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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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覺睡到了下午,起來時兩眼布滿血絲,腫得發疼。
奶奶問我是不是做惡夢了,一直都在哭,她見我魂火不穩就沒敢吵醒我。我沒跟她說夢見小哥哥幫我擋劫那一幕了,反正她也不知道。
吃了飯,我拿著奶奶給的兩千塊錢往市裏去了,要給沈默琛買生日禮物。
臨走前我給韓月打了個電話,讓她在商場門口等我。
洛家宅子就在西城區這邊,算是老城區,坐公交車兩塊錢就能到世貿城那邊。這兒距離蕭家宅子也不太遠,走路半個小時。
奶奶說,自她一年前搬來洛家宅子起,沈月熙就一直在裏裏外外幫忙。我看她那樣子,好像對沈月熙很有好感。
我有點擔心她會撮合我跟沈月熙,畢竟那家夥一向自詡是我指腹為婚的未婚夫。我準備趁沈默琛的生日探探他口風,如果沈家真有這意思,我得想辦法拒絕。
車子剛到公交車站,我就看到韓月在站台上翹首以盼。
她紮著馬尾,穿了條白色長裙,臉上還畫了一點淡妝,很是漂亮。韓星也跟來了,白t恤牛仔短褲,高高帥帥的。
估計這整個南城市的人都想不到,如此青春洋溢的兩個人會是可怕的煉屍。
韓星昨天潑了我一身的水,看到我還有些不好意思,“七七,昨天……嘿嘿,不好意思啊,我看你總是醒不過來,所以……”
“沒事,等會兒給你爸買禮物你付錢就行。”
“這個沒問題!”他甚是得意地拍了拍褲兜裏的錢包,又道:“無限信用卡,我爸給的,你想要什麽買什麽。”
韓月也喜滋滋湊過來道:“七七,你還沒好好轉過這南城市吧,走,我們先去轉轉,待會兒再買禮物也不遲。”
“行,你帶路!”
近一年不見,南城市變化很大,城中心到處都是高樓大廈、商廈、寫字樓、購物街、美食街等,熱鬧得很。
韓星韓月陪我逛遍了大街小巷,每個人手裏都大包小包,全都是給我和奶奶買的,衣服、鞋子什麽的,還有兩部手機。
沈家有錢,我也沒矯情,全都笑納了。
閑聊中,我才曉得奶奶在他們倆身上打了鎮魂釘,這才讓他們身魂合一,因此沈家上下一直對奶奶心存感激。
這次沈默琛生日,他拒絕了政界、商界的朋友,就獨獨請了我和奶奶兩人,也算是很重情義了。
我還沒買到送沈默琛的禮物,聽韓月說他比較喜歡字畫,於是我就讓他們倆帶我到市裏最有名的古玩一條街。
這條街的曆史可以追溯到清末,這麽多年經濟建設開發都沒人敢動這條街,可見它的存在不光是有曆史意義,還有別的不為人知的原因。
據說古玩街裏的東西大都是從地下來的,有些陰穢,所以在這兒開店的老板基本上都供奉了一個很厲害的陰物鎮店。
可能是我生來就半人半鬼的原因,對於陰間的東西情有獨鍾。好在這點兒本事沒有因為這血肉之軀丟掉,好東西壞東西我一眼能看出來。
這街上東西很多:古瓷、古字畫、金銀首飾、玉石什麽的都有。不過十有八九都是假東西,價格還特別高。
我們進了一家專門經營字畫的店,挺大,估摸著有四五十平,掛滿了各種各樣的字畫。
老板是個肥碩的大胖子,脖子上戴著大金鏈子,正悠哉地躺在搖椅上抽煙。可能是看我們三人太年輕,就有些愛理不理的。
他這兒的字畫確實來自陰間,但並非是古物,估計是跟下麵哪個不願意輪回轉世的畫師倒騰生意,臨摹出來的。
我轉了一圈過後,沒瞧上一幅,睨了老板一眼,“老板你這兒就這些字畫嗎?還有沒有別的?”
老板挑了挑眉,吧唧了一口煙懶洋洋地道:“怎麽,這些東西還入不了你的眼?小妹妹,這可是正宗的鄭板橋、徐悲鴻、乾隆的作品,你看懂了嗎?”
我笑了笑,“是不是他們的東西老板心裏沒個數麽?”
他臉色頓變,霍然站了起來,“小妹妹,你這是什麽意思?敢情我這店裏買假貨來著?你在這條街上打聽打聽,我這兒的東西哪一件不是下麵來的。”
我不想跟著老板爭,便招呼韓星韓月往外走,這老板過來一手將我攔住了。
“小妞兒,你怕是來砸老子場子的吧?看你年紀不大,竟然敢來老子這兒造次,誰借你的膽兒啊?”
韓星立即擋在了我麵前,冷睨了老板一眼,“你想怎樣?”
“我他媽打死你……”
老板說著抬手就是一拳朝韓星打過來,他臉一沉,直接捏住老板的手腕用力一擰,這老板頓時一聲哀嚎,胖胖的身子一下子蜷縮了下去。
想不到韓星成了煉屍竟這般厲害,我頓時肅然起敬。
韓星一手扣住了老板手腕,喝道:“說,還有沒有好的存貨?”
老板咬著牙沒吭聲,轉頭看向了他供奉在神龕上的一尊佛像,黑漆漆的。
我仔細一看不由得笑了,這不就是黑無常嘛,曾經還給我傳令來著,想不到這家夥營私舞弊來陽間吃香火。
我估摸著他是把我們三個認了出來,所以沒敢現身。
韓星又擰了下老板的手,喝道:“有還是沒有?”
老板見鎮店的鬼沒回應,頓時慫了,忙道:“有,有,下麵那個大人物的手筆可以嗎?絕對是貨真價實的東西。”
“拿出來!”
韓星狠狠甩開這老板的手,他連滾帶爬就跑進了裏間。不一會兒就抱過來一個朱漆的長盒子,我不由得一愣。
這裏麵的字畫是不是真跡說不來,但這盒子可是上好的紫檀木,而且看樣子至少有好幾百年的曆史。
老板哆嗦著手把木盒放在櫃台上,盯著韓星道:“這位小哥,這可是我店裏的鎮店之寶,貴的很啊。你們買東西就買東西,不要打人嘛。”
韓星韓月看到木盒都倏然一愣,不約而同轉頭看了我一眼,眼神怪怪的。
“怎麽了?”我有些莫名。
韓月扯了扯我衣角,小聲道:“七七,這可能是蕭氏王朝的東西,那個時候紫檀是皇室才能用的。”
我一愣,問老板,“你這是……”
老板一臉怨氣地揉了揉手腕,才小心翼翼打開了木盒上麵的封條,取出裏麵的畫卷展開,一篇蒼勁有力的題字躍然紙上。
人生如夢一揮間,難相忘,朝夕相依九重天。
情意綿綿,不若醉去。
一江春水東流去,誰與共,陰陽別離弄清影。
心若成傷,不如歸去!
這題字我熟悉,我夢裏聽見過很多次的歌。這個字是小哥哥的手筆,一筆一劃宛如蒼龍狂嘯,十分霸氣。
我目瞪口呆地看著這副題字,忽然間心如刀割。
“如何?這可是那位大人物的東西,沒有這個數我是不買的。”老板伸出一隻手晃了晃,“五百萬不二價,一分錢不少。”
韓星愣了許久,跟我道:“七七,你若想要我就買下來,但不用送給我爸做禮物,畢竟這個……”
我明白他的意思,這個題詞並不適合當做生日禮物送出去,再加上這是小哥哥的東西,他曾是陰司的冥王,一般人哪裏敢接受。
隻是太貴了,我並不想欠韓星的人情,而且他也是花的沈家的錢,萬兒八千的倒也沒啥,這上百萬就不一樣了。
於是我搖了搖頭,“太貴了,咱們走吧!”
“沒事的七七,我有錢。”
“走吧,咱們再去別的地方轉轉!”
我依依不舍地瞥了眼那幅字,轉身頭也不回地走了。如果我沒猜錯,這幅字一定是蕭氏王朝還沒覆滅時寫的,距今已經七百多年了。
五百萬來說,並不貴。
算了,拿著字畫會睹物思人,我反倒心裏難受。
一出來,韓星又拉著我手道:“七七你真的不要嗎,這是王上專門為你寫的,當年你跳舞,他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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