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三章 絕對不能碰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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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車內,俊秀給西卡發送著消息。要不是前麵經紀人突然的提到了‘小水晶’讓他想到了她姐姐,俊秀還真的忘記了西卡。因為這次solo的發布對於他來說心裏也是挺緊張的,畢竟是他單飛之後第一次正式在日本回歸,再加上有著很多業內人士都對他的音樂有著很強的好奇心,種種加在一起俊秀也是倍感壓力的。

    所以在mv公布之後他忙著去看外界對自己音樂的評價去了,從而忘記了西卡對這次專輯的付出。要不是經紀人提起他都還沒有想起呢,這?讓俊秀在心裏對西卡有點虧欠的感覺。畢竟人家是沒有收取任何的費用免費的跑前跑後的忙了大半個月的時間,在專輯發表之後一聲問候,一聲感謝都沒有,這,想起來是有點傷人。

    俊秀給西卡發送消息之後,很快的那邊就回複了過來:“你是想通了吧?我看你是忙得把我都忘了,真的有點傷心呢。”西卡的回複也帶著一點開玩笑的性質,她自己也是歌手,所以她很清楚忙起來是個什麽狀態,自然也就沒有責怪俊秀的意思。

    “對不起啦,你也知道的,這次的專輯對我來說很重要,我每天都忙著宣傳的事情,頭昏腦漲的。確實是我疏忽了,對不起!”

    “好了,我又沒怪你什麽,這次專輯你有多費心我難道還不知道嗎?我已經回首爾了,在你mv公布的第二天就回去了,我這邊的事情也挺多的。墨鏡製造商,我已經聯係好了,就像你提議的那樣,我先弄了一個網站出來,試試水。不過,我現在挺猶豫的...”

    西卡在猶豫的後麵打上了省略號,看來其中有很多事情挺讓她糾結的。俊秀這次就沒有選擇繼續用短信的方式回複了,而是直接撥通了西卡的電話:“說說吧,遇見什麽困難了?”

    接著俊秀的電話,西卡心情也挺暢快的,她其實前幾天就想打電話給俊秀谘詢了。隻是西卡想著俊秀這邊忙著宣傳,她就不好意思打擾他了。所以此時接起電話的第一句就是:“oppa你不忙嗎?”

    “嗯,剛剛結束了今天的拍攝,在回程的路上。說吧,到底什麽事情讓你那麽的糾結?”

    “oppa,我這邊網站是做好了,現在就等廠家那邊把樣品做出來之後上架。可是網購不都是有模特展示的嗎,我...”

    西卡說到這裏俊秀就明白她糾結的點了,網絡銷售的產品展示,不可能隻是放一個樣品拍攝之後放在賣架上,所以她需要是‘模特’,可是花錢請的模特有她少女時代傑西卡好使嗎?當然沒有,她不但是藝人,也是被時尚圈關注的對象呢,她帶著自己的產品就是最好的宣傳和展示。

    可是上次她和俊秀聊關於副業的時候,俊秀就千叮嚀萬囑咐的說了,她們的肖像權是在公司手裏的,絕對不能亂用,一旦她私自利用肖像權,那是要吃官司的。好比泰妍,她家裏還是開眼鏡店的,她從來就沒有給自己家的眼鏡做過什麽‘展示’。她家裏可以使用她的照片,但絕對不是關於產品的‘展示’照片,而且泰妍家也從來沒有想過要利用泰妍的名氣開設分店,創立品牌什麽的。她不越界,公司自然就不會去管這些。

    可是西卡不知道是聽了誰的建議,她居然動了給自己產品做展示代言的念頭,要知道做產品宣傳使用的‘正式的宣傳照’是絕對不行的。

    所以在西卡還沒有說完的時候,俊秀馬上出聲打斷了西卡:“千萬別動那樣的心思,這隻會造成你和公司之間的紛爭。打打插邊球可以,比如你品牌的封麵可以使用你的私房照,但是絕對不能給每一個產品拍攝正式的宣傳照。因為宣傳照就等於是代言了,要知道代言,公司是要看到進賬的。你越過了公司自己拍攝了這樣的照片,就算是你自己的品牌,但同樣等於是你在接私活了,所以絕對不能這樣去做。按照我說的做,品牌的封麵可以用你照片,產品內部的展示模特一定不能使用你自己。”

    西卡自己也清楚,絕對不能和公司鬧出矛盾來。如果一旦鬧開,那就堪比炸彈了。所以俊秀的建議讓她冷靜了下來:“我知道了,我這邊再想想模特的事情吧。”

    “嗯。今天聽到小水晶代言運動裝彪馬了?”

    “不知道,工作的事情我們兩姐妹也很少聊。你不是在日本嗎,你怎麽知道的?”

    “我也是代言人呀。接到這個代言消息我還覺得奇怪呢,最近運動品牌是想通了嗎?怎麽開始使用明星代言了?不是一直都是采用的運動員嗎?”

    “oppa,運動員代言合約不長的。金妍兒,10年的時候代言那麽多產品,兩年之後續約的廠商十個裏麵有兩個都不錯了。她們的時效性強,但是比起明星來說還是要差很多。而且運動品牌,都被國際大牌運動員搶走了,其實國內運動員她們得到的並不多。”

    韓國的運動員雖然名氣地位被大眾抬得很高,可是他們獲得的金錢效益並不如藝人,愛豆。就算是拿著大牌運動員和大牌明星來比較收入,那也是完全沒法進行正比的。冰上女皇金妍兒10年那麽的火,代言那麽的多,可是她一年下來的個人收入,還沒有bigbang成員的多,就更別說去比較俊秀了。

    俊秀真的想說,金妍兒那一年賺的就比你們少女時代六年賺的還要多。因為她沒有經紀公司不用分成,簽約多少稅後全是她個人的。而且在10年的時候她拍攝一直廣告的代言費是10億韓元!那個時候俊秀除開了頂級合約,一般廣告拍攝,廠商的最高簽約金也才14億韓元,最關鍵是他還要扣除分成啊!

    俊秀當然沒有和西卡扯到賺錢上去,而是順著她的話說著:“我就是這個意思啊,運動品牌都是找國際大牌運動員呢,怎麽突然開始找愛豆了?是在節約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