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8章 真相隻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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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基本沿襲元朝的區劃,但分行省之權為三,承宣布政使司行政,提刑按察使司司法、都指揮使司掌軍,三權分立,以為製衡。

    其中提刑按察使司之下,又設分巡道分道督查行政、司法,皆由按察副使或按察使司僉事擔任。如浙江便分為浙東道和浙西道,其中杭州府屬於浙西道所轄。

    浙西分巡道何觀察,對趙家所控十分重視,因為它不僅是人命案,還是一縣官吏受賄枉法案,這在浙江一省絕對是大案要案了。

    於是他立即調按察司的仵作再次驗屍,結果大有不同——按察司的仵作,勘察現場並驗屍後判定,女屍已經死去數月,隻是被綁在石頭上沉入河底,後來繩子脫落,才浮上水麵。因此看上去,不像去世那麽久的樣子。

    見富陽縣的驗屍結果被推翻,何觀察心裏的天平,自然偏向了原告。他將懷疑的目光對準了富陽縣一幹人等,命陳知縣停職待查,然後親自審訊起林榮興來。

    林榮興麵對何觀察侃侃而談,矢口否認自己殺妻。但何觀察通過問詢證人得知,他有毆打妻子的記錄。林榮興便說,自己原配難產去世,後來續弦趙氏。但趙氏水性楊花,經常和他的同窗打情罵俏,讓他十分尷尬,有時候兩人發生爭吵,也曾動過手。這次趙氏失蹤,就是在兩人打架之後,回娘家的路上……

    何觀察登時怒道,你們兩家相距不到十裏,且趙氏是大白天出門,怎麽可能出意外呢?分明是你這廝殺人之後,謊稱她回娘家了!

    林榮興連說不知,因為他有秀才功名,何觀察動不得刑。又見趙家狀紙上,有證人胡三才,是林榮興的同窗同學。

    何觀察馬上傳他上堂問話,胡三才揭發說,當年一起喝酒時,曾數次聽林榮興抱怨趙氏不守婦道,他恨不得殺了她。

    這下何觀察認定了林榮興是殺人犯,竟去函提學道,奪了他的秀才功名,然後大刑伺候!

    林榮興骨頭雖硬,但在嚐遍了十八般刑具之後,還是屈打成招,承認自己與趙氏不和,將她騙到河邊打殺,然後綁在石頭上,沉入江底……

    後來,林榮興又招出了埋藏血衣和凶器的地點,公差一去勘察,果然發現有染血衣裙一件和哨棒一根。見終於打開缺口,何觀察大喜,命將奄奄一息的林榮興壓下,又提審周仵作。周仵作起先堅持,自己沒有收錢,就算是勘察有誤,也隻是學藝不精罷了。再問刑房書吏王興業,也是一樣的答複!

    仵作這話是正理,就算結果有誤,他也不過是失職而已,最多被開革不用,卻不至於攤上官司。但何觀察盤問無果,又轉而提審那林榮興,林榮興被打垮了,自然有什麽招什麽,承認自己行賄陳知縣寶鈔一百貫,由刑房司吏王興業轉交。

    得到林榮興的口供,何觀察再次提審富陽縣胥吏,這次他學聰明了,把吏滑如油的王興業放在後麵,先提審周仵作。

    果然,周仵作看到那口供,便承認自己拿了十貫錢的辛苦費,是王司吏給的。

    拿到周仵作的口供,何觀察大喜過望,立即提審王司吏。大堂上,王司吏哭笑不得,說那書呆子不食人間煙火,當衙門裏的人都是喝西北風的。縣老爺固然清廉如水,但出門一次,下麵抬轎的轎夫,隨行的三班衙役,還有白役、民壯加起來好幾十人,他們沒有收入,或者就一點工食銀,根本不夠養家。全靠這種差事,賺點辛苦錢花花。

    比如去靈橋鎮,事主按例要出‘鞋腳錢’。因為在十裏外,又要再加三十文,並二十文的酒飯錢。然後屍體運去義莊、驗屍、這都是都得由事主出,官府是沒這義務的。所以我向他討要一百貫費用,是執行曆來的常例罷了,並非索賄。

    話雖不中聽,可就是這個道理,換了誰在王興業的位子上,都得這樣做。何況這種事也不是區區小吏能扭轉過來的。誰知那何觀察書呆氣十足,竟認定這就是受賄。繼而逼問陳縣令是否受賄,王興業死死咬定,說一切都是下麵人的勾當,知縣老爺什麽都不知道。

    何觀察為了撬開王興業的嘴,竟又一次上了大刑,但不知是碰上一塊硬骨頭、還是衙役放水,總之王興業熬住大刑,抵死不承認陳知縣有瓜葛。何觀察無可奈何,隻好不再追查下去,不過這已經夠陳知縣喝一壺的了。

    將此案辦成鐵案後,分巡道將案情上報。因為是人命大案加官吏舞弊,按察使司得報到刑部,由皇帝禦批後再層層下達回來,才好遵照執行。

    這期間,林家人不服,還告到省城,案子來來回回,拖了一年有餘,直到去年冬月,判決終於下來,陳知縣雖然沒有貪汙,但是禦下不嚴、昏聵不明,被革職冠帶閑住。林榮興被判斬監侯,王興業以舞弊罪被杖一百,發往鹽場服苦役五年。至於周仵作,則以瀆職杖二百,流放三千裏,後來因為傷勢太重,瘐斃在獄裏……

    雖然現在不是貪墨二十兩就要剝皮的洪武年間,但依然刑法嚴峻、尤為苛酷,王興業這樣下場,絕對是輕判了……

    。

    王賢看完後,發現林清兒已經靠在桌邊、支頤睡著了。這女孩兒柔弱的像一根小草,卻堅韌的讓人心疼。雖然他不是個憐香惜玉之人,還是對林姑娘十分欽佩。

    盡管這姑娘看起來倦極了,但王賢也不能陪她幹坐著,隻好輕咳一聲。

    林清兒一下警醒,揉著通紅的腮幫,羞赧道:“看完了?”

    “嗯。”王賢點點頭。

    “怎麽樣?”林清兒抱著一絲僥幸問道。

    “從程序上看,已經被辦成鐵案了。”王賢緩緩道:“如果隻看最終呈上去的報告,連我都相信,你哥哥是殺人凶手了。”

    “絕對不是。”林清兒斬釘截鐵道:“你知道那所謂的物證是哪來的麽?”

    “哪來的?”

    “是牢子看我哥被打懵了,才好心提醒他,實在想不起凶器埋在哪,不如重新埋一遍。”林清兒麵帶濃濃的嘲諷道:“我哥讓人帶話回家,我才和我娘,找了我嫂子件裙子。我娘又刺破了手臂,將其變成血衣,再找一根哨棒,埋到村頭的歪脖樹下。然後通知我哥,我哥才有得招供的。”

    “這麽說,物證是假的了?”

    “當然是假的了,”林清兒咬牙道:“因為我哥哥是冤枉的,他根本沒殺人!”

    “哦……”

    “還有,”林清兒又把自己上次,在船上聽到的事情告訴王賢,“如果他們心裏沒有鬼,還怕你個無……去攔駕告狀麽?”說著看看王賢道:“他們說的是真的麽?”

    王賢點點頭道:“應該是這樣。我狐朋狗友裏,有個叫廖三的,他哥哥專門包攬訟詞,替人寫狀子,我就讓廖三求他哥,幫我寫個狀子,結果還沒拿到手,就被打了。”頓一下,他仔細回想道:“應該是他哥報的信,後來被廖三傳出去的。”

    “所以,我哥一定是冤枉的!”林清兒重重點頭道。

    “你跟我說沒用。”王賢淡淡道:“得讓官府相信,這案子才有可能翻過來!”

    “怎麽讓官府相信?”

    “你說……”王賢想了片刻,突然壓低聲音,一字一頓道:“你嫂子會不會還沒死?”

    “怎麽會……”林清兒不相信。就算那女屍不是嫂子,她也失蹤兩年多了,怎麽可能還在人世。

    “我覺得極有可能。”王賢翻開卷宗,找到其中一頁道:“你看靈橋鎮驗屍這段,說的很明白,這具女屍在水裏泡了很久,已經變形,而且野狗已經把屍體撕咬的麵目全非。趙家怎麽可能一眼就認出是,就是他們女兒呢?”

    “就算勉強能認出來。可是人之常情都是不到最後一刻,不願接受親人已逝的事實。那時連屍都沒驗,趙家人著急號喪作甚?”頓一下,王賢接著道:“所以隻有兩種可能——他們早知道,這屍體是你嫂子的;或者早知道,這屍體不是你嫂子。”

    “如果是前者的話,他們肯定知道殺你嫂子的凶手是誰,而且意欲包庇這個凶手。但如果是這樣,他們應該希望此案消停下去,後來絕不會上告,所以前者不能成立!”

    在後世不算什麽的邏輯推理,卻讓林姑娘佩服的五體投地,她仔細想了又想,發現確實是這麽回事兒,頓時肅然起敬道:“你真厲害!”說完難以置信道:“真想不到,這話能從你嘴裏說出來。”

    “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王賢淡淡道:“所以真相隻有個——他們知道那女屍不是你嫂子!而且一定沒死!”說著輕輕一拍桌案道:“把她找出來,這案子就翻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