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酒與汙水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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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嗬嗬,也真是搞笑,他們以為這樣拍屁股一走,就是萬事大吉了?任學明笑了笑,說道,想的未免太天真了的。

    目前為止,以楊磊為首的這二十人,全部都已經聯係不上。這些人中,有很多當時還是住的公司提供的集體宿舍,包括楊磊也是一樣。可能是走得匆忙,房間內的生活用品,甚至是衣服棉被等生活用品都來不及收拾和取走,還是當天的模樣。

    劉萍有些擔心的說道,不過話說回來,這麽大的一個上海,這二十個人就像是一顆顆塵埃,如水入大海,真想要找到他們好比是大海撈針,也不是那麽好找的。

    嗬嗬,沒有那回事。杜建峰拿起來桌麵上的文件,笑道,老任說的對。就看是不是真的想找,有沒有去想辦法認真找而已。你以為還能真的人間蒸發嗎?

    他說道,要知道,他們的所有資料,包括老家地址,父母姓名,畢業學校,曾經工作過的單位,社保,醫保——,所有的這些和個人緊密相關的東西,我們都有掌握,這些還不能把他們給找出來?

    對楊磊他們的處置方法,最後形成有兩種種方案。

    一是直接報案,接下來的事情全部交給公安部門去辦理。這當然是最簡單,也是最為有效,最有震懾力的一種方式。現在人證物證齊全,按照一般的法律程序處理,楊磊他們絕對沒有什麽好的下場。

    攜款私逃屬於犯罪行為。現行刑法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構成職務侵占罪。

    如果是侵占,則達到五千元者就可以立刑事案件。其中,六萬元以上為職務侵占數額較大,百萬以上為職務侵占數額巨大。

    這樣的處理結果,對於楊磊他們來說,就是終生的汙點。說實話,這樣的操作,王一元還是有些於心不忍的。好好的一個人,就因為一時的欲念,從而葬送掉自己的前程,對誰來說,也是一生揮之不去的痛苦。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裏所說的道,指正道,即合適的手段、方法。如果不擇手段,或騙,或搶,或貪,或強占,將別人的錢財據為己有,那麽等待他們的隻有法律的製裁。

    比較現實的一麵就是,通常情況下,無道之財往往伴隨著禍患,如果僅僅看到眼前的利益,或許自己就會失去未來。而這次楊磊他們的做法,無疑就是最好的注解了。他們這樣做,還會有自己的未來嗎?

    第二種方案,還是和為貴。和氣生財,是王一元一貫堅持的做人做事基本之道。

    禮之用,和為貴。傳統道德提倡“君子和而不同”。在孔子看來,人與人之間可以有矛盾,但能夠在一定的道德原則和規範下達到統一與和諧。也就是說,強調矛盾的統一和均衡,強調通過對“度”的把握以獲得人際關係的和諧。“和”不僅是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一個基本準則,而且是調解人們之間利益衝突的一種方式。

    生於世,存於世,要學會與人和氣相處,這樣你才能多交朋友,廣聚人脈。即使是對待對手,也要寬容大量。因為對手給我們的挑戰,給我們的壓力,讓我們的潛能得以激發,讓我們的生命力變得強大。

    人生中的競爭對手,是一個人取得巨大進步的必不可少的力量。對手會給我們帶來數不盡的挑戰,也許你會厭惡這些挑戰,但正是這些挑戰,才促使我們變得強大。所以,我們應該以崇敬的心情看待我們的對手。

    當然,楊磊應該來說是公司的貪腐之蟲,更談不上是對手。但是這件事情的處理,無疑對王一元是一個嚴峻考驗。

    這兩種方案,王一元堅持的是第二種,其他三人堅持的是第一種。

    任學明的說法,對待這樣的害群之馬,不管他之前為公司做出了多大的貢獻,也不管他為公司曾經做過一些什麽。隻有這樣殺一儆百,才能在公司形成一股震懾力。對公司以後的治理,都隻有好處沒有壞處。

    於法於理,任學明他們的這種做法是可以理解的。禮尚往來,並且這樣的一種解決方式,確實對現在處於高速發展的中介公司來說,在一定意義上,可能也是效果最好的一種現實選擇了。

    任學明說道,害群之馬的故事,想必大家應該都是知道的吧?對有損集體利益的個人,就是要及早發現、及早處理。

    他說,管理學上一個有趣的定律叫“酒與汙水定律”,意思是:一勺酒倒進一桶汙水,得到的是一桶汙水;把一勺汙水倒進一桶酒裏,得到的還是一桶汙水。顯而易見,汙水和酒的比例並不能決定這通東西的性質,真正起決定作用的就是那一勺汙水,隻要有它,再多的酒都成了汙水。

    杜建峰接著說,酒與汙水定律說明:一個正直能幹的人進人一個混亂的部門可能會被吞沒,而一個無德無才者能很快將一個高效的部門變成一盤散沙。

    他說道,所以,對於壞的東西,要在其開始破壞之前及時處理掉。否則,他們就會像果箱裏的爛蘋果,如果你不及時處理,就會迅速傳染,把果箱裏其他蘋果也弄爛,“爛蘋果”的可怕之處就在於它那驚人的破壞力。

    王一元想了想,說道,事到如今,我已經接受這個事實了,盡管很痛苦。其實我們所說這些,不管哪種辦法,反正於理於法,我們都是在占理的這一邊,這是毫無疑義的。我隻是想,事情為什麽會弄成這樣?

    實際上我也反省和檢討過自己。在公司正是快速發展的時候,為什麽楊磊他們居然還會出走?難道僅僅隻是因為利益,或者是為了名?王一元問道,那我們是不是可以反過來問一下,我們這麽辛辛苦苦的把企業給做起來,又到底是為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