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趕赴蕩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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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爺,朝天九路香,我點第一柱。天門朝南開,有緣隨我來!”
    一大早的,就有人敲開了門。
    一共是四個人,領頭的那個,一見孟紹原立刻一抱拳,說了幾句。
    孟紹原是真害怕這些江湖黑話。
    一句都聽不懂。
    什麽朝天九路香,這可不科學啊,點不起來啊。
    天門?
    怎麽去?
    打的去還是坐高鐵去啊?
    “孟爺!”
    領頭的那個也不管孟紹原有沒有聽懂了,一豎右手大拇指:“我們家三爺說了,今日正午,請孟爺喝茶!”
    別說,這句大概意思能懂,就是要見麵了是吧?
    孟紹原板著臉:“在哪喝?什麽茶?”
    沒想到,他居然蒙對了。
    那人一聽,行家啊!
    又是一抱拳:“喝的是江湖茶,走的是江湖路。孟爺要問在哪喝,無錫蕩口走一遭。”
    這幫人,難道說話就不肯好好說嗎?
    “我知道了。”
    孟紹原一本正經,板著臉冷冷說道:“四位請在外麵等,我稍後就來。”
    “我等在外恭候孟爺大架!”
    孟紹原走回了院子裏,郭瑞、邱興昌、祝燕妮已經在那等著了。
    “來了?”祝燕妮一看他回來,開口就問道。
    “來了。”孟紹原默默的點了點頭:“我先走,一會你和老曹一起,直奔蕩口,按照計劃行事。”
    很難說郭瑞和邱興昌現在的心情。
    孟紹原精準的判斷力,祝燕妮這些老人,很早就知道了。
    可是在這兩個新人眼裏,那份敬佩就難以用語言來表達了。
    本來對孟紹原判斷薛三槍會選擇在蕩口見麵,兩個人還將信將疑,然而現在完全就證實了啊。
    “這個,你帶上。”
    祝燕妮掏出了勃朗寧手槍。
    沒想到,孟紹原卻搖了搖頭:“不必了。”
    自從到了江陰,孟紹原身上就一直沒有帶過槍。
    很簡單,一是薛三槍綁了自己,一定會搜身,第二,一把手槍可以殺了多少人?
    這次,一樣如此。
    雖然這次搜身的可能性小,但一把槍,能起到什麽作用?
    “別忘記,這次我是帶著大洋去的。”
    孟紹原嘴角露出一絲笑意,拍了拍那口箱子。
    說完,一揮手:“咱們走。”
    郭瑞和邱興昌一起抬起了那口箱子。
    走到門口,身後忽然傳來祝燕妮的聲音:
    “記得,好好的,別死了。”
    ……
    這次,沒有蒙眼。
    薛三槍準備了幾輛馬車,估摸著趕馬車的,也是他們的人,一點手腳都做不得。
    從江陰到蕩口,一路上,所有的休息點,早就有人在那接應了。
    趕路並不匆忙,看起來負責帶自己去的四個人,也在掐著時間點。
    該休息的時候就休息,絕不匆忙。
    孟紹原一句話都沒說,就是躺在馬車上,翹著二郎腿,嘴裏還不時的哼著這個時代誰也聽不懂的歌。
    “太陽對我眨眼睛,鳥兒唱歌給我聽……大王叫我來巡山,抓個和尚當晚餐……”
    和他在一輛馬車上,兩個薛三槍的手下,聽的是麵麵相覷。
    這是什麽戲啊,為什麽以前從來沒有聽說過?
    可別說,還怪好聽的。
    趕了一個上午的路,看看快到蕩口,馬車在一家小飯店門口停下。
    看看周圍,荒郊野嶺,除了這家店連個像樣的人家都沒有。
    “孟爺,咱們就在這裏用餐。”領頭的畢恭畢敬:“凡是來蕩口的,到了飯點,都在這裏吃飯。不瞞您說,這也是我們家三爺的店。”
    孟紹原立刻明白,這大概和當年梁山好漢的山下酒店一樣,是用來監視過往客人的吧?
    嗯,季一凡是個老特務的,一定會發現這點,更加小心謹慎,絕對不會暴露的。
    否則,現在這些人就不會對自己那麽客氣了。
    一進飯店,一桌飯菜早就安排好了,掌櫃的也是懶洋洋的,衝著進來的人點了點頭,就算是打過招呼了。
    “請!“
    領頭的一揮手,請幾個人坐了下來:“三爺說了,窮鄉僻壤,招待不周,等到事情了了,三爺在無錫城裏,大擺酒宴三天三夜,來給孟爺賠罪!”
    “好,好。”
    孟紹原隨口敷衍著。
    一會還有事,所以隻有飯菜,沒有酒。
    孟紹原吃了幾口菜,忽然問道:“朋友,貴姓大名?”
    “不敢,小姓米,米子朗!”
    名字蠻怪的。
    其實這個米子朗,孟紹原認識。
    那天,他被綁到船上,薛三槍讓手下出去的時候,離薛三槍最近,但卻第一個出去的,就是他!
    孟紹原慢吞吞的說了一句:“米兄昨天和媳婦過的挺開心啊。”
    米子朗一驚:“你,你怎麽知道的?”
    他是薛三槍的親信,所以薛三槍特別給他娶了一個媳婦,平時裏單獨有一艘船當成自己的家。
    問題是,這個姓孟的怎麽會知道啊?
    這還不容易?
    孟紹原覺得心裏好笑。
    你看看你身邊的人,一個個穿的肮裏肮髒,邋裏邋遢,渾身油汙,一身的魚腥氣。
    隻有你,穿的幹幹淨淨的,就連袖口那塊補丁,也明顯是剛補上去的。
    還有你的指甲。
    水上討生活的,個人衛生細節從不在乎,經常要殺魚,因此指甲常不修剪不說,而且指甲縫裏藏汙納後。
    可再看看你,指甲剛剛修過,縫隙裏一點肮髒東西都沒有。
    說明你是個很注重個人衛生的人。
    當土匪,風裏來雨裏去,刀頭舔血,誰會在乎這些?
    衣服破了,還會細心補好?
    說身邊沒個女人誰信啊?
    當然,最最重要的是,你脖子右側上部有個紅印子……那是,女人用力嗅出來的……
    這種印子,非要兩三天才能消掉。
    米子朗又哪裏會想到這些。
    孟紹原神神秘秘一笑:“我會看相,而且特別的準。”
    米子朗恍然大悟,更無懷疑:“孟爺,得麻煩請您看看我的運勢怎麽樣?”
    孟紹原裝模作樣,上下看了好大一會,這才緩緩說道:“米兄,你這麵相,雖然偶有小厄,然而日後必然是大富大貴,前途不可限量啊。”
    米子朗聽的喜不自勝。
    孟紹原有句話還沒有告訴他:
    愛幹淨,有家室的男人,往往不是特別勇敢。再加上那天,薛三槍一說離開,你第一個就開溜,那說明你膽怯,不想惹事。
    這樣性格的人,其實並不適合當土匪。
    孟紹原很好奇他是怎麽當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