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小有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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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膽水都要吐完的時候,吳帆徽終於平靜下來,身體還是在微微顫抖。

    殺人的滋味不好受,而且是第一次殺人。

    吳帆徽的衣襟前麵是大片的鮮血,那是中年人脖子噴濺出來的鮮血,吳帆徽沒有辦法躲避,也不知道如何的躲避,他根本就沒有殺過人。

    穿越三個多月的時間,吳帆徽就舉刀殺人了,這是他絕對想不到的。

    身體很軟,沒有一點的力氣,殺人的恐懼感還盤旋在腦海裏麵。

    看著地上中年人的屍體,看著滿地滲入到地上的黑褐色的鮮血,吳帆徽強迫自己鎮定,既然穿越到了這個亂哄哄的時代,那就要完全適應一切,他不可能一帆風順,今後還會被逼無奈殺人,甚至是主動殺人,為了生存,為了能夠過上更好的生活,那就要殺人,若是他不舉起鋼刀,那麽鋼刀就會落在他的脖子上麵,躺在地上就是他的屍首。

    大口吸氣之後,吳帆徽慢慢的站起身來,走到了中年人的屍首旁邊。

    中年人的屍首尚未僵硬,摸上去還有溫度,手臂胳膊都是軟的。

    吳帆徽忍住惡心,開始摸索中年人的衣服。

    在腰間的地方,他摸到了一個袋子,用力扯出來,這是一個錦囊袋子,打開錦囊,吳帆徽的眼睛裏麵迸射出來光芒,殺人的恐懼感瞬間消失。

    錦囊裏麵有五個銀錠,每個銀錠至少是十兩銀子,還有兩小錠的黃金,每錠應該在五兩左右,此外就是一些碎銀子,成色看上去都很好。

    一個不起眼的土匪,身上竟然有著巨款,穿越三個多月,吳帆徽是第一次看見黃金,市麵上黃金和白銀的比兌價格是一兩黃金兌換十二兩白銀,這樣算來,中年人身上的白銀接近一百八十兩。

    吳帆徽腦子裏麵出現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這個中年人不知道是有什麽機緣巧合的運氣,恐怕是殺死了一個掌握有實權的軍官,從軍官的身上獲得了這個錦囊,但中年人不敢用裏麵的黃金白銀,那樣與其身份不相符,反而會引發懷疑。

    明軍的軍官,軍餉一樣是低得可憐,就算是都督府的大都督,隨身都不可能攜帶這麽多的黃金白銀,中年人醉酒的時候,說是在榆林邊鎮殺死了一名軍官,這個情況肯定是真實的,稍稍思索,吳帆徽就明白了其中包含的意思,就是軍隊之中吃空餉、喝兵血的情況相當的嚴重,一些身份地位不是很高的軍官,將搜刮的財寶隨身攜帶,保證這些錢財的安全,至於說軍士是不是會造反,他們是不會考慮的。

    軍隊乃是國之柱石,一個身份地位不是很高的軍官,身上攜帶的錦囊之中有著如此之多的黃金白銀,這都是貪墨的軍餉,可見大明王朝已經爛到了根子上,無可救藥了。

    將錦囊小心揣進懷裏,吳帆徽繼續在中年人的身上搜索。

    沒有其他的東西了。

    臉色微微發紅的吳帆徽,在屍首的周邊來回急促的走動了幾步,這天上掉下來的財富,讓一貫冷靜的他,也禁不住心潮澎湃,手中的雁翎刀價值在五兩白銀左右,至於說吐穀渾馬,價格至少在六十兩白銀以上。

    此次的收獲,接近白銀二百五十兩。

    在這個時代,一個雇傭丫鬟和下人的人戶,每年需要開銷白銀也不過二十兩白銀左右,他如今擁有的白銀,足以支撐這樣的家庭十年以上的開銷。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追求的無非就是錢權二字和富庶體麵的生活,現如今的吳帆徽,不過是大明最底層的草根,不可能有那麽多的崇高理想和追求,他想到的就是過上好日子。

    這些黃金白銀,可以保證吳帆徽在數年時間之內,都不用為錢財的事情操心了。

    這當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情,想清楚了這些,吳帆徽的內心沒有了絲毫的愧疚,那個躺在地上的中年人,隻能說是倒黴,碰到了他的手上。

    時間尚早,還不到午時,那兩個前去索要錢財的土匪,應該還沒有抵達桃花鎮。

    吳帆徽盯著地上中年人的屍首,陷入了短暫的沉思之中。

    另外的兩個土匪,是這個中年人路上招募的小弟,說起來怕也是流民,要不是為生活所迫,不可能離開家鄉,更不可能去做土匪。

    他們的見識也就是一般般,很好忽悠。

    按照吳帆徽的想法,是要連著這兩個土匪一並殺掉的,做事情需要幹脆利落,斬草除根,不要留下什麽隱患,不過等待那兩個土匪回來,還要很長的時間,而且兩個土匪都是成年人,他一個少年,動起手來不一定有著十足的把握。

    危險太大的事情,還是不要做的好。

    想明白一切之後,吳帆徽準備離開山坳,回到家裏去了。

    肚子這個時候開始咕嚕叫,吳帆徽從包裹裏麵拿出兩個麥餅,大口吃著,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餓得慌,吃飽了好趕路回家。

    感覺到體力完全恢複的時候,吳帆徽過去牽馬。

    低頭的時候,他才發現胸前一大片的暗黑色汙漬,這是中年人噴濺的鮮血,歎了一口氣,吳帆徽無奈的從包裹裏麵拿出了粗布的長袍,這是他最好的衣服,大都是在學堂裏麵才穿的,散學之後,他都要換上粗布短襟的衣服。

    包裹最下麵還有一包鹵牛肉和一包鹵肉,這些本來是準備帶回去給父母和妹妹吃的,其次就是一些布匹,給母親和兩個妹妹做衣服的,包裹裏麵的東西,耗去了吳帆徽近五錢銀子,也是他咬牙才下決心買的,現在有銀子了,看到這些東西,吳帆徽都有些不好意思,給父母和妹妹買的的東西太少了。

    吐穀渾馬很是溫順,還用頭蹭了蹭吳帆徽的臉,剛才吳帆徽舉起雁翎刀的那一幕,馬是全部都看見了,大概是感覺到眼前的這個少年夠凶悍,才是它真正的主人吧。

    吳帆徽會騎馬,前世他沒有太多的愛好,恰巧對騎馬很有興趣,當然他沒有機會騎馬奔馳,大都是騎在馬背上,駕馭馬匹慢跑。

    準備上馬的時候,吳帆徽發現馬鞍有些異常,左邊的位置好像高了一些,他伸出手,準備整理一下馬鞍的左邊,手裏卻摸到了一個壓在馬鞍下麵的口袋。

    輕輕抬高一點馬鞍,口袋很順利的拿出來。

    這同樣是一個錦囊,不過大很多。

    錦囊不重,伸手進去,吳帆徽觸到了一塊牌子,拿出來仔細看看,這是一塊鍍金的銀牌,正麵一龍一虎,雲龍在上,獨虎在下,背麵有二十四個字:上天佑民,朕乃率撫,威加華夷,實憑虎臣,賜爾金符,永傳後嗣。

    熟知曆史的吳帆徽,身體微微顫抖了一下,他知道這塊銀牌的主人是一名千戶。

    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製定了武臣金銀牌製,以供在外的武臣作為隨身攜帶的證物之用,金銀牌的規格相同,金牌正麵有雙龍雙虎,銀牌正麵一龍一虎,統一用紅絲帶懸掛。

    武臣征伐廝殺或外出辦事的時候,一般都是將金牌或者銀牌塞在馬鞍的下麵,或者是貼身收好,防止不小心遺失,很少有人將金銀牌放在家裏,這畢竟是身份的象征,就好比是幾百年之後的身份證。

    有資格佩戴金牌的都是衛所指揮使以上的軍官,或者是軍隊之中遊擊將軍品銜以上的軍官,佩戴鍍金銀牌的則是千戶,或者是軍隊之中的守備,百戶或者軍隊之中的把總,佩戴的則是素銀牌符。

    中年人斬殺的是一名千戶,或者說是軍隊之中的把總。

    之所以中年人沒有發現馬鞍下麵的鍍金銀牌,大概是過度的緊張,從榆林邊鎮到米脂縣,一路上都如同驚弓之鳥,這一段路程兩百六十裏地,快馬三天左右的時間,不過依照中年人騎馬的技術,至少需要六天到七天左右的時間。

    吳帆徽本來是有些緊張的,軍隊之中一名千戶或者是守備被殺,那一定是大事情,不過想想大明交通和信息落後的狀況,特別是在更加貧瘠的陝西境內,他就不是那麽緊張了,榆林邊鎮一名千戶被殺,頂多就是影響到延綏鎮周邊,其餘地方不可能知道消息。

    榆林邊軍規模龐大,也不會因為一名千戶的失蹤,大動幹戈的。

    再次走上官道,吳帆徽是牽著馬的,他不想騎馬,那樣過於的招搖,除非是再次遇見什麽危險,他才會上馬疾馳,距離馬鞍山村隻有兩裏地,眨眼就可以回到家裏。

    鍍金銀牌和雁翎刀,已經被吳帆徽埋在了地下,周圍做了專門的標記,這東西可不能夠攜帶,萬一被發現,那就麻煩了,戰馬可以牽回去,盡管說這樣做,很有可能在村子裏引發巨大的轟動,那也沒有什麽了不起,馬鞍山村閉塞落後,莊戶人家都很老實,最多也就是羨慕嫉妒。

    走到村口的時候,吳帆徽回頭看了看不遠處的官道。

    官道上幾乎看不見什麽人,想必中年人的那兩個跟班,進入山坳之後,很快就能夠發現中年人的屍首,依照這兩個跟班的智力和能力,怕是嚇得屁滾尿流,忙不迭的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