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9.第539章 :番外:淩曉和安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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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淩曉。

    現在的我,很幸福,有一個疼愛我的老公,還有一雙可愛的孩子。

    我女兒是個特別古靈精怪的小蘿莉,很多人都很喜歡她,當然,最愛她的,

    還是她爹地,我老公。

    我兒子呢,就是我老公的迷你版,明明那麽像的兩個人,還總是一副互看不順眼,

    真的是很有趣。

    基本上,孩子我隻負責懷孕和生,主力帶孩子的,是我的老公,安澤先生。

    在我剛出生的時候,我媽媽就去世了,所以,我的世界裏,對母愛,

    一直是沒有任何概念的。

    值得慶幸的是,我有一個很疼愛很疼愛我的爸爸,或許是為了彌補我缺失的母愛,

    爸爸給了我雙倍的愛。

    我們家很有錢,準確的說,我爸爸很有錢,他曾經是國內最有錢的人,

    隻不過,有些東西,並不是錢能夠換來的,譬如說生命。

    在我十歲那年,爸爸被人綁架,然後受傷去世了,他的離去,

    換來了另一個人走進我的生活,那個人就是北辰哥哥。

    我們相依為命了很多年,如果沒有他,可能我早就被不幸的命運給擊垮,

    在我的心底,最感激的人就是他,因為他陪伴我,度過了最孤獨的時光,

    我希望,他在天堂裏,能夠一切安好。

    我是在十八歲的時候,遇上安澤的,老師安排我們倆坐在一起,

    就是這麽的巧,然後,我們偷偷的喜歡上了對方,

    安澤其實是一個很霸道的人,不過對我卻很溫柔,

    (現在對安淩也很溫柔)

    從喜歡到愛,對於別的女生來說,可能是一個極短的過程,

    但我,卻用了整整接近五年的時間,

    我承認,因為父母過早的離世,給我的心理帶來了不可愈合的創傷,

    所以在愛情上,我雖然知道,我愛的人是誰,

    但一直都不夠勇敢。

    還好,還好我愛的男人,他夠勇敢,

    他做了很多很多讓我很感動的事情,

    大概也是因為這些,才讓我勇敢的邁出了那最艱難的一步,

    我的世界,曾經是一片灰暗,但是因為有了安澤,

    他帶著我,走過了重重的逆境,最後抵達了幸福的彼岸,

    我將用我的一生,來回報他對我的深愛。

    我是安澤。

    我不是一個脾氣很好的人,也不是一個性格溫潤的男人,

    這一點,方北辰比我做的要好。

    曾經,我誤以為他是我的情敵,後來我才知道,

    他是我和我太太的恩人。

    很多人說我很幸福,因為我媽媽是影後,我太太也是影後,

    的確,兩人都是絕色大美女。

    不過,我媽媽和我太太,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媽媽當年為了拍戲,毅然決然的放棄了家庭,

    而淩曉不同,她可以為了家庭而犧牲事業。

    在我們結婚之前,很多人問過我,為什麽是她?為什麽一定是她?

    為什麽即使在知道她嫁給別人時,依舊放不下她?

    我想,是因為愛,除了這個,我找不到別的理由。

    我幾歲的時候,就跟著我媽媽搬到美國去了,

    高三的時才回國,然後就看上了我太太,

    坦白說,很少有男生看到漂亮女孩不動心的,

    不久之後,我們就戀愛了。

    我們是彼此的初戀,懵懵懂懂,卻也是甜甜蜜蜜,

    會分開,是因為誤會,也是因為年少。

    感謝老天的眷顧,最終,我還是和她在一起了,

    我們一起經曆了很多生活的考驗,

    她自殺過,這一點,是我一生的傷痛。

    淩曉跟我在一起的大部分時間裏,都像個調皮的小女生,

    這一點,我女兒安淩也遺傳到了,

    不過我不介意,母女倆,我都願意寵著。

    生安辰的那天,的確是把我嚇壞了,那個臭小子,

    把淩曉折騰的不輕。

    兒子很像我,這個認知,我心裏還是很有數的,

    雖然他看起來十分的嫌棄我,但是我知道,他心裏還是愛我的,

    我覺得,女兒就應該寵著,兒子嘛,獨立些好。

    不過這些,我太太倒不是很認同,

    她在帶孩子上顯得很隨性,高興起來,也可以和女兒打成一片,

    不高興了,母女倆就大眼瞪小眼,特別表現在爭寵上。

    兒子因為很乖,所以淩曉基本上就是抱抱他,然後誇誇他,

    別看辰辰老是冷冷的,對著他媽咪,還是很熱情的。

    我總是在想,我現在應該是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

    我的父母,他們終於和好了,

    我和我的太太,也結婚生子了,

    這一切,美的都像是童話。

    爸爸說,他再做幾年,就退休,我們一家人商量後,

    決定把安氏交給職業經理人打理,然後每年的利潤,

    全部都交給慈善基金會,這也算是我們安家對社會做出的貢獻。

    而我,事業的重心依舊會放在la和淩氏集團上,

    很多人都以為,我帶著淩曉和安辰來上班,

    是因為我老婆不放心我,所以跟著來,

    其實大家都誤會了,是我威逼利誘她跟來的。

    我舍不得將她放在家裏,我喜歡在工作的時候,

    一抬眼就能看到她,不管她是在逗兒子,

    還是躺在沙發上睡覺,又或者是捧著一本書在陽光下閱讀,

    隻要她在我身旁,我都覺得心安。

    我和淩曉的愛情並不特殊,如果真要說有什麽特別的地方,

    大概就是我們的出身吧,都是生在大富大貴的人家,

    但是很多時候,愛情其實和金錢的關係並不大。

    比如說我太太,結婚的時候,我送給她一座水晶城堡,她很開心,

    平常的時候,我送她一束花,她也同樣的開心,

    我想,這就是我們在分開那四年裏,我一直對她念念不忘的原因,

    我愛的女孩,她不僅是這個世界上最漂亮的,最傲嬌的,

    最可愛的,最迷糊的,最執拗的,最孤獨的,

    也是最迷人的,最單純的,最讓人憐惜的。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