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2章 蓄養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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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正月十六,對於在朝為官的人來說寒假結束又要開始苦逼的上班了。其實就大多數官員的感受而言,上班並不可怕,反正衙門裏一坐正月裏也不會有什麽事情,可上早朝太痛苦了。

    大明的早朝每天早上辰時初開始,換算成小時就是早上七點。按說早上七點也不算太早,可他們還要從住所趕到皇宮,再慢慢走到奉天殿外,相當於一個住在順義的每天去北平市中心上班,其中有很長一段路必須步行,並且上班時間不是九點而是七點。如果是冬天還下著雪,那感覺就太酸爽了。

    允熥當然也知道官員們的痛苦,所以今日上朝以後宣布:“眾位愛卿每日上朝,……,苦甚,從明日起,早朝推遲至辰時中。”

    允熥的這道旨意贏得了所有官員的一片讚頌之聲,紛紛頌揚允熥“體恤朝臣。”就連古板的儒臣也不提什麽‘祖製’了——實在是早起上朝太痛苦了,尤其是冬天。

    允熥當然不會僅僅隻宣布這一道詔書。他這些天雖然每日都陪著熙瑤在屋內走一走、說說話,卻也在思考朝中大事。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詔命各府、直隸州及同郭縣,仿效應天府、杭州府廢除胥吏,改設警察,設置相應官員。明日下發《應天杭州二府改製錄》,供各地官員效仿實行,欽此。”

    《應天杭州二府改製錄》就是允熥讓練子寧、胡廣、夏原吉、黃淮等人編寫的改製經驗,允熥匯總後編成了這本書。這在大明朝非常正常,當年朱元璋就編寫過如何當一個合格地方官的‘傻瓜教程’,隻要所有的地方官都按照朱元璋的傻瓜教程做事就毫無問題,隻可惜不是每個地方官都是工作狂。

    允熥打算基於現在大多數地方官的實際工作時間來編寫新的傻瓜教程,正在組織久任地方官的人將自己的工作日常寫下來以供參考。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天下各府依照城池大小增設推官之職,管轄警察,欽此。”

    通判是正六品,允熥發現之前以通判與縣尉並列管理警察級別太高了,所以改為七品的推官。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詔令天下各縣設立縣尉,主管刑獄、司法之事,欽此。”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任命夏原吉為西安知府,加參政銜,欽此。”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全國所有府州縣城池,除發生兵禍、水旱災害等情況外,禁止接納流民、乞丐,如有這類人等一律流放邊疆。”

    這個時代的流民和乞丐還不多,地方政府應該還能管得住,要是明代後期的皇帝突然下發這麽一道旨意,要麽被地方官忽視,要麽大明的江山就不穩當了。

    允熥又一連下了五道旨意,大臣們也見怪不怪了:對於一個第一天上朝就下發五道旨意的皇帝來說這非常正常。

    並且大多數旨意都是順理成章之事大家早有預料,隻有夏原吉忽然被任命為西安知府讓人摸不到頭腦,不過和大多數人也無關,大家也就不費腦思考了。

    早朝第一天,大多數人都不會有什麽事情需要奏報,所以允熥下達了這幾道旨意後也就沒什麽事情,宣布下朝了。

    第二天十七日也是一樣,允熥又宣布了幾道旨意,在官員們看來都是無關緊要的小事,也沒人在意。

    第三天允熥沒有宣布旨意,大家本以為今日不會發生什麽事情,正打算聽過‘退朝’兩個字就做鳥獸散時,忽然聽到應天府尹黃淮站出來說道:“臣有本奏。”

    大家的目光紛紛轉向黃淮。其實今日早上注意到黃淮來上早朝的人就覺得有些不對:應天府尹雖然是京官,但也是地方官,除大朝會外不必上朝。他既然上朝定然是有話要說。

    果然,黃淮大聲說道:“陛下,先帝在《大明律》中明言有規,禁止官宦人家蓄養奴婢,然今京城權貴人家多蓄養數十甚至上百名奴婢,臣請陛下嚴厲執行此條律,懲治京中違反條律的人家。”

    允熥說道:“朕知曉了,蹇義。”

    臣在。”蹇義出列說道。

    詔令都察院派出現在京城且下月沒有職司的禦史核查,命令蓄養奴婢的人家將奴婢放歸本籍。”允熥說道。

    蓄養奴婢之事在這個年代是無法禁止的,朱元璋都沒能完全禁止,允熥就更不可能了。不過既然有人提出來了,打幾隻出頭鳥警告一下。

    蹇義應諾,退回原位置。

    允熥正要吩咐黃淮和禦史配合一下打出頭鳥,可黃淮突然又說道:“臣還有本奏。”

    臘月二十五日,臣在應天府衙聽分管中城警察分暑的通判報到,梁國公府打死了三名奴婢,還要讓我應天府將這三名奴婢的家人流放至西北。臣細細詢問得知,這三人是因為誹謗主上被打死的,審問被打死之人的家人也得知緣故確實如此。”

    陛下,臣翻閱《大明律》數遍,未曾看到《大明律》中規定雇傭了百姓的人家可以誹謗主上為名處死奴婢。”

    更何況即使奴婢本人有罪,這樣的罪過也不至於連累家人,梁國公府將他們逐出府邸臣管不到也無話可說,但要將他們流放到西北更加違背了《大明律》。”

    臣請陛下處置梁國公兩次違背《大明律》之事。”

    況且臣自建業元年就任上元知縣已來,梁國公府奴仆多有違法之事,且京中百姓畏懼梁國公府的權勢不願出首相告,臣多方搜尋才找到了願意出首狀告梁國公府之人。其中有事情涉及到了梁國公長子藍明軒,臣不敢擅自決定,請陛下處置。”

    彈劾梁國公府?在場的官員紛紛交頭接耳起來。誰不知道藍玉的二兒子藍璉為允熥而死?誰不知道藍思齊養在宮中比正牌的郡主還受寵?誰不知道現任梁國公藍珍很有用兵打仗之能所以很受陛下重用?

    黃淮要請陛下懲治在京的權貴也就罷了,估計是因為京城權貴違法之事太多忍不住了。但怎麽選擇針對藍家?”

    哎,藍家的奴仆確實儀仗藍家的勢力多有橫行不法的,雖然都不是什麽大事,低價強買,欺負百姓,但自從陛下設立巡警已來這些瑣碎事情巡警也都管;他們雖然不敢管藍家的人,但總會將事情奏報上官,估計黃淮見到的藍家不法之事最多所以選擇了藍家。”

    藍珍此時頗為懵逼。他平時並不管家,不知道自己家的奴仆在京城仗勢欺人之事最多,此時頗為莫名。

    不過既然黃淮如此進諫那就絕不可能是空穴來風,自家的奴仆甚至自己的兒子藍明軒確實有不法之事。他趕忙出列說道:“陛下,臣家中奴仆不法,臣回去後定當細究後嚴懲,請陛下恕臣治家不嚴之罪。”

    至於臣的長子不法之事,臣亦會嚴懲,請陛下以八議之條免除臣之長子的刑罰,臣願意十倍賠償百姓的損失。”

    允熥還未說話,黃淮說道:“梁國公,你可知令郎所犯何事?因為看上了一件古董,但那家不願意割愛,就讓奴仆強搶回家。並且被搶古董之人氣不過已經自盡身亡了。”

    他們自盡的時候就是大年三十,本來喜慶的日子自盡身亡,何其悲哉。”

    在場眾人大嘩。按說自盡那人是自殺,雖然起因是被搶了東西,但畢竟不是被殺,現代法律或許會重一點但仍舊會在搶劫罪的量刑範圍內;可古代的刑罰更加在乎人情,搶劫導致他人自殺會按照接近殺人罪判罰。

    允熥也躊躇起來。八議之條是從曹魏開始正式列入刑法的條例,就是有八種人小罪可以直接赦免,大罪需要由皇帝定罪。允熥本以為涉及藍明軒本人的罪過都不大,可以直接赦免;但此時聽到黃淮的這句話後,就不好直接赦免了。

    又想了一會兒,允熥說道:“既然如此,責令應天府將案情審問清楚後奏報於朕。藍明軒身為國公長子,由梁國公府的管家代替至應天府過堂。”

    責令梁國公藍珍整頓家風,但不得擅自對仆役過重處罰,待應天府將府內奴仆違法亂紀之事審問清楚後,梁國公府將涉及的仆役交由應天府治罪。”

    待案犯都治罪後,梁國公府不許蓄養奴婢,全部發還身家改為簽訂契約的傭人。”

    藍玉馬上說道:“臣遵旨。”他感覺情況不妙,允熥的處置十分公正,忙答應下來。

    黃淮自然也沒什麽其它的話好說,躬身領旨。

    允熥又說道:“不僅是梁國公府,其餘人家不論是勳貴還是在朝的高官,若是下人、子弟有不法之事,同樣一律嚴懲。”

    黃淮再次領旨。

    然後允熥馬上宣布退朝。他很怕有什麽言官現場再進諫,直接退走。

    不出他所料有兩名禦史頗有想當場進諫的欲望,但隻能望著允熥的背影突然歎息幾聲後回去寫奏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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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書友菜園上的菜菜、這尼瑪竟然的打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