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活要見人,死要見屍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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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若自嘲的笑笑。
席陌,你還真是有魅力,所有女人都被你迷得神魂顛倒。
她收拾著自己的衣服,一滴冰冷的眼淚落了下來。
她迅速擦掉臉上的眼淚,他不值得自己哭。
收拾好行李,她有些費力地把行李搬下樓,席陌幾次想要幫她,最後卻還是站在原地靜靜地看著。
“祝兩位早,生,貴,子。”她一字一句的說出這句話,仿佛在這一刻,心已經死了。
席陌冷冷的笑了笑,“那是自然。”
林子若最後留下一個僵硬的笑容,帶著行李箱想要離開這個自己愛又恨的地方,離開那個明明愛著卻要裝作不愛的男人。
“林小姐,我覺得我們兩個需要好好地談談。”席陌旁邊的女人用自己的手拉住了她的手臂,長長的指甲陷入她的肉裏。
她忍不住蹙眉,掙脫了一下但那女人抓得太緊沒有鬆開,“我們沒有任何可談的話題。”
語氣很冷,像是在對牆頭一樣說話。
那女人生了氣,抓著她的手用的力氣又大了些,“我想還是有的。”
“啪——”林子若的手臂已經溢出了血,她用盡力氣才掙紮開,就在瞬間,她的手掌落在了那女人的臉上。
“別太高估自己。”她用盡全身力氣說完這最後一句話。
席陌在旁邊看著,看到了一切,卻沒看到林子若手臂上的抓痕。
那女人揚起手想要還回去,林子若卻早已經離開了。
“陌,你怎麽不幫我啊!她居然打我!”她捂著自己的臉,找席陌哭訴,席陌隻是冷眼看過,然後回了房間。
林子若拎著行李在大街上遊走。
“真是可笑,我居然會幻想和一個上海市最出名的男人在一起,嗬,我真是看得起自己。”她一邊走一邊自嘲道。
“席陌,你可以看不起我,我也可以看不起你!”
當著那個賤女人的麵,如此侮辱自己。今天她才終於知道原來在席陌的心中,自己連隻螞蟻都算不上。
她抹掉臉上橫溢的淚水,拎著行李回家去。
“怎麽拎著行李回來了?”
回家後,父母已經睡了,隻有夏夕還在苦等著自己。
林子若終於忍不住了,趴在夏夕的身上痛哭了一陣,把來龍去脈告訴了她。
夏夕用紙巾幫她擦拭著眼淚,安慰道,“沒有人生出來就是強大的,子若,明天去上班,誰都不能看不起你。”
在外人麵前總是多麽多麽的堅強,但在值得傾訴的人麵前卻那麽脆弱。
林子若哽咽的回答著,“我不想看見他。”
電視裏還在播放著那天新聞發布會的視頻,轉眼之間卻已經一拍兩撒,兩個人的感情還是太脆弱。
“你要做給他看,用實際行動還他一個響亮的巴掌。”
夏夕鼓勵著她。
其實這樣並不是所謂的要讓席陌看得起林子若,夏夕看的出來,席陌對她是動了真情,但他卻不懂得怎麽去安慰女人,天生的工作狂,對於感情的事情一無所知。
可能是想要刺激林子若,但她卻也傻乎乎的看不出來,自己就要幫他們兩個一把。
俗話說的好,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哭著哭著,林子若睡著了,可能是太累了。
看著她蹙著眉頭時不時的喊著席陌的名字,夏夕苦笑了一聲,相愛的一對戀人卻非要相殺。
感情的事情真的太難說。
她打開手機看著沐蕭的電話號碼,卻不知道要不要打出去。
自己父母的那件事,怎麽也是因為自己而起,自己現在腿短時間也好不了,五十萬真的很難借到。
林子若一家為了給自己治腿,肯定沒少花費,自己又在這裏白吃白住,肯定不能再麻煩他們了,席陌,還是算了。
現在能找的人似乎也隻有沐蕭一個人了。
猶豫了半天,她還是沒有打出去,沐蕭最近幾天也沒有給自己打電話,可能是因為太忙了。
考慮了半天卻還是關掉了手機屏幕,自己的事情還是不要麻煩別人的好,但這五十萬,要怎麽去借。
剛準備去睡覺,手機屏幕就亮了起來。
來電顯示:沐蕭。
她立馬接起來,走到陽台,自己穿著睡衣,一絲涼風吹來,感覺有一些冷。
林子若好不容易睡得安穩了些,還是在陽台接電話比較好。
“夏夕,最近公司剛起步有些忙,所以沒時間去看你,你的腿怎麽樣了?”
第一句話就在為自己沒來看她解釋,明擺的在乎。
夏夕沉默了一會兒,“恩,沒事。”
“怎麽了?你語氣好像不太對啊?”
了解你的人,不管你說謊技術多麽高超,但你的一個眼神,一個語氣就可以出賣自己。
夏夕看著黑夜裏的月亮,“沒事,真的。”
聽她這麽說,沐蕭也就不再追問,但還是感覺有些不對勁,“我明天下午有時間去看你,在家等著我,如果找不到你我就報警。”
他的語氣半開玩笑半認真。
她的腿還沒好,自己出去肯定會有些未知的危險,一切都要小心為好。
“噗嗤——”夏夕被他逗笑了,逗自己開心的人很好,除了母親外,恐怕也就隻有林子若和沐蕭了,“報警你也找不到我怎麽辦?”
她不知道為什麽會突然問這個問題,恐怕自己都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慢慢地愛上了他。
“那我就一直找,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沐蕭的語氣完全沒有在開玩笑,很認真的態度。
夏夕楞了一下,“別開玩笑了,呃,那個天不早了,我要睡了。”
話題突然有些尷尬,一個女強人突然間變得不知所措,隻好選擇逃避。
“那好吧,晚安。”
“恩。”
她掛掉電話,捂著自己的胸口,為什麽會心跳加速?
不敢再往下想,她輕悄悄的躺到床上,突然間變暖和了些。
早上,林子若第一次醒的這麽早,五點天蒙蒙亮,外麵還有些漆黑。
她洗漱完之後,頓時不知道要做些什麽,夏夕姐和父母還在睡覺,不如給父母做一頓早餐算了,說起來好像沒有正兒八經的給他們做過一頓飯。
也該孝敬孝敬他們了。
一直忙活到七點,林母從床上起來,正在活動筋骨,聞見一陣香味,隨後就看見自己的女兒在廚房忙活。
“子若啊。”
她叫到,林子若應道:“恩。”
“我在做夢嗎?”她揉揉雙眼,看著桌上的早餐。
林子若笑了笑,看來自己以前真的是太不懂事了。
“叫爸起床,不然一會兒涼了,我去叫夏夕姐。”
她去下身上的圍裙,然後就進了房間。
林母還留在原地緩神,“看來睡一個懶覺就能有這樣千年不見的好事,以後還是要多睡懶覺。”
說完就衝著屋裏喊,“老頭子,快起來了看咱女兒都幹了些什麽。”
“夏夕姐。”林子若一邊拉窗簾一邊喊著。
夏夕緩緩撐開朦朧的睡眼。
天啦嚕,站在自己麵前的是林子若,以前都是自己醒得早,今天太陽從西邊出來了麽?
“別看了,就是我,外麵做了早餐,快去嚐嚐我的手藝,我先去上班了。”夏夕還在驚訝之中,她又繼續說道,“你說得對,我還是要努力工作,不為了任何人,就是充實自己,好好過日子,不讓任何人看不起我!”
真是一番豪情壯誌。
夏夕懵懂的點點頭,自己昨晚隻是胡說一通,沒想到她居然聽懂了,還自己又添加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不過她不悲傷難過就好了。
不過,別人失戀了都需要好幾個月才能恢複過來,她怎麽一晚上就好了。
還沒問出口,她就已經拿好東西出門了。
“小夕啊,快來吃早飯,吃上子若的飯,那可是比看見流星雨還要罕見。”
林父招呼著。
林子若大口的呼吸著新鮮空氣。
哭著過是一天,笑著過也是一天,何不選擇讓自己開心的方式生活呢?
她這次沒有打車,故意步行去公司。
街上來來往往的車輛穿梭著,開著豪車的人卻不如馬路邊的小販笑的開心。
有了錢,有了權,沒有快樂,那這些又有什麽用呢?
看著那些幼稚的小孩子的臉上天真爛漫的笑容,她也被帶進去,笑的那麽甜,那麽放縱。
“如果可以,我一定會選擇養一個小孩子。”
突然間母愛泛濫,看著那些小孩子,真想自己也有一個,如果是男孩每天打扮的帥帥的,和自己出去逛街多好玩。
要是個女孩,就打扮成公主,一定美極了,吸引萬千男孩子。
突然發現自己傻笑了半天,路上都有人再疑惑的看著自己。
她立馬收起笑容,有些尷尬。
算了算了,還要養小孩子,養活自己已經是一個天大的奇跡了。
至於小孩子,想想就好。
一路上都在想有了小孩子會怎麽辦,帶他去那裏玩,上什麽幼兒園,怎麽教育,怎麽打扮。
但卻忘記了最重要的一點,沒有爸爸。
走了好久,大冬天卻出了一身的汗。
老習慣,還是沒有坐電梯,依舊選擇爬樓梯。
估計自己每天吃那麽多卻還能這麽瘦就是這樣鍛煉出來的。
剛進公司,一堆同事就圍了過來,她有些驚喜。
原元擠到最前麵。“林子若!你居然和咱麽boss搞上了!真是小看你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