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破局簪花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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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仲永含笑走過去,輕輕走過簡嬌身側,走到窗戶邊,定定立在那裏,觀察了一下周遭情形,又看了看窗口的藤蔓,確認了一番,方才關了窗。

    接著,他好整以暇的一屁股坐到擺滿了菜肴的窗邊小幾上,看著那些菜,輕笑著,提起筷子,招手對簡嬌道:“邊吃邊說吧。”

    這話題節奏轉換太快,簡嬌楞了一楞,才看向桌上的菜肴:

    翡翠鹿哺,蹄汁湯餅,酸筍葫蘆雞,菱香辣兔頭,三山明月羹,白糯海參,和風黃魚,龍鳳鬥,茄汁錦翠,蘑菇雞湯,另配了黃鱔蘇蓉,陳年竹葉飄香酒。

    方仲永和簡嬌就著桌邊兩側坐下,方仲永為簡嬌倒了酒,舉杯道:“辛苦你了。”

    簡嬌飲了一杯,麵上有些微微的浮粉色:“不辛苦,我打探來那點零星情報,沒什麽大用處。”

    “怎麽沒有大用處?”方仲永一邊吃著,一邊又為簡嬌倒酒,“要對自己有信心,此番我尋你回來,也是有件事要與你商議。”

    “什麽事?”簡嬌側一側身子,身前的波濤不可描述的抖動兩下,眼神中懷著滿滿的溫暖之意。

    “你可願意參加密諜司的訓練,成為大宋的斥諜人員,學會專業的情報手段?”方仲永眼神明澈安靜,“你不用急著回答我,可以慎重思考一下。來,先吃飯吧。”

    簡嬌身為女子,很少得到一個男子如此的平等和尊重,而且她心中那點一定要為簡老爹報仇雪恨的心思,竟如此的被方仲永一眼看穿,還這樣為自己的目標籌謀,心下不由溫暖:“爹,真的是那個簪花土豆殺死的麽?”

    “目前還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但是,必定和西夏人脫不了幹係。”方仲永說的很理智。

    簡嬌卻歪了頭,略帶納悶道:“什麽是百分之百?”

    “呃,這個,就是十足把握,絕不會錯的意思。”方仲永說著,自己也揚手飲下了一杯。

    簡嬌正過腦袋,胸前又顫顫抖動兩下,這才壓低聲音道:“願意是願意,但是,如何能成為大宋斥諜人員呢?”

    方仲永笑了笑,目光溫和:“你若是願意,我自然會為你安排,不用擔心,先吃菜吧。”

    簡嬌看著方仲永的臉,乖巧的點了點頭。

    臨走,方仲永將剩下的菜打了包,又重新打了一壺酒,一並帶回了囚室之中。

    囚室外,一抹淡淡的青煙,緩緩的被吹入囚室之中。

    方仲永一步步向著簪花土豆的囚室走去,心中已經有了計較。

    簪花土豆見方仲永帶著酒菜前來,略略有些吃驚,這是要給他送行麽?

    吱呀一聲,囚室的鐵鏈被打開,方仲永依舊是那樣霽月清風的模樣,向他走來。

    簪花土豆不由一笑:“這是,終於可以讓我解脫了麽?好香,沒想到還有這頓送行酒。”

    他說著,爽朗的哈哈大笑,笑聲中帶著一種不易察覺的苦澀。

    方仲永隻是微笑著,將酒菜一一鋪展在囚室的地上,又挑了兩根廢枝椏,將上麵的倒刺互相磨平了,然後將那兩根枯枝,遞到簪花土豆手中。

    簪花土豆沒有接過那方仲永在囚室就地取材的“筷子”,卻是直接將帶著鐐銬的手伸向那壺酒。

    血液和汙濁在他臉上,酒水從口中因著大口吞咽未及全然喝下,流淌出的酒水,衝刷出一個血泥向下嘀嗒嘀嗒的下巴。

    方仲永靜靜的將“筷子”放到食物上。

    簪花土豆自己給自己灌了大半壺的酒,然後風卷殘雲一般掃完了所有的食物之後,摸摸肚子,打了一個飽嗝。

    方仲永看著這樣一個人,明知死到臨頭,被打的身體殘缺,渾身沒有一處好肉,竟然還可以這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必定是信念沒有被打倒的人,對生活懷有著雖死不已的希望。

    “沒有毒?看樣子,是行刑前的一頓好酒好飯。方大人,多謝你。”簪花土豆目光炯炯。

    方仲永笑笑,月色照在他的臉上,映出那幽深的,不可捉摸的雙眸,帶著一種寒霜般的清輝。

    “野利家的私生子,當真和野利家的人,從性情到行為,說不出的相似。可惜啊,可惜李元昊活著一天,你就不能認祖歸宗,甚至也見不到自己的親兒子——或許,你正是為了自己的兒子而活的吧——”

    說出這段話的方仲永,目光神情平靜如水,冷漠如冰。

    簪花土豆原本還豪情萬丈的眼神,一下子如若掉進了冰窟窿一般,隔著血汙和灰塵,都能看到他臉上的蒼白。

    方仲永怎麽能知道?不能啊,此事在斥諜網絡中,在西夏,都是絕密的,想破了天去,知道的人也不過寥寥幾個,方仲永,他,他怎麽會知道?

    “我怎麽不能知道呢?”方仲永如若看穿了簪花土豆心思一般,輕聲道:

    “你的文字功夫,寫話本子的才幹本事,又能統領大宋境內的斥諜行動,不動聲色的在大宋站穩腳跟,且這外表與野利家人如此相似,從裏到外,除了野利家,你還能是誰家的人?

    野利仁榮,是西夏文字的創造者;

    野利都蘭,是李元昊的皇後,手中握有西夏斥諜勢力的權力;

    野利都蘭的大叔叔野利旺榮,掌管西夏的明堂左廂軍,號稱“莫利王”;

    野利都蘭的小叔叔野利遇乞,是野利皇後的叔父,足智多謀,極會用兵,元昊賞識野利遇乞的軍事才華,後來擢拔他為天都右廂軍首領,號稱“天都王”。

    好一個家大業大,人才濟濟的野利家族啊,卻容不下一個私生子,硬要逼他遠走他鄉,你說,這是什麽道理呢?其實你們西夏人,並沒有大宋的禮教觀念,對私生子的事,是很寬容的吧。”

    方仲永心道,野利氏的作用之大,豈止於此呢:

    不就後就會爆發的宋夏之戰中,著名的夏宋三川口、好水川之戰,野利遇乞都是戰役的實際策劃者,此兩戰役使宋朝喪師失地,元氣大傷,

    因此,種世衡等一幹大宋邊將對莫利遇乞恨之入骨,屢欲圖謀去之而後快,光種世衡一個人記載於史料的,就有派人行刺、誘降,離間等等計策,為殺野利遇乞,費盡心思,但均未得逞。

    然並卵,野利遇乞這顆野利家的明珠,和野利皇後,都宰在了自己的美人夫人手上,或者說,栽在了元昊的色字頭上。

    為了霸占野利遇乞的夫人沒藏氏,李元昊最終殺了野利遇乞,廢了野利都蘭,而元昊和沒藏氏的私生子兩叉,也取代了野利氏所生的太子寧令哥,繼承了李元昊的王位……

    方仲永看到簪花土豆的神色,透過他的眼睛,看到那一道堅強的防線正在被有力的衝擊著,他收束心神,心無旁騖的開始了這場和簪花土豆的心理戰。(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