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丟人的真人秀

字數:4371   加入書籤

A+A-




    “是你?你是安萌的妹妹?”沈微觀察了我好久,覺得不說點什麽也不合適,於是率先開了口。

    “是。”既然有了說話的由頭,那我一定要把握住這次機會,“我叫寧溪。”

    我盡量讓自己的語調變得正常起來,上次在沈微麵前陰陽怪氣,也不知道這樣會給他留下怎樣的印象,我爭取這次能夠在他麵前挽回一些形象。

    “你出去有事嗎?”

    “是的,我要去買飲料。”

    “飲料很重吧,我陪你去買,買了幫你提上去。”

    “不用不用了,就幾步路的工夫。”

    我下意識地回絕了他,話一出口,就後悔的要死。

    “沒關係的。”沈微一再堅持著。

    “好吧。”

    本來以為沈微這隻是客套的寒暄,沒有想到他是真的想幫忙,他一直都是這麽溫柔的人,從過去到現在。

    樓下隻有一家二十四小時的便利店,沈微站在門口,“你進去挑吧。”

    “你喝什麽?”我明知故問。

    “隨便。”他非常客氣。

    我當然知道他喜歡喝什麽,又怕他提著東西在門口等的久了,沒有磨蹭就立刻結了帳。

    飲料雖然不是他在英國喜歡喝的牌子,但都是他愛喝的口味。

    “我來提。”出了便利店以後,沈微自然而然地接過我手中的飲料,“你也喜歡喝這個口味?”

    他看到我按照他口味挑的軟飲,聲音中帶著些驚喜,就像他鄉覓知音一樣。

    “可能你我都是留學黨,口味比較相近吧。”我隨便找了個借口,其實我在美國一點都不喜歡喝。

    “對,你說過你在美國長大的。”沈微念叨了一句,難為他還記得。

    我們一路走著,其實話並不是很多,多數時候都處於尷尬的沉默狀態,其實我很想和沈微聊天,但又怕他嫌我話多。

    “寧溪,”快到我家門口的時候,沈微突然打破了沉默,“我真的覺得我們之前是不是在哪裏見過?”

    “有嗎?”我在一邊裝傻充愣,“可能真的是你看過我之前的真人秀。”

    “不,我覺得你在美國長大這個事我也有些印象。”沈微窮追不舍。

    “可能是在真人秀裏也做了這個的介紹吧。”我用門禁卡打開了單元門,“上樓吧。”

    能看出來沈微對我的答案有著很多懷疑,可能是他潛意識告訴他答案不是這樣的,但是他看我這麽生硬,也不好再說。

    而我又能怎麽樣呢,我就算告訴他我之前認識他又有什麽用呢?除了讓我顯得更像破壞他和我姐感情的惡毒小姨子以外,沒有別的用處。

    畢竟我們的過去,又不是情侶,說穿了,就是兩個曾經認識過的網友。

    沈微問我“我們之前是不是在哪裏見過”這個問題問了整整三次,每一次我都給的是他相同的回答,不一樣的是,第一次我是編的,後兩次是真實的。

    我回國以後,真的參加了一場真人秀,曾經還在電視上播出了,盡管現在來看已經成了黑曆史。

    回家以後我媽和我姐見我和沈微一起上來的,有些驚訝,沈微解釋是路上剛好碰到的。

    進門後,沈微就放下了他的禮盒和我買的飲料,去廚房和我媽她們一起包餃子去了。我一個人貓回臥室,打開電腦,點開躺在文件夾裏已經很久的視頻。

    這段我參加真人秀的視頻現在在網上已經找不到了,當然我也並不希望這段視頻被人翻到,畢竟是一段我黑的不能再黑的曆史了。

    那個時候的我剛回國,水土不服,臉上浮腫,造型師給了我一件寬大又醜陋的衣服,90多斤的人硬生生的成了140斤的效果。

    真人秀是其實就是最土的那種唱歌跳舞實現夢想的類型,誰報名都可以去,點開視頻以後,就看見我一個人畫著奇醜無比的妝容,在介紹我從小生活在美國,接著又秀了一段英語。

    “那你有什麽夢想呢?”主持人在一邊問。

    “我想……”屏幕裏的我磕巴了一下,時間瞬間靜止了。

    在參加節目前,我和後台對台本的時候,我和導演說的好好的是為了回國找一個暗戀許久的人,甚至名字沈微都要在台上講出來,這本就是我參加真人秀的目的。

    那個時候沈微突然回國,我和他再一次斷了聯係,和上次不同,這次斷聯我是無論如何都找不到他了,他就像是一滴水落進了無盡的海洋中,一轉眼就不知道被吞噬到了哪裏去了。

    那時候我甚至想,如果我不用這個方法,可能這輩子都也不會遇見沈微了。

    “我想拍一部電影,講我過去六七年的生活。”

    我本以為為了沈微,我有足夠的勇氣去做一切事情,沒有想到,真正站上舞台以後,我卻秒慫了。

    我每一次對沈微都是處於一種秒慫的狀態,要不然我也不會之前浪費那麽多時間。

    況且當時我確實是有拍電影這個打算的,劇本都構思了一半,就以我和沈微為原型,一定要找一個特別瘦特別文靜的男演員演沈微,在劇的最末處,“我”以為我和沈微失散了,卻又在某個春暖花開的人海中再次相遇。

    至此,故事再全劇終,引人無限遐想。

    但是站在一旁的主持人甚至節目的導演卻變了臉色,節目是直播的,沒有辦法重來,我沒有按照台本進行節目,讓現場所有的人都猝不及防,好在主持人經驗豐富,立刻打了個圓場替我圓過去了。

    “那麽,寧溪,你今天為了你的電影夢,給大家帶來了什麽表演呢?”

    “是詩朗誦,濟慈的《夜鶯頌》。”我回答道,這個是之前就定好的。

    事後我想,如果這個真人秀有觀眾評選最垃圾的節目這個活動的話,我一定首當其衝,並且連霸三年冠軍地位。

    因為不僅這個讀英文詩太過無聊,並且我還讀錯了一個詞。

    曾經沈微就很喜歡念詩,他曾經用電腦錄了自己朗誦的《夜鶯頌》,用郵件發給我,這首《夜鶯頌》也是曾經伴我入眠的最佳伴侶。

    晚上聽著沈微的聲音入睡,假裝他睡前在我耳邊輕聲呢喃,令我沉醉又著迷。

    但是美中不足的是,他那一版《夜鶯頌》就錯了一個單詞,而我聽得多了,也成了習慣,盡管參加節目前百般提示自己一定要注意糾正,結果到了台上還是念錯了。

    “sorry”我下意識地道了歉,朗讀也在這裏孑然而至了。

    這一段簡直丟人透了,我不知道當時守在電視前看直播的我媽和我姐會有如何評價,反正我現在看屏幕裏的這段回放,依舊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結果自然而然的,我不但沒有贏得夢想基金,還被那個節目的工作人員拉進了黑名單,我也無所謂,權當上了個電視。

    雖然我一直在對沈微說你可能是看過我的真人秀才覺得我眼熟的,可是我自己心知肚明他是不可能看我的真人秀的,他從來都不愛看電視,最新流行什麽英劇他都一無所知,更不用說嘩人取寵的電視真人秀了。

    他隻喜歡看書,沒事就看書,不知道他現在這個習慣還有沒有繼續。(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