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維奇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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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個頭發花白的老頭從套間裏走了出來,望著阿南的目光充滿了瘋狂的希冀,若不是死死壓抑著,恐怕早就跳到阿南的麵前了。

    像這樣的目光,阿南早年還在做“白鷹”的時候,就已經看遍了。幾乎每個來找他買情報的人,都是這副樣子的,看來今天他要幫的人,就是眼前這位了。

    隻是,這一位竟然還是他的老熟人。

    “維奇?你怎麽會在這裏?”

    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當初在蘭國選擇了愛德華伯爵,卻沒有選擇莫笙的那個維奇。

    阿南突然意識到自己剛才上來的時候聞到的那股刺鼻的味道,現在回想起來,如果在這裏的人是維奇的話,那麽這個味道應該是……

    福爾馬林!難道朝暮她已經……

    阿南的腦袋立刻“嗡”的一聲,一片空白。

    他們這一次來,莫笙還帶著一個玻璃罐子,那是之前維奇留在紅楓路別墅的那個人腦,小昔的大腦。雖然他沒有去過紅楓路別墅,但是洛安的地下實驗室卻去過,那種浸泡大腦的福爾馬林液的味道,就是這個味道。

    他想也不想,直接一個箭步衝進了那個房間,將擋在自己身前的維奇推到了一邊,果然,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一個裝在玻璃罐子裏的人腦!

    阿南一下子愣住了,他現在唯一想說的話,就是罵娘了。費勁千辛萬苦,都已經走到這裏來了,離朝暮也隻有這麽一點距離了,到最後竟然看到的是這樣的場景。別說是莫笙了,就連他這個外人,都有些接受不了了。

    “你他媽——”

    阿南一把抓住了維奇的衣領子,眼看著拳頭都已經揚到了頭頂,馬上就要落在這個老頭的臉上了,卻突然聽到愛德華伯爵在外麵不鹹不淡地說了一句。

    “誰說那個就是朝暮的大腦了”

    阿南一下子就愣住了,他的拳頭還僵在半空中,臉上還維持著之前那個憤怒的表情。不過,還沒等他對愛德華伯爵的話做出什麽反應的時候,被他揪著衣領的維奇卻反手抓住了他的手。

    “我求求你,幫我找找她,找找我的女兒!”

    女兒?這個老家夥有女兒?阿南有些茫然。

    在他的印象中,曾經替莫笙調查過這個老頭無數遍了,這個老頭的生平經曆雖然十分豐富,但是卻並沒有什麽風流韻事,自成名以後,大部分精力都耗在了自己的腦科醫學研究上,所有的訊息都顯示,這個老頭根本就是個無妻無子的孤家寡人,別說女兒了,連條狗都沒養過。

    阿南雖然對這件事有些疑惑,不過他的重點卻並不在這上麵。他一把將維奇的手扯了下來,又衝出了這個小套間,對外麵依舊坐在原處的愛德華伯爵說道。

    “朝暮呢?她到底在什麽地方?”

    剛才阿南也算是將這個房間轉了個遍,除非這個房間有暗格存在,否則絕對不可能藏下一個大活人。至於這個破爛小旅館,看著也不像是有什麽暗格存在的樣子。

    “別急啊我早就說過,隻要你答應我的條件,我自然會讓你見到朝暮。”愛德華伯爵的態度悠哉得讓人看了恨得牙癢癢。

    “找他女兒是吧?好,這件事我答應,但是找人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找到的,你不要告訴我等我找到了人,才能見到朝暮。”

    “那倒不用,白鷹的信譽我們還是可以信任的,你說對麽?”愛德華伯爵看向了維奇。

    維奇雖然有些猶豫,但還是點了點頭。不管怎麽樣,阿南隻要能答應,他就已經很慶幸了。

    其實他之前在伊國的時候,曾經有機會深入到全球情報組織基地,但是那個時候他還並不知道自己有個女兒這件事實。現在他知道了,機會卻已經稍縱即逝了,在他想要再去找那個組織的時候,卻發現那裏早已經人去樓空了。

    維奇看向愛德華伯爵的目光,既有憎恨,又有畏懼,他和這個人的恩怨,已經持續了幾十年之久,其實並不比愛德華伯爵與莫遠洋兩人之間的短,隻是他從未被愛德華伯爵放在眼裏。甚至,他有時候都覺得,自己對於愛德華伯爵來說,就像是個被握住了無數把柄的棋子,不知道自己還有多少秘密掌握在愛德華伯爵的手裏,等待成為驅使他進行下一步行動的動力。

    隻是,他卻別無選擇,隻因為那些把柄,真的是抓到了他的心裏。

    維奇成名不算太早,而且這名聲在早些年,也大都是人捧出來了。而那個一手將他捧上神壇的人,不是別人,正是那個愛德華伯爵。

    他沒有反抗,也樂得有人資助,提供那些足夠卻又非法的“試驗品”,因為,他真的需要完成他想要的那個目標。

    其實所有人都錯了,他研究的根本不止是“記憶移植”那麽簡單,他要做的,其實是換腦。為的,是那個在他還未成名之前,與他有過短暫情緣的本國女人。

    那一年,他是個在本國留學的落魄的醫學院學生,而她,是個普通的農家女孩。他們相識於學校的食堂,一個是吃不起好菜的學生,另一個是同情心泛濫的打菜女工。

    他們就是這樣認識的,狗血俗爛的劇情,卻因為主角的性格讓後續變得與眾不同起來。

    他們很快成了如膠似漆的一對,然而傳統的本國農村風俗,對於連一點彩禮都出不起的維奇是一種相當大的阻礙。沒辦法,他隻能拚命為導師做課題,匿名為旁人代寫論文,以此來賺取一些微薄的收入。

    那個時候,他們還約定,等攢夠了多少錢之後,他們就結婚。然而,就在他堅持了三年,和導師一起做出的一個專門課題獲得國際大獎的時候,他約定的對象,卻離他而去了。

    他直到現在還清楚地記得,那是一個關於“人腦記憶研究”的課題,主要針對失憶病人的記憶恢複所進行的研究課題。他當時負責的是實驗部分,除了正統的實驗之外,還惡作劇似地做了一個小白鼠大腦區域移植的實驗,隻是,他沒想到的是,這個實驗竟然意外成功了。而他將這個實驗輕描淡寫地在這個課題輕描淡寫地提過一句,卻因為缺乏大量的理論基礎而並沒有得到醫學界的重視。

    不過,參與課題獲獎的獎金,對那個時候的他也已經是一筆不小的收入了。可是,就在他拿到了這筆獎金,歡歡喜喜地去找他的女孩時,卻發現,他的女孩已經因為意外事故被送往了最近的醫院。(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