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一章 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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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慕雲等尹有海走後,將六水洲上,調查情報處三人的情報,向孫明華通報了。孫明華也是一名老特工,楊誌等人,也是他的手下。於情於理,朱慕雲都要告訴他。況且,情報處那些人的情況,他也想向孫明華摸摸底。
“明哥,楊誌這個人,怎麽樣?”朱慕雲隨口問,他最關心的,還是楊誌。
朱慕雲跟孫明華在一起,說話比較隨便。孫明華也是緝私辦主任,這次的調查,雖說孫明華不怎麽參與,但該向他通報的,還是不能省。朱慕雲仔細研究過楊誌的檔案,發現他在進入警察局之前,寫得不甚詳細。
“你不是看過他檔案麽?”孫明華似笑非笑的說。
朱慕雲現在是政保局的紅人,但在自己麵前,還是這麽的謙恭有禮,實在難得。陽金曲以前得勢時,除了薑天明外,誰也不放在眼裏。
當時曾山和李邦藩,都是副局長。可陽金曲主管情報處的工作,從來沒有向曾山匯報過。要不是張百朋還有借重他的地方,陽金曲很難在政保局混下去。
朱慕雲則不然,他在政保局八麵玲瓏,做事圓滑,不敢說所有人都喜歡他。至少,沒多少人討厭他。一個人想要讓所有人都滿意,肯定不可能的。朱慕雲能做到現在這樣,已經是殊為難得。
就算李邦藩真的有一天倒下去了,朱慕雲在政保局,還是能平安無事。這跟他平常的做人做事,有很大的關係。至少,孫明華就願意,助他一臂之力。
“檔案裏的東西,不一定就是真的。楊誌在進入警察局之前,是幹什麽的?”朱慕雲問。檔案可以造假,而且檔案之外的東西,他也不知道。
當然,朱慕雲也從政保局的檔案中,發現了很多線索。可是,檔案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能找到相關人員,再摸一次底,情況才能完全搞清楚。
“你算是問到點子上了,楊誌在進入警察局之前,是一名小偷。躥房越脊那是常事,警察局看中了他上房行走的本事,將他招進了特務處。”孫明華介紹著說。
朱慕雲做事,確實很細心。這些事情,自然是不會寫進檔案裏的。如果從檔案上調查,甚至向楊誌詢問,他都不會承認以前的事情。畢竟,當小偷可不是光彩的職業。
“怪不得,楊誌的檔案上,寫著‘特招’,我還以為是送了錢,買進來的。”朱慕雲說,現在很多工作都是明碼標價,比如說在法租界的巡捕廳,想當個巡捕,可以花錢買。在警察局,想當個警察,隻要願意花錢,也是可以進來的。
隻有政保局這樣的單位,審核的相對來說,要嚴格一些。可是,隻要願意,也是可以進來的。總而言之一句話,沒有什麽,是用錢解決不了問題的。就算是抗日分子,隻要願意花錢,也是有辦法想的。
阿二的事,就是明證。抓進憲兵隊的人,一般來說,除非“逆用”,否則很難被釋放。要不然,不是處死,就是送到了軍法處判刑。所謂“逆用”,就是利用叛變者來做工作,從中得到更大的收獲。像政保局的一處、三處,都是逆用人員。
可是,馬興標隻花了五根金條,小野次郎就將阿二給帶了出來。當然,這是小野次郎為了配合馬興標的行動。否則的話,想用金條從小野手裏把人買出來,基本不可能。
“楊誌進了特務處後,主要用於行動。畢竟我們的一些行動,需要這樣的人。”孫明華緩緩的說。有的時候,抓捕嫌犯,需要這種能上房行走之人。
“他為人怎麽樣?”朱慕雲問。作為一名作奸犯科之人,楊誌品行不會好。
“當過小偷的人,還能要求他什麽?楊誌整天好吃懶做、偷奸耍滑,每次參加行動,總是順手牽羊。為這件事,多次處分過他。”孫明華搖了搖頭,無奈的說。
“這麽說,他應該是習慣走黑路的人,怎麽報信的時候,比普通人花的時間還長呢?”朱慕雲疑惑的說。從事發地點,到貨物檢查場,普通人都不用三十五分鍾。但楊誌在黑夜還要潛入別人家偷竊,晚上的行動,應該比白天更順暢才對。
“所以你懷疑他是軍統的內線?”孫明華問。朱慕雲做事,有些想當然了。
“這種人,軍統應該是看不上的。但是,這樣的人,為了錢,肯定什麽都願意幹。”朱慕雲意味深長的說。
“楊誌平常花錢,確實大手大腳。雖然到了政保局,但手腳有的時候,依然不幹淨。平常也沒什麽朋友,總是獨來獨往。”孫明華緩緩的說。
“他家裏還有什麽人?”朱慕雲又問。
“這種人,還能成家?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他父母雙亡,從小在街上跟著一名老偷,學了這門手藝。長大後,經常進局子。這種人,哪個女人願意嫁給他?敢嫁給他?”孫明華搖了搖頭,說。
“那就好。”朱慕雲說,像這種在政保局沒有根基,而且還有前科,又沒成家的人,讓他成為“軍統內線”,或者向軍統提供情報之人,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可惜了。”孫明華自然明白了朱慕雲的意思,像楊誌這種人,到了警察局後,依然本性難移,原本早就要進班房的。現在,朱慕雲要動他,自然沒有憐憫之意。
將楊誌這樣的人,清除出政保局,孫明華也沒有心理負擔。楊誌在警察局,還能勉強混日子。在政保局的話,總有一天會禍從天降。
“明哥,等會我要去趟六水洲,親自審問楊誌,你要沒事的話,一起去?”朱慕雲發出邀請。
楊誌的情況摸清後,他心裏有了底。不要說楊誌是這種人,就算一切正常,當了政保局的特務,除掉也不算什麽。況且,楊誌所有的條件都非常合適,剩下的事情,就看鄧湘濤如何配合了。
“你去就可以了嘛。”孫明華淡淡的說。在這件事上,他的態度與尹有海一樣,以朱慕雲為主,自己隻是掛個名。
“審訊不是我的強項,正好向明哥現場學習。”朱慕雲謙遜的說。
“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相信自己,一定行的,我很看好你哦。”孫明華鼓勵著說。朱慕雲確實沒幹這樣的事,但誰都有第一回。
“好吧,我就趕鴨子上架一回。明哥,阿大那邊,有什麽最新消息沒有?”朱慕雲問。
“不太清楚。”孫明華搖了搖頭。
在這件事上,他也有自己的判斷,既然阿大敢對商人下這麽重的手,想必與抗日分子無關。至少,不會是地下黨。他已經令一處的人,全部撤了回來。否則,如果被阿大發現的話,他會很被動的。
“他敢打馬興標的黑槍,這件事不算完。”朱慕雲恨恨的說,孫明華不會騙他。既然孫明華不清楚阿大的情況,想必是撤銷了對阿大的懷疑。
“慕雲,阿大雖然各方麵都符合那個地下黨的情況,但是,我判斷,他應該不是的。”孫明華說道,這個消息,是朱慕雲告訴他的。不管阿大是不是地下黨,他都很感激。
可是,根據調查的結果,阿大應該不是被共產黨開除的那名黨員。他的人跟著阿大,其實是很冒險的。如果阿大真有嫌疑,就算被武尚天知道,也不算什麽。但是,如果無端懷疑,武尚天會很憤恨的。
“我倒是覺得,地下黨是最會偽裝的。”朱慕雲說,孫明華如果沒有派人跟著阿大,晚上地下黨的處決行動,會更加安全。
“你倒是一副專家的口吻,古星確實有地下黨,可是你見過幾個地下黨啊。”孫明華笑了,朱慕雲還以一副行家的口吻,跟自己談地下黨。真正的地下黨,確實很會偽裝。可是,隻要他們活動,總會有跡可尋。
“我是想,借明哥的手,找阿大的把柄。”朱慕雲誠懇的說,他之所以“實話實說”,也是想讓孫明華看到自己的誠意。
“我也很想幫你,但是,有些時候,實在是有心無力。慕雲,你得體諒兄弟的難處。”孫明華苦笑著說。阿大打馬興標的黑槍,確實有錯。但那是受武尚天指使,朱慕雲的目標,應該是武尚天才對。
“我們兄弟之間,當然能夠體諒。”朱慕雲不以為意的說。既然一處的人已經撤了回來,想必,晚上遊擊隊的行動,會更加順利。
孫明華不願意去六水洲,朱慕雲也不好勉強。其實,一個人審問,事情還好操作些。朱慕雲離開之後,去了趟總務處。審訊楊誌不急於一時,但跟陳旺金搞好關係,很有必要。
“陳兄,最近還好吧。”朱慕雲微笑著說。
“有什麽好不好的,混日子唄。”陳旺金見是朱慕雲,馬上從辦公桌後走了出來,笑吟吟的說。
“能有日子混,那還講什麽呢。兄弟就慘了,盡幹得罪人的事。”朱慕雲歎了口氣,苦笑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