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這一家子,太深謀遠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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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這話、說的多戳心窩啊。無論我過去做了什麽?
“哪怕我殺人放火,設計謀殺?”我不打算隱瞞了,莫安他們是病人,不是傻子,此番故意把我派回來、卻又不影響他們作案。我仍舊能繼續給他們寫策劃,且還不會泄漏出他們的秘密基地。夠精明,可我……不能再騙陸晉。
“我以前就是審判團的人。”
我說完後,陸晉點頭:“嗯,又如何?”上一次他說“又如何”時,下一句緊接著是,“她是我的。”
而這次,他把這句話變成了現實,他說,“下車,領證去!”
“我不去。”
他可以任性胡來,我不行我不能害了他!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我說,“陸晉,對你而言,你可能和我談了四年戀愛,但對我而言,我早就把你忘得一幹二淨了。你不值得……”我沒說完,他回我以冷笑:“你覺得,這事兒是你說了算嗎?”
陽光正好,透過玻璃的光明媚又柔和,灑在那張英俊絕倫的俏臉上,將那冷笑鍍上層高貴的金,薄唇微啟,他聲音坑誥:“聽著、今天你答應也好、不答應也好。證——”
“我領定了。”
我:“!”
深吸口氣,我說:“陸晉,你也聽著,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兒!”
似乎就等我這麽說了,他變魔術一樣的拿出來一我熟悉無比的袋子,以及……我的錢包!
登時,我眼睛睜圓了:“我的錢包怎麽在你那!還有!這,這是我家的東西!你私闖民宅!”
陸晉手裏拿著的錢包是我裝身上的,這大概是他昨晚……接吻時順走的!可那放戶口本的袋子,是放在我家櫃子裏的!
他個渾球兒,渣人,竟然私自跑我家去偷戶口本!
“你還給我!”我伸手去拿時,他修長如玉的手往後一撤,順帶另隻手把我抱在懷裏,無賴流氓的本質又暴露出來,“別著急,晚上你隨便撲。”
低頭看我時,那漆黑漂亮的瞳仁兒閃過抹笑意。
我在他懷裏,他說話時氣息肆無忌憚的噴灑在我臉上,我:“!!!”我竟憋得說不出話。
“下車!”
他在我唇上一啄。輕巧推開了我後,拿著我的證件就下了車!我趕緊推開車門追下去,“陸渾球兒,你是小偷!我要抓你!”
我的警察本性也出來了。前頭的渾球兒回頭笑的比陽光還明媚:“餘白,要不要我提醒你兩點。”
他說話間,含笑盈盈的眼眸裏劃過抹顯而易見的狡詐,“第一,我是你領導;第二……”
他說話間,我咬牙切齒的站在他麵前,而後他一把勾住我的腰,把我摟在他懷裏。
長睫耷垂,黑寶石一樣的眼眸光閃著妖光,俯身他靠近我耳邊說,“你家就是我家。”
“我靠!”
……
我是被陸晉硬拉扯著進登記處的。
讓莫安繞來繞去的,早就九點了。而這拉拉扯扯的一路上,矚目無數。
我不是不能跑,但我跑哪兒去?莫安讓我回來繼續臥底!這才是死局、我躲不開陸晉的死局。
而更可怕的是,那邊兒有人認出我來,男男女女的都有——
“這不是那渣警察嘛?”
“她怎麽來登記了?”
“還有人敢娶她?”
“長得好看嘛!”
“啊……她男人好帥,不不不,老公,你別誤會,我的意思是,這簡直是……鮮花插在牛糞上!我是不是該說這是真愛?”
“真愛什麽啊,看上她臉了吧!”
“……”
“快拍個照片!發網上。”
一群人的嘰嘰喳喳我可以全部無視,比如牛糞啊,鮮花的,毋庸置疑,我肯定是牛糞。但“發網上”三個字讓我瞬間一個機靈!
陸晉絕對不能曝光!幾乎是瞬間,我不掙紮了,反而抬手捂住了陸晉的臉。
掌下,陸晉一聲笑,輕笑動聽。
“你笑個屁。”我忍不住罵人,又凶神惡煞的看過去:“好好結你們的婚!誰說我來結婚了!我來查案!”
我大吼著時,陸晉自己也抬手擋住臉,他低眸看我時,眼眸裏水盈盈的勾人:“我突然很想親你,怎麽辦。”
我這心跳一頓,這可是公眾場合,估摸著也隻是嚇唬我,卻是下一秒,那張臉貼近,真吻上了,雖然是蜻蜓點水的一吻。但那邊兒一群人都呆住。
說好的查案呢?說好的……我不是來結婚呢。
你親我幹什麽啊!
我滿腦袋的感歎號時,那邊兒已經有工作人員過來——
“哎哎哎!手機收起來!這裏禁止拍照啊!”
“都排隊站好!”
工作人員的話是這麽說,但陸晉早帶我衝進去了……後頭隱約聽的有人提意見:“哎他們怎麽不排隊?!”
隨後工作人員關了門,這邊兒剛才說不許拍照的工作人員就迎上來了——
“陸局,夫人那份加急快遞已經到了,您這兒立馬就能辦!現在辦嗎?還是等個好時候?十二點?”
陸晉把手裏頭的戶口本身份證直接丟了過去……
“現在辦!”
在那身份證戶口本飛過去時,我好像看見了……軍官證。
腦海中電光火石的劃過一抹驚歎和……感動。陸晉是軍人,我怎麽忘記了?那邊兒男人點頭哈腰的看了看證件,轉身走開時這裏就剩下我和陸晉。
陸晉終於肯鬆開我了。
“乖乖在這兒等著,別怪我沒提醒你,軍婚受到國家法律重點保護。”陸晉說道這裏,左右看了看沒人,就俯身吻了下來,順帶舌尖勾挑了一下,才轉身走去更衣室。
而我腦袋裏就兩個大字:“軍婚。”
腦海中亦騰然劃過他說——
“部隊一年,醫院三年。”
顯然,陸晉是個轉業軍人的!所謂轉業軍人,是指部隊官兵直接從部隊轉入地方分配工作的,而轉業軍人也在軍婚之列!
而軍婚——
刑法對軍婚予以特別保護。
《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婚姻法》中,第33條亦有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以上兩條是針對女方的不公平,但是,在隱秘條款中,若女方有重大過錯,軍人亦要受到處罰。
陸晉,他這是拿了所有跟我賭。
可是我記得,軍婚的手續也很繁瑣,好像要提前打戀愛報告,還得要女方簽字……
等等!
我眸子稍稍眯了眯,想起入門時,那人的話——
“陸局,夫人那份加急快遞已經到了……”
夫人……
快遞……
我立刻想起我簽署的那份“照顧協議”!加上陸晉說的,他們一家都知道我……
合著是,在那兒就算計好了結婚事宜?太深謀遠慮……呸!什麽深謀遠慮,這分明是強搶民女!!
更衣室的門就在我滿腦子的“被算計了、被算計了”中,緩緩開了——
燈下,軍裝筆挺的陸晉,眸含波光,笑的禍國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