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周無夢親自到洛城催更
字數:3893 加入書籤
A+A-
當任禾得知昆侖已經在京都日報上刊登的時候已經是當天下午了,周無夢再次電話催更……
任禾忽然有點蛋疼,被讀者電話催更的感覺有點別扭啊。
周無夢在電話裏說道:“我打算給你這小說弄成一周連載一次,所以你必須每周6之前給我交2萬字的稿。”
你跟我商量了嗎你就周刊了啊,我特麽還寫著一本呢啊,任禾商量道:“半月連載一次不行嗎?”
如果是每周連載的話也就意味著一個月裏固定的任務很有可能就有4個或者5個,而且神書這種爽文走的一直是更新量,他時不時爆發的,從上次爆發到現在,他也隻是勉勉強強的存了二十多章,眼瞅著隨著月底稿費發放,下個月的月票大戰就又要打響了,到時候東方墨白給他好的推薦位時,鐵定還是要爆發的啊。
那群土豪們拿著刀都不知道等多久準備開宰了,這種時候不能慫啊,慫的可都是錢……
“不行,”周無夢無情拒絕道:“還是按三字經的版稅來,我們京都報業集團買下來了,而且每次連載都給你最高級別的稿費待遇,基本上你每20000字連載就是三萬多塊錢收入,你跟錢過不去嗎?”
兩頭都是錢,而且明顯昆侖可能更早獲得全版權運營,就三字經的版稅收入來看,昆侖怎麽不得翻個幾倍?所以任禾慫了:“成,按您說的辦。”
不就是每天多花點時間碼字嗎,算啥啊是不是!
這次昆侖與神書的輿論不同,關於神書文學性評價都是:小白,爛,毫無內涵。
然而昆侖的卻是一致好評,思維天馬行空,行文大氣磅礴!
如果讓外界知道這兩本書出自同一個人手,不知道會有什麽感想。而且這次昆侖的發布,筆名仍然沒有公布,不得不說周無夢把任禾保護的還是挺好的。
而且他也有私心,既然任禾不想公開自己的身份,那自己就順水推舟的瞞下來,不然到時候有其他傳媒集團去找任禾,那可是京都報業集團的損失。
就看任禾這能夠讓銷量翻三倍的化腐朽為神奇的能力,這種人才絕對不能錯過。
到了第二天,無數人排著隊去買京都日報,第一批報紙幾乎是第一時間就被搶完,中國文化領域什麽時候出現過這種情況?實在是情節太吸引人了,而且昨天正好卡了個小高潮,給所有人急壞了!
然而當他們看到報紙的那一刻愣住了:江思瑤新歌發布,江思瑤江辰兩人見麵,似乎舊情複燃!
報紙上赫然是江思瑤與江辰兩個人被偷拍在一起吃飯的照片,這可是驚天大新聞!
然而……所有人都迷了:“昆侖呢?逗我呢吧?”
“我們的昆侖呢?”
“老板你賣錯報紙了吧?我們要看京都日報!”
老板苦著臉說道:“那就是京都日報啊,我也想看連載來著,你們看娛樂版下麵有行小字!”
“啥字?”大家低頭一看,娛樂版麵最下方赫然印著一行小字:“昆侖每周六連載!”
“臥槽,周六,還有一周呢啊,我這周怎麽活?”
“不行,我要打110投訴京都報業集團了!”
就在這一天,110的民警同誌都苦笑不得,竟然真的有好多人打電話進來投訴京都報業集團竟然不連載昆侖了!
“我也想看呢,我找誰投訴去?”110的民警同誌小聲嘀咕道。
昆侖就這麽火了,遠要比任禾預期中火的速度快了太多,實在是京都日報的受眾群體太大了,不光是京都,還有整個京津冀地區。
到了這時候就連更遠的地方都有人聽說了有個叫昆侖的武俠小說很好看,可是因為版權保護的緣故,他們想看都看不了,因為外地沒有發行啊!
這時候有人鋌而走險偷偷印製昆侖的盜版往外銷售,結果知識產權局立馬出動和公安聯合執法,當天就把所有盜版從業的從印製到銷售的所有人抓了起來。
因為文化缺失的緣故,知識產權方麵的刑法設定很重,可能這就是所謂的,越缺什麽就越在乎什麽,所有從刑法上體現為就是量刑重!
這就是平行世界裏知識產權保護極好的原因了,3年起判,上不封頂!
所以周無夢也是緊急決定,立刻發行昆侖的單行本!想要發行這玩意還得跑趟洛城獲得任禾的書麵授權,不過這次就不用周無夢去了,隨便派個人就成,畢竟條款都談攏了。
然而周無夢堅持要親自去,所有人都不解,這京都報業集團的大主編為啥要去幹這種瑣事。
隻有周無夢自己知道,他想去看看任禾那小子到底有沒有私自存稿……
而任禾還不知道這次會是周無夢親自跑洛城催更,他以為電話裏催一下就差不多了,他還是太年輕了……
任禾晚上躺在床上就抱著腦袋沉思,最近該忙碌起來了,明天先把楊夕第五首歌給寫出來,追妹子就是要趁熱打鐵啊!
可是第五首寫什麽歌呢?說實話楊夕的氣質適合唱的歌也並不多,可以說她的歌路還挺窄的,讓她去唱唱跳歌曲,那就俗氣了,如果讓她唱搖滾,任禾自己都不忍直視……
有了,第五首,蔡依林的布拉格廣場!
這是前世裏周傑倫寫給蔡依林的歌曲,實際上任禾去聽蔡依林的歌,基本也就是周傑倫寫的那幾首。不得不說,布拉格廣場這首歌確實經典,主要是這首歌的旋律極為動聽!
想到就寫,他翻身起來抽出信紙開始寫布拉格廣場的詞曲,很快就完成了!
“任務:限時14分鍾內完成5000米長跑,限期一星期。”
我去,剛來完1000米就來5000米啊,讓我算算這是繞操場跑幾圈?
臥槽,20圈!這尼瑪,還限時了14分鍾,前世裏5000米最快的記錄是多少來著,好像是12分37秒!
還好還好,現在任禾有了超強記憶,基本前世聽過或者掃過的他都能想起來,而自己的14分鍾應該還是天罰係統手下留情了。
說實話自己的5.23身體素質現在看來確實遠超正常成年人,可是世界紀錄這種東西,完成它們的本來就不是一般人啊。
你就說讓普通人去跑5000米,能不能跑下來都是一個問題。
好在任禾還是沾了他年齡小體重輕的光才能完成!(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