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翻臉不認人

字數:3906   加入書籤

A+A-




    不是吧?

    這是什麽劇情反轉啊?恩人立馬變身成為債權人!

    對著黎堂峰的眼睛,我居然奇跡般的冷靜下來,我不能慌,這三十萬是鐵打的債,既然黎堂峰都這麽說了,那看樣子是我必須得跟他走才行了?

    可我的工作怎麽辦?

    這可是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考上的,這是我的鐵飯碗啊!

    見黎堂峰不動聲色的看著我,我知道他是在等我的回答。既然正麵拒絕不行,我試著開始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我說:“我是很想跟你去的。”

    沒錯,先得端正態度,充分的讓對方了解我的主旨和誠意。

    我說:“但是我工作沒辦法請假太久啊……”

    其次,再說明客觀的外在因素,不是我不想去,而是我去不了啊!

    我說:“如果,你去的地方不算遠,那我可以周末請假過去啊。”

    最後,折中找出解決辦法,皆大歡喜!我說完後覺得自己想的甚是完美,期待的看著黎堂峰的反應。

    黎堂峰的嘴角扯出一個淺淺的弧度,他蹦出兩個字:“辭職。”

    辭職這兩個字幾乎把我給雷到了,對於黎堂峰這樣的人來說,一份小小的鐵飯碗工作真的不算什麽,我拿的工資可能都不夠人家一星期的早餐開支。

    但這份工作對於現在的我那就是最後一棵可以依靠的大樹,我怎麽可能說辭職就辭職呢?

    黎堂峰是有錢任性,我可是沒錢認命的主啊!

    我咬著下唇:“不行……”

    黎堂峰這回連讓我申辯的機會都不給,他直接站起身,傾長挺拔的身軀立在我身邊,無端的形成了一股迫人的壓力。

    他說:“那你就等著還債吧。”

    沒等我反應過來,黎堂峰已經長腿一邁直接走人了!

    “喂!黎堂峰!”我追在後麵喊了半天,人家愣是連個頭都沒回。

    站在已經坐滿了人的源泰裏,我覺得有一盆涼水從頭澆到腳,冷的我心尖都在打顫。而黎堂峰,早就不知道走到哪裏去了。

    果然,之前種種隻是我的一個夢吧!出來混的,總歸是要還的。那是我自己欠下的三十萬,是我沒長腦子才給自己背的債,怎麽能因為結識了黎堂峰就得意忘形起來呢?

    不是我的,終究不是。

    就像是約好似的,我剛回到家裏,一條短信就發到了我手機上。對方自稱是黎堂峰的律師,限定我一周內還清三十萬,不然就法庭上見。

    我慌了半天神,最後總算找到了一條現在必須做的出路。

    辭職可以立刻走人,但是房子不能長腳跟著我跑,我必須要在一周內讓舒偉跟我去過戶更名房產。然後再辭職,向黎堂峰表忠心。

    主意這麽一敲定,我心裏卻萬分的難受起來。

    真的要這麽做嗎?為了一個見了幾次麵的男人,就要把自己的生活連根拔起,換到另外一條前途未卜的路上重新開始嗎?

    可我不這麽做又能怎麽樣呢?

    黎堂峰的性格我多多少少已經摸清了一些,若是他篤定了要問我要回那三十萬,我是無路可逃的。

    要我賣掉平城的房子抵債嗎?我做不到,那是父母留給我的東西,我沒權利現在去動它!而且,這是為了舒偉才背上的債!憑什麽要我賣房子去替他還?

    想到這裏,我定了定心神,拿出手機的時候手都在發抖。我給靜姐打了個電話,她算是我在這個城市裏唯一能求助的人了,跟她說清了自己的情況,並詢問她怎麽才能拿到舒偉和薑虹珊的同居證據。

    靜姐聽完我的話一陣唏噓:“小柳啊,你叫我說你什麽好?家裏出了這麽大的事情你也能像個沒事的人!”

    我尷尬的笑了。確實,從發現假離婚坐實到現在,我的反應實在是有點粗神經。

    靜姐又問:“那你知道他們以前住在哪個小區嗎?”

    這個問題把我給問倒了,我這才發現自己居然麵對舒偉外遇的情況,是一問三不知。

    我遲疑著沒有開口,靜姐立馬又在教育我了:“你啊!這麽糊裏糊塗的難怪被人家賣了!”

    突然,腦海裏靈光一閃,我記得舒偉那時候經常從口袋裏掏出全家便利店的購物小票,我還問過他,為什麽喜歡買這些。

    舒偉當時的回答是:“哎呀,那裏離客戶近,所以就買了唄。”

    薑虹珊跟我一樣也是有穩定單位的人,如果舒偉想要跟她雙宿雙飛,就肯定不可能真的出市區範圍。不然,薑虹珊工作就不能兼顧。

    想到這裏,我飛快的打開電腦,查起了離薑虹珊單位附近的全家地址。

    還真是夠巧的!那附近,隻有一家全家便利店,而且就靠著薑虹珊單位不遠的地方!隻隔了一條街!

    我快速把這便利店所在的小區報給了靜姐:“彩虹家園。”

    靜姐這才停止了對我的念叨:“彩虹家園是吧?你等幾天消息吧。”

    我可沒忘記黎堂峰給我的時間限製,我隻有一周的時間!說到這裏,我嚴重懷疑黎堂峰前世估計是賣鍾表的,怎麽這麽喜歡限製別人!

    我又說:“靜姐,能幫我快一點嗎?”

    靜姐歎氣:“我知道你急,放心吧。”

    你還別說,有時候辦公室裏這些八卦的大姐幫起人來還真的是很古道熱腸,熱情周到的沒話說。

    一晃三天過去了,期間我每天都能收到黎堂峰律師給我的短信,每一天都是一個倒計時。看到第二天的時候,我就已經習慣了,所謂債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癢,隨他去吧!這事,我急也急不來。

    就在第三天的下午,我從靜姐那裏得到了一份房屋租借合同!

    那是當初舒偉和薑虹珊一起租賃的時候跟房東簽下的合約,在落款處清清楚楚的寫著合租人:舒偉、薑虹珊。

    而且因為房東很挑租客,當初租出去的時候就說了,隻租給情侶或者夫妻。所以在合約上還寫著,合作人係夫妻關係!

    看著他們親筆簽下的名字,我的心抑製不住的狂跳起來!

    “靜姐,謝謝你!”我激動的幾乎就要上前一步抱大腿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