦南城的眼光掃了一下,也跟著站起身。
“抱歉,薑總,薑莎莎小姐,我也需要去下洗手間。”
秦南城的腳步快,在蘇蕎的身影馬上消失在女廁門口時,他將她拽了出來。
“躲什麽?”他問她,臉色不是很好看。
蘇蕎掙脫不開,星眸覆上一層水霧,“秦總可能誤會了,我沒有躲,隻是剛剛的場景我實在沒有立場呆下去。”
蘇蕎知道秦南城很優秀,喜歡他的女人甚至可以從雲城的街頭排到巷尾,可她越知道他優秀,就越不敢再靠近,她怕,他對她,隻是一時興起。
他那麽完美,她實在找不到自己身上有什麽值得他喜歡或者愛的地方。
五年前,她或許還有些自信,最起碼那時她還有一副年輕的身體,覺得那是資本,他也對她愛不釋手。
可如今,她已不再年輕,就連最後一點資本都沒有了,她憑什麽心動,又憑什麽妄為?
“我不知道薑竟會這麽安排。”秦南城淡淡的解釋。
她抬眸,漆黑的眸光中閃著震驚的光芒,她沒想到秦南城會解釋。
其實,秦南城和她在一起時,大多數的時候並不喜歡解釋,她很清楚的記得,在澳洲時,有一次她等他晚上放學,看見他和一個女同學並肩走在一起不知道在聊些什麽,臨要分別時,那個女孩在他的側臉上吻了一下,西方人的思想很開放,行為也跟著十分開放,可她卻知道,西方人知道他們和東方人的生活習性不一樣,做什麽的時候都會考慮一下文化的差異和生活習慣。
如果不是喜歡到一定的程度,那個女孩不會這麽不顧一切。
蘇蕎那時正站在墨爾本大學的門外,隔著重重的人海,看見這一幕時,秦南城也看見了她,他走向她後,言語中沒有一絲要解釋的意思。
那時,她是個小女孩,知道吃醋,卻不知道怎麽生氣,就知道錘他打他,卻不舍得用力,到最後,都會化為一場春-色。
而現在,她知道怎麽生氣,卻不知道為什麽要生氣,憑什麽生氣。
蘇蕎覺得方沉的提議很好,或許她徹底的離開他的視線,會讓他好過許多,也會讓自己好過許多。
“秦總,這次出差回去後,我想申請調離回原單位,雖然這個項目我現在跟著熟悉一些,可我原單位的評估部的同事能力在業界也都是首屈一指的,想必換個人交接下,她也很快就可以上手,不會耽誤項目的進度的。”
蘇蕎平視他的胸膛,看見的是他胸前的領帶夾子,上麵刻著兩個英文名字。
在澳洲時,為了能夠融入墨爾本那個城市,秦南城和她都起了一個英文名字,他的英文首字母是S,她的英文首字母是Z。
而他的領帶夾子上此時印刻的便是S&Z,她確定這不是巧合。
他沉默了會,才苦笑出聲,“蘇蕎,五年前或許在重壓麵前,我會選擇認命,可現在,我不想認命,可你又不得不讓我認命。”
“如果你想調離就直接書麵申請吧,過後我會審批,出差隻剩下這幾天,再堅持一下,薑總還在等著,我先回去,你也快點,不能失了禮數。”
薑竟其人的手段,果敢狠辣,雷霆之至,與他合作是一場冒險,更是一場賭博。
蘇建勳雖然手腕也十分狠厲,但相比薑竟,還屬九牛一毛,前有追兵,後有老虎,蘇蕎確實離他遠一點比較好。
秦南城回去後,薑莎莎正和薑竟聊著什麽,離得很遠便能聽到薑莎莎的笑聲,帶著上流名媛特有的驕矜。
“秦總,剛剛你離開時,幹爹跟我講了個故事,你想不想聽?”薑莎莎笑著問。
秦南城點燃一根煙,修長的身子靠在椅背上,“洗耳恭聽。”
“我幹爹說,在很久以前,有一個上京趕考的秀才,他特別優秀,長著一張讓女人見了就會為之瘋狂的俊顏,高大的身材,內斂的氣質,隻是,上天讓你擁有一些時,一定會讓他失去一些,他的家境不是很好,能夠讀書都是靠別人的救助和自己努力學習得來的報酬,後來,他家縫巨變,選擇去很遠的國度求學,他也很爭氣,每年都會去參加一些知識競賽,得到的獎勵足可以支撐他的一切花銷,多餘的他會郵寄給自己的母親。”
“後來,他遇見了一個小女孩,漸漸的對她趕上了興趣,為了得到她,費了好多心力,最後,女孩終於愛上了他,與他同吃同住,甚至有了婚約。”(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