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馬術

字數:3976   加入書籤

A+A-




    

    

    這天李破帶著李春,元朗遛馬。

    馬廄後麵就有專門的遛馬場地,很是不小。

    遛馬也是有講究的,為了追求最好的效果,先是讓馬自己散散步子,但不能讓它停下來,一般來說,弄跟長長的繩子,讓它一圈圈的慢跑就行。

    等熱了身,騎上去,再跑上幾圈,快慢都由馬夫掌握,訓好了的戰馬,還要有跨越障礙等項目。

    可以說,要想得到一匹合格的戰馬,需要做的真的是太多太多。

    李靖的坐騎自然不用費那麽多的功夫了,都可謂是久經操練。

    別看兩匹馬都很溫馴,跑起來不緊不慢的,分外的平穩,但兩匹馬無疑是戰馬中的佼佼者,遇到虎豹豺狼,都敢鬥上一鬥的大家夥。

    這樣的戰馬,和猛獸的區別其實隻在於不吃肉而已。

    李破幾個人的任務就是讓它們把筋骨活動開,熟悉奔跑的節奏。

    這就好像後來的運動員一樣,每天都要訓練,一天不練,就生疏一天。

    馬蹄聲漸漸急促了起來,並傳來李春和元朗兩個的大呼小叫聲。

    顯然,這是兩個家夥一天中最為快樂的時節,能騎上駿馬,飛奔來去,自然暢快無比。。。。。。。

    李破抱著李春,策馬疾馳,手裏拿著個粗糙的棍子,跟跑在旁邊的元朗不停相互擊打,發出金鐵之聲,口中更是呼嘯連連。

    這不是為了好玩兒,上好的戰馬,最獨特之處就在於此,必須讓他熟悉這些噪音,並在疾馳中保持鎮定,也就是說,這隻是它們的日常功課。

    隻不過李春和元朗將之當做了不錯的遊戲罷了。

    不知是第幾次跨上這匹神駿的河西健馬的馬背了,但李破還是覺得,騎著分外的舒服。

    坐在前麵的李春,也不停的像他們一樣,發出或短或長的呼嘯聲,也許過不了多久,她也就能自己駕馭戰馬了。

    孩子的學習能力總是很快,尤其是榜樣的作用也很重要。

    跟在李破身邊,她幹起活來很賣力,現在已經能獨立清理一間廄房,和戰馬平安相處,喂馬,給戰馬洗刷身體,有板有眼的,有點馬夫的模樣了。

    隻是年齡太小,還幹不了什麽重活兒。

    感覺到坐下戰馬微微潮熱,行有餘力,卻呼吸漸重,李破和元朗不約而同的放慢了馬速,他們都清楚,遛馬遛到這種程度,也就差不多了。

    眼角黃影一閃,讓李破一勒馬韁。

    一條黃狗出現在不遠處,發出呼嚕嚕的警告聲,看著挺凶。

    “李院公家的黃狗,怎麽跑這兒來了?”

    狗不認識元朗,元朗卻見過這狗。

    李破看見黃狗,眼睛頓時一亮,順手一拎李春的脖領子,一用力,就將她拎了起來,放在馬下。

    隨即一夾馬腹,順手抽出了腰間長刀。

    如今他身上帶的腰刀,已經不是進人市行凶的那把短刀了,而是隋軍製式兵刃,環首刀。

    這刀差不多和劍一樣平直,但單麵開鋒,厚脊,窄身,因柄帶鐵環而得名。

    這種長刀,已經有幾百年的曆史了,也正是它,全麵的取代了劍在軍隊中的地位,刀輕而勁急,刃強而鋒銳,利於劈斬而不妨直刺,這些就是它最大的優點。

    這把刀是駕曹派人送過來的,因為作為郡府私廄的馬夫,李破已經算是身在軍籍,而且,屬於郡尊李靖親軍部從之列。

    這麽說吧,一旦有了戰事,李破差不多就是給李靖牽馬的角色。

    這把刀算不得什麽好刀,但卻被李春磨的異常鋒利,擦的也是雪亮,看上去賣相著實不錯。

    沒等元朗兩個回過神來,李破已經縱馬向前。

    那條黃狗看上去很得主人喜愛,皮光肉滑,比城門口那條整整大了一圈,很有點威猛的架勢。

    不怕人,也不叫喚,隻能說明這隻狗真的很凶。

    李破幾乎是滴著口水縱馬衝了過去,黃狗顯然意識到了危險,挺聰明,調頭就跑。

    李破熟練的輕輕扯著馬韁,控製著戰馬衝刺的方向,身子傾斜掛在馬的一側,舉刀,刀光一閃,黃狗哀鳴翻滾於地,收刀腰腹用力,重新在馬背上坐直,收韁,調轉馬頭。

    一連串的動作,行雲流水一般,毫不掩飾的顯示出了高超的馬戰技巧。

    元朗看的是目眩神迷,和旁邊拍手叫好,又蹦又跳的李春不一樣,他非常明白,方才那幾個看似簡單卻精準非常的動作,在疾奔的馬上做出來,有著怎樣的難度。

    他知道李破的馬術很不錯,但沒想到,會到這樣的程度,他幾乎從小就與戰馬為伍,但直到現在,他還是不能很好的拖蹬疾斬,因為那樣的動作,稍一不慎,就會將戰馬帶偏或帶倒。

    那需要戰馬的配合,以及非常精確的力道。

    愣神兒了半天,直到李破跳下戰馬,樂嗬嗬的將已經被他切斷脖頸,咽了氣的黃狗拎起來,他才憋出一句話,“那是李院公家的黃狗。”

    李破斜了斜眼睛,這小子肯定不知道燉狗肉的諸多妙處。

    隨即便收攏笑容,大義凜然道:“飼馬重地,有犬隻出現,一旦驚了馬,咱們去找誰說理?”

    說罷,一招手,喚過李春,吩咐著,“趕緊,擦幹血跡,若有人來問,就說從沒見過什麽李院公家的黃狗。”

    “哈哈,今晚咱們可有口福了。”

    一邊說著,還一邊將馬趕開,嘟囔了兩句,“你看它,聞見血腥味還來勁了,你個吃草的,走開走開,湊什麽熱鬧嘛。”

    這一高興,說話都開始不著調了起來。

    他牽著馬徑自回去了馬廄,留下元朗和李春兩個,賊頭賊腦的將痕跡消除了個幹淨。

    到了晌午時,真還就有人尋了過來,不過老頭名聲在外,卻沒人敢來馬廄打問。

    這天下午,李破支使著元朗和李春去幹活,自己則躲在屋內,扒皮拆骨,忙了半個多時辰,才將鍋支起來。

    過不多時,老頭氣咻咻的找了過來,不過再就沒離屋兒,到了太陽西斜的時候,一老三小就都聚攏在了屋裏,聞著漸漸濃鬱的香味,咽起了口水。(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