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荒墳蛇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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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為這哥們兒拿藥,很快就會回來,誰知等了兩分鍾也不見人,我出去一看,別說人,連那隻大黑狗都不見了。
這會兒灶孔裏的火還燃燒著,鍋裏燉著雞肉和幹貨,正咕嘟咕嘟冒著粘稠的氣泡,鉤的人肚子裏饞蟲躁動,口水直冒。
我忍住想去偷吃的衝動,站在院子裏四下眺望,心想:他拿藥怎麽這麽久?他這屋子裏這麽窮,看起來不像有藥的模樣,莫非他所說的藥,是指草藥?那哥們兒難道采草藥去了?
越想越覺得有可能,我頓時在心裏把這哥們兒大加稱頌了一番。
為防止鍋裏的雞肉燉糊了,我幹脆去看鍋,一邊兒拿著鐵鏟翻雞肉,一邊兒暗搓搓的拿筷子夾點兒嚐味道
正當我一邊炒雞肉,一邊兒忍不住吃的滿嘴是油之際,忽然間,我的屁股被什麽東西給猛地頂了一下,我嚇的一蹦,轉頭一看,竟然是那隻大黑狗正在用狗頭頂我,它旁邊赫然站著不知從哪兒竄出來的長頭發大個兒。
大個子默默的看著我,緊接著指了指嘴,我下意識的伸出舌頭一舔,頓時舔了滿嘴的汁兒。
好吧,偷吃被抓,沒有比這更慫的了,我撓了撓頭,尷尬的開口:“你去外麵采草藥了?”
他點了點頭,從兜裏掏出了一個樹葉包裹起來,雞蛋大小的東西。我以為他會跟電視劇裏一樣,采一堆草藥回來搗碎,然後往傷口上敷什麽的,誰知帶回來的,卻是這麽個像雞蛋一樣的玩意兒。
我不禁有些好奇:“這是什麽東西?”
他也不回答,直接將東西遞給我,緩緩道:“抹在傷口上。”他的聲音很嘶啞,說話也很慢,仿佛每發出一個字都很困難一樣。
我將那玩意兒接在手裏才發現,雖然被包裹起來後像雞蛋,但那觸感卻像是橡皮泥或者果凍一樣,一捏就變形了,我忍不住打開一看,立刻露出一堆黑紅色,黏糊糊,散發著濃重藥味兒的東西,像是某種藥膏。
這玩意兒味道很衝,而且長得著實有些惡心,還是從外麵帶回來,用樹葉子包裹著的,我有些懷疑,這三無產品,就這麽抹在那些嚴重的傷口上麵,會不會直接把醫生給弄歇菜了?
雖然滿肚子不放心,可這東西,好歹是這位哥們兒專程弄來的,直接表現出嫌棄,未免太過分,於是我笑納了,抓著藥往木屋內走,心說靳樂是醫生,他應該能看出這玩意兒能不能用吧?
這會兒醫生正坐在板凳上休息,旁邊放著烤幹的白布,小尤正一個勁兒獻殷勤:“醫生,你身材可真好,你有沒有女朋友啊?”
我心說:好你個小尤,真是見色忘義,我這麽一美男子站這兒你不理,你怎麽看上那又窮又摳的醫生了?好吧,我也很窮,但至少我不摳啊!這小子可是摳的連性向都能改的人,不僅能改性向,他還能改物種!
一邊翻白眼,我一邊蹲到醫生旁邊,將手裏的東西攤開,道:“那位大哥搞來的,說抹傷口上,你說這玩意兒能用嗎?這是什麽東西?”
醫生原本是一臉疲憊,沒什麽精神的應付著小尤,聞言瞟了一眼我手裏的東西。
下一秒,他整個人就精神了,神情猛地嚴肅起來,目光微微眯起,死死盯著我手裏的藥,仿佛看到了什麽不得了的東西一樣。
一見他這神情,我心知這醜不拉幾的三無產品可能來曆不凡,正打算開口問,醫生便道:“老血竭?”聽他的語氣,似乎也不太確定,一邊兒說,一邊兒將我手裏的東西拿了過去,隨即放在鼻下細細的嗅了起來。
我不由好奇,道:“老血竭?那是什麽東西?”
醫生抿了抿唇,道:“是一種珍稀的中藥,是止血愈合傷口的神藥,據說雲南的‘紅藥’裏麵就含有血竭,這東西產自龍血樹,這種樹多生長於雲南,呈血紅色……但是這一塊兒,顏色黑紅,是老龍血樹才能產出來的,非常稀少,幾乎隻存在於古書的記載中,稱之為‘老血竭’,相傳能瞬間止血生肌,幾乎是神藥。”
我和小尤聽的驚訝不已,小尤立刻興奮道:“那還等什麽,趕緊抹上試試!”
醫生微微皺眉,略有些遲疑,道:“我也隻是看醫書上記載過,並不確定這是不是‘老血竭’……”話音剛落,那位沉默寡言的大哥就端著燉雞進來,隻說了一個字。
他說:“是。”
一邊說,一邊擺了土碗竹筷,坐在飯桌旁,也不等我們,自顧自的吃了起來。
我看他大口大口吃的賊香,不禁急了,立刻拿過醫生手裏的東西,道:“趕緊塗、趕緊塗,等著吃飯呢。”當下,我和小尤迅速幫他塗抹了傷口,一邊塗,我一邊觀察著他的表情,不見有什麽痛苦之色,看起來這藥沒什麽刺激性。
塗完後,小尤盯著他的傷口一直看,道:“也沒有瞬間生肌啊。”
我看她那一臉蠢樣,忍不住道:“你傻不傻,古人最喜歡誇張,怎麽可能真有這種,能瞬間生肌的神藥?要真有這種藥,生物界、醫藥界的人,不得瘋了呀?”
醫生將傷口包裹了,起身道:“是啊,哪有那麽神,誇張而已,不過塗到傷口上確實沒那麽疼,看樣子有消炎鎮痛的效果。”說話間,我們跟著上了飯桌,肉香撲麵而來,雖然調料不多,但山裏野放的土雞,滋味兒十分濃鬱,煲雞的湯汁燉的濃稠,一聞就讓人口水直冒。
我們三人這兩天餓的不行,這會兒哪裏還顧得上其它的,立刻甩開腮幫子大吃特吃起來,直將一鍋雞連帶湯汁吃的幹幹淨淨,這才摸著肚皮,舒服的歎了口氣。
吃飽喝足,我看著桌邊兒默默拿骨頭喂狗的漢子,好奇心跟洪水似的泛濫。
這大哥雖然沉默寡言,但人卻非常仗義,這麽一個人,看起來也才三十出頭,長得也挺拔魁梧,收拾幹淨也是一號人才,怎麽落魄的住在這墳邊兒上,與狗為伴,跟叢林野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