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正名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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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本書上傳距離今天,整整一年了。
一年的時間,小喔寫了780章,170萬字,距離完本已經時間不多了。
小喔並不是個職業寫手,但是自上架開始,小喔的這本書就沒有斷過更,每天兩章,從來不斷。
風吹雨打,有事或生病,都沒有斷掉,這樣的撲街書,這樣的成績,小喔自認對得起小喔寥寥無幾的粉絲了。
而小喔也從開始的一腔熱血變成了現在的……嗯,還是一腔熱血。
小喔並沒有放棄,十年飲冰,未涼熱血。何況小喔才僅僅隻是一年而已。
我也經常告誡自己,自己還年輕,年輕就是資本,沒事,這本全當練筆,下一本投入更多的精力就行了,但是心中的失落感,頹廢感是怎麽也抹消不掉的。
小喔沒有要求大家做過什麽。自從這本書已經確認了撲街之後,埋沒在了成千上萬本的書海之後,小喔沒有像大家索求這個票,那個票,因為小喔感覺不值,為大家不值,為投票給這本書的人感到不值。
但是,每當小喔看到有人投票,或寥寥的打賞給這本書,小喔都很高興,並感謝。
投推薦票的,小喔也記得很清楚,這裏還要說一聲感謝。
這本書已經一年了,算是老書了,雖說沒有成績,但卻也是我的心血。
今天,小喔不是為了感謝,而是為了正名,一年後的這一天,為我這本已經撲街的書,卻還沒放棄的書正名。至於感謝,就留到完本感言吧,小喔得好好拉拉。
小喔為這本書解釋的次數很少,寥寥無幾,但是今天,小喔等的就是今天。
首先,群穿問題。
很多人罵小喔,或者直接認為群穿然後就不看了。
在那些讀者的心裏,一定是認為,一個人穿越過去多好,自己裝逼,打臉別人,沒有人給自己搶。多好?
我也理解你們這種心思,但是按我所想,群穿就是一個流派,沒啥別的。
像《火影之最強震遁》這本書,完全打開了玄幻與二次元相結合的流派。但是如果這本書的作者寫的不好的話,他就不是打開了一個流派,而是和小喔一樣,撲街了。
成功了就要受到讚譽,打開了一個流派;沒有成功就要受到譴責,嗯,撲街。這個我也懂,我沒有他的文筆,我的錯!
還有,辰東大神的遮天也是群穿,但是我沒有辰東大神的白金名頭,沒有一批又一批的死忠粉即使辰東大神開局寫的往往並不怎麽吸引人,盡管文筆很好,但還是有很多人能看的下去。
這就是差距,小喔的錯,我也一直沒有怪任何人,隻怪我自己,想的太簡單。
但是小喔還是要說一句,那些隻看第一章就開始罵小喔的,開始說群穿不看了的,能不能麻煩你們看看第二章,看看這些人到最後隻剩下了主角一個,裝逼的,打臉的仍然僅僅隻有豬腳一個人而已呢?管中窺豹,隻看片麵就把我這本書扁的一文不值,小喔隻想說:
這本書值一文,不是為我,也要為那些盡管這麽撲街也看下去了的讀者。
其次,女主問題。
很多人說小喔既然寫主角穿越到英雄聯盟的世界,為什麽不多找幾個女朋友,把英雄聯盟裏的女性角色全部收入後宮呢?
抱歉,這本書是熱血文,不是後宮文,更不是種馬文。就像豹女與獅子狗,小喔隻會將他倆寫在一起,而不會讓豬腳橫刀奪愛。又比如寒冰與蠻子,小喔隻會讓他們夫妻感情和睦,而不會小三插足。
還有很多的cp,小喔隻會讓他們在一起,不會拆散他們,後來要不是有人提議,小喔估計連阿狸都不會收,要不然猴哥怎麽辦?
再然後,很多人不喜歡的聖母性格。
小喔可以明確的表示,這簡直是無理取鬧。
主角雖然前期比較懦弱,但是你想想你穿越到一個陌生的世界,本來就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學生,你還到那就殺人,就冷血,將自己瞬間比作身經百戰,屢經殺伐的戰士,這可能嗎?
豬腳就因為不想殺人,不會殺人,就被說是聖母,這真的太過可笑。
就是你,你在現在,不用背負法律責任讓你去殺人,你特麽敢嗎?就算敢,你這個人得有多BT,估計就是一個瘋子!
人都是有感情的生物,小喔本人就連螞蟻都舍不得踩死一隻,說感情帶入就感情帶入吧,反正小喔也解釋過了。
小喔自認這點沒錯,一個人總是要經過成長的。還有就是因為小喔想要寫的真實一些。
說到真實,那麽最後一點小喔要為本書正名的。
世界觀,事件簿問題。
小喔發書的時間是上年的五月份,那個時候拳頭公司還沒有提出英雄聯盟世界觀論,就是具體的瓦羅蘭背景故事。以往的都是零零散散的信息而已,甚至它還常年改版,改版之後又是一個新的故事!
就像是召喚師這個體係,早在召喚師峽穀變動之前,召喚師這個體係,或者這個概念便漸漸被拳頭公司拋棄了,這與瓦羅蘭原有的世界觀不符,但是沒關係,誰讓他是老大呢,於是,我這本書中召喚師的存在幾近於無!
再舉個最近的例子,狼人大改,原本的背景故事全部修改,狼人與奶媽索拉卡已經完完全全的沒有關係了,但是在原有的世界觀中,他們是有密切聯係的!
如果不論世界觀的話,那麽小喔的這本書已經發出,世界觀已經完整,難道要因此修改嗎?
就算小喔修改了,拳頭公司還會再改,一個勁的改,改的體無完膚,甚至連瓦羅蘭大陸的地圖都會改掉,或許你們有的人知道,其實瓦羅蘭大陸在拳頭公司原有的英雄聯盟世界觀中僅僅隻是整個大陸的一角而已,但是後來卻直接變成了整個大陸!
我能怎麽辦?我也很絕望啊——
說我不符合英雄聯盟背景故事,但是我已經盡力了啊!直到後來,小喔再也不管了,拳頭公司能改歌體無完膚,難道我就不能?
所以我已經完全不按照章法來了!
我原本的故事劇情,是從“正義周刊”之後所發生的事來的,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正義周刊”!但是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正義周刊已經完全被拳頭公司排除了,上麵是不對的,我也是夠了——
好了,一百個人心中有一百個唐吉坷德!我不能勉強你從你的世界觀中進入到我的世界,但麻煩你們不要說我寫的完全不符合英雄聯盟的背景故事!
你敢說你想的就完全符合嗎?就算符合的話,下次大改,你還要重新推翻!
其實我隻想說,我的故事沒錯,錯的是我,這樣總行了吧?
好了,說了這麽多,也累了,幾乎是一鼓作氣寫完的,洗洗睡吧!
最後的最後,我隻想說:盡力而為,無論輸贏,都是精彩!我輸了,但我驕傲,而且會堅持到贏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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