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李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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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邑官場的動蕩,對於放了一把火,就又潛回馬廄,老實呆著的李破來說,沒什麽意義,隻能算是稍微出了口氣而已。

    到手了五貫錢,丟了房宅,說起來,這買賣還虧了不少。

    五貫錢,還不夠請人吃頓烤羊肉的呢。

    幹了壞事,李破總會消停一段日子,比較像連環殺手的作風。

    三月中,李春個頭和李破一樣,竄了一截出來,因為吃的飽,穿的暖,又勤練不綴,已經很有些氣力了。

    如今不但可以獨自騎上戰馬,跑個幾圈,而且,也開始練刀了。

    到了這個階段,李破教的東西和拳腳比起來,就不會那麽驚豔了。

    說到用刀,元朗這種自小就摸刀把子的家夥,比李破可要強上不少。

    李破也沒不好意思,不但自己虛心請教,還讓李春管元朗叫起了哥哥,讓元朗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教起來自然也就不遺餘力。

    一場場的春雨過去,天氣終於漸漸熱了起來。

    三娘子李碧再次回到郡府,不過這個時候,她已經晉升為馬邑兵曹參軍。

    其實,由此也能看的出來,李靖處境之窘迫了,信得過的人,又有才幹的人太少,隻能將女兒推了出來。

    當然,這年頭女子為官的雖然不多,但也絕對不少。

    能影響天下大勢的女子,更是層出不窮,比如說,當年和親突厥,如今身在漠北的大隋義成公主,就是當仁不讓的女中豪傑。

    有那麽一段時間,突厥國事,不經公主之手,便無決議,由此可見,公主在突厥王庭中的地位了。

    而在大隋軍中,女子身影也屢見不鮮,關西世閥女兒,多習弓馬,性情剛烈,與兄弟爭雄者比比皆是。

    像李靖家的三娘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此女在大業四年,曾率五百騎入雲中,追逐百裏,破北逃之馬邑叛將悉迷失於大河之畔,斬悉迷失首級而還。

    以此軍功,晉殄寇將軍。

    大業六年秋末,又奉父命,率人喬裝北上,暗刺突厥動靜,及春乃還。

    來回跋涉數千裏,一路跨越瀚漠,櫛風沐雪,此中之艱辛,實不足為外人道也。

    可以說,這是個真正的女中巾幗,李靖治馬邑最為有力的臂膀之一。

    如今升任馬邑兵曹參軍,除了李靖身邊無人可用,遂極力推舉之外,自身軍功,才幹,勇力,也是不可或缺。

    李靖教導弟子的本事就不用說了,以後很多事都能證明,李靖坐席之下,是正經的名將搖籃。

    如今在女兒身上,也不過是牛刀小試而已。

    不過,這些事跟李破還是沒多少幹係。

    隻不過三娘子回來之後,來了馬廄幾次,除了跟老頭噓寒問暖之外,對李破教授的拳腳技藝很感興趣。

    不過,李破一個小小的馬夫,想跟李碧有所交集,也不太容易。

    人家找的是元朗,對戰一番,不出所料的挨了些拳腳,還差點扭傷了胳膊。

    雖然沒看見兩人對練的實況,但李破也知道,元朗這家夥肯定沒輕沒重,讓這位三娘子吃了不少苦頭。

    但元朗也沒得意多久,就遭到了很嚴厲的報複。

    女人心眼不大,去找了老頭,不知說了什麽,老頭惱怒之下,隨即暴打了元朗一頓,過後,少女卻還陪在鼻青臉腫的元朗左右,親切照看,像個姐姐般,一邊給元朗上著傷藥,一邊輕聲細語的不停安慰,讓元朗這傻小子感激涕零。

    李破看在眼中,頓覺心寒,暗道,這年頭的女人,可是比後來的時尚女性們要可怕多了。

    少女之後便很少過來了,也許是公務繁忙,也許就如她自己說的那般,對這些拳腳技藝失去了興趣。

    按照她留給元朗的話來說,就是此乃末技,常人用之,或可防身,亦可為禍,軍人卻不可習之。

    因軍卒秉性暴躁者多,一旦身懷此等技藝,怒而交手相搏,必會失手傷人。

    而軍前卻敵,拳腳再利,也利不過刀斧,無用也。

    浸淫其中,虛耗時日,多數便成了貴人宴上之樂。。。。。。此確為女子防身之技,男兒不宜習之。。。。。。。。。

    不知是氣憤自己被打,還是有感而發。

    反正,評語可不高,而且言之有物,說的貌似很有些道理。

    之後元朗就來找李破,嘟囔了半天,李破知道,這小子在自家阿爺膝下,被壓製的一點脾氣都沒有,所以養成了耳根子軟的毛病。

    三娘子李碧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又非同一般,一句話基本頂的上李破十句百句,讓這小子有些動搖了。

    這種苗頭,必須打壓下去,馬廄這邊的好日子,都在這小子身上呢,要是不學了,他在馬廄爭取到的地位可就岌岌可危了。

    “你當練習拳腳,真的隻為了傷人性命?錯了。。。。。。這人啊,就像刀一樣,要不停的打磨,才能保其鋒銳,而這拳腳練的就是體魄,磨的就是心誌。”

    “先練拳,再練刀,自能收事半功倍之效,懂不懂?不懂?那我告訴你,咱們練的這些東西,再深了學,就是個節奏,懂什麽叫節奏嗎?”

    “就像舞樂一樣,要有拍子,你要踩在點上,那才叫賞心悅目,踩不到,也就慘不忍睹,所以,對戰之時,無論用的拳腳還是刀槍,都要有拍子,現在咱們練的就是這個,生死一發之間,要比旁人多上幾分冷靜,拍子踩的準上幾分,比旁人靈活上幾分,呼吸比旁人悠長上幾分,你也就贏了。”

    有理沒理的一通糊弄,終於讓元朗一拍巴掌,喜笑顏開的道:“就說嘛,這麽厲害的東西怎麽會沒用,哥哥是沒瞧見,俺把三姐打的那叫個。。。。。。”

    得,這位真是個記吃不記打的貨,跟他還講什麽道理啊?

    日子重又歸於平靜,不幾日,程知節尋了過來,滿臉怒容的告訴李破,李破的房子被燒沒了。

    還說聽聞是功曹參軍李宗方指使人放的火,爭產的兩家還又毆鬥了幾場。

    顯然,這都是些舊聞了,到也不是程知節故意隱瞞什麽的,而是他消息來源有限,郡府中又很閉塞,聽到風聲的時候,早已時過境遷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