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平壤條約的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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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藤博文一行於十月二十日到達平壤駐進驛館,中日兩國開始進行和談,頓時吸引住世界各國的眼光,各國使節、記者、密探、刺客等等三教九流人物聞風而動,紛紛湧入這裏,讓這個朝鮮第二大城市一夜之間變為了萬國人種展覽館,平壤市民一輩子見到的洋人都沒有最近幾日多,如此多的人流湧入也考驗著李鴻章的調度才能。

    李鴻章讓葉誌超將平壤內外城劃分成各個大小不同的區域,分派淮軍各部人馬管理。葉之魁虎勇軍負責城西一塊區域的治安問題,好在他有馮國璋和王士珍可用,兩人將虎勇軍分為三股,日夜輪流巡邏,凡發現可疑人物進入立即上前盤查,不能確定者則要派人監視以防意外,而屠夫則派出十三鷹全城進行警戒。葉之魁見三人自始至終打理得井井有條,毫無慌亂,便放下心來,專心於談判之上。

    平壤議和之地是平壤城內一家有名的中華料理店——落日居,蓋因此樓所處之地居高臨下,風景秀麗,傍晚時分,能看到太陽緩緩落下,故名落日居,伊藤博文初聽此名,臉都綠了,好不容易才咽下那口氣,沒辦法,中國文化太強大了,總不能讓一個原本沒有其他意思的名字變成有其他意思吧。

    1894年10月21日午後2時半,伊藤博文一行登上落日居。落日居上,圍著方桌擺放著十多把椅子。李鴻章為談判頒布了四條命令:一是除談判人員外,不論何人有何事,一概不得踏入會場;二是各報的報道必須要經過新聞檢查後方可付印;三是除會場維安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攜帶凶器。此外,李鴻章還特別宣布:日政府議和專使的密碼密電,均可拍發,公私函牘概不檢查。

    中日雙方紛紛入座,李鴻章和伊藤博文坐於上首。兩國其他談判人員隔著方桌分坐兩邊。其中葉之魁和山縣有朋隔桌相望,兩人在朝鮮相互間都是聞名已久,隻是都是今日才見得真人。頓時,方桌上空火花四射,要是眼光能殺人的話,葉之魁早就被山縣有朋千刀萬剮了。

    小子,還我黃金,山縣有朋用眼神說。

    小樣,不還又怎樣,你咬我啊,葉之魁用眼神回。

    兩人悄無聲息之間已經用眼神交戰了幾回合,葉之魁基本是來打醬油的,不過他身兼會場維安負責人,身上象征性的帶了一把刀,山縣有朋仔細一看,臉色不由變得鐵青,會議還沒開始,他便首先向葉之魁發難道:“葉君!你作為談判人員何以攜帶凶器。”

    中日兩國談判人員聽到山縣有朋的問話之後都看向葉之魁,隻見他帶了一把武士刀,李鴻章微微一笑,知道葉之魁不會無的放矢,此舉必定是為挫敵之銳氣。

    葉之魁不緩不慢的將刀解開放在桌上,不理山縣有朋,直接對伊藤博文開口說道:“伊藤君,此刀刀銘村正,來自日本,原本想將此刀作為禮物送與你方,既然山縣君認定它為凶器而不是禮物,那我隻好將此刀毀了。”

    葉之魁站起身子將村正砸於地上,用手砸用腳踩,奈何村正不愧是名刀,就是沒有絲毫破損,反而差點還傷到了自己。

    葉之魁的舉動看得中日兩國談判人員目瞪口呆。日方自是憤怒異常,中方也是哭笑不得,伍廷芳拉住葉之魁憋住笑製止道:“從雲賢侄,適可而止,小心倭人惱羞成怒。”

    葉之魁看自己戲耍得差不多,便回到座位上,隻是仍然將村正踩在腳下。

    伊藤博文咳嗽一聲,吸引眾人的注意,說道:“在亞洲,中日兩國一衣帶水,使用同一文字,怎可自相殘殺,兩國應團結對外,反抗歐洲白種之民侵蝕亞洲黃種之民。”

    李鴻章也虛與委蛇,先追溯了一翻中日兩國源遠流長的曆史交流情況,接著又話鋒一轉,談及這次中日戰爭,說道:“伊藤先生,貴國此次首先挑起戰爭,應負全部責任,貴國在漢城之日軍應該先行撤退,並且釋放朝鮮王和賠償我方軍費2000萬銀元。”

    作為“洋務運動”後輩的伊藤博文,不得不回道:“開戰原因至今尚未定論,至於駐紮漢城之日軍很多,我軍撤退後他們到那裏去?而賠款亦是待商討。我國開戰至今也是損耗巨大,貴國將領葉之魁更是像強盜一樣搶劫我軍。”

    李鴻章說道:“隨便去哪都行,兩軍隻需劃定界限即刻。而賠款則是必須的。”

    落日居上,中日兩國唇槍舌劍,一方麵,日本死活不肯從朝鮮撤軍,提出以《天津會議專條》為依據,兩國同時撤兵;另外一方麵,中方對日方的意見自是不同意,中方要求日本廢除《江華條約》,從朝鮮撤軍,承認中朝的宗藩關係,雙方堅決不肯讓步,談判一時之間僵持不下,最後商定三天之後再繼續談判。

    會談結束後,李鴻章立即給總理衙門發去電報,表示一定要讓日本承認中朝宗藩關係,並且讓日本從朝鮮撤兵。

    李鴻章那裏知道日本人早在戰爭之前便已經破譯了清政府的密碼,中國使團與中樞往來的電文日本人一覽無餘,而葉之魁也不是神仙,他也不記得有這麽一回事,等他明白過來為什麽日本人好像老是踩著我們和談底線的時候,合約早就已經簽署好了。因此,在談判的時候,日方一直都知道中方的底牌。

    雙方罵罵咧咧,唧唧歪歪,又經過幾輪談判,進展都是不大。

    10月24日下午5時20分,中日第五次談判結束後,滿懷心事的伊藤博文步出落日樓,騎馬返回驛館。誰知,就在伊藤博文快到達驛館時,人群中突然躥出一名朝鮮男子,在左右未及反應之時,照定伊藤博文就是一槍。伊藤博文左胸中彈,血染官服,當場昏厥過去。行刺者又向跟隨伊藤的幾個日本人開了四槍,一時間,現場大亂,行人四處逃竄,行刺者趁亂躲入人群溜之大吉,躲入路旁的一個店鋪裏。

    行刺事件發生後,葉之魁反應迅速,立即出動十三鷹找到凶手。

    經審訊,此人名叫安重根,朝鮮人,16歲,已經娶妻生子,葉之魁默然,曆史上安重根暗殺掉伊藤博文,想不到自己改變了曆史,安重根還是來刺殺伊藤博文,葉之魁經過此次之後,隻有提高警惕,防止日方也派人來殺自己的李鴻章,要知道,日本人也不全是希望結束戰爭的,想他死的人多得是。

    凶手安重根在供詞中宣稱:“刺殺伊藤並非我個人行為,而是為了東洋和平。日本天皇宣稱侵略朝鮮是為維持東洋和平,鞏固朝鮮獨立。…此次義舉是朝鮮獨立的一部分,我是以義兵的身份與敵國戰鬥,並非普通刺客,應是被敵軍捕獲的俘虜。”

    刺殺伊藤之後李鴻章最擔心的就是有什麽把柄落在列強手中,讓一直虎視眈眈的西洋各國從中幹涉,坐收漁翁之利。安重根的行為恰恰無異於授人以柄,西洋人才不管你是朝鮮人還是清朝人,都認為這是中方所為。

    一個外國使臣被所在國的國民刺傷,實在是一件醜聞。國際輿論為之嘩然,中國政府也極為擔心:如果伊藤博文以受傷為由,就此打道回國,以使極利於中國的談判中止,實在是情由可原,而且,伊藤博文作為談判大使,遭此不測,完全能取得世人的同情,尤其是西方的幾個國家,如果他們也對中國不滿起來,那麽,這就成了一件不可忽視的大事了。

    李鴻章顧及歐美列強幹涉而以退為進。親臨病榻慰問伊藤博文於前,朝鮮王妃降詔嚴懲凶手於後。朝鮮司法機關很快將凶手安重根以“殺人未遂”罪判了個無期徒刑。後沒關幾年又放了出來。

    1895年11月5日上午10時整,中日和議第六輪會談開始。11時40分,當李鴻章和伊藤分別代表本國在《平壤條約》上簽字時,雙方臉上都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平壤合約的主要內容有:

    1.日本政府承認清政府為朝鮮“宗主國”;

    2.中日兩國同時從朝鮮撤兵,日後朝鮮若有變亂或重大事件,日本應先知會中國才能派兵。

    3兩國均不代朝鮮練兵。

    合約中既不要求日本賠款,亦不要求日本廢除日朝之間的《江華條約》,為以後日軍再次侵朝埋下了禍根,不過也總算是中國簽訂的一個平等條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