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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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大早,周陽又再次來到居委會,把新情況告訴了他們,左領右舍的人都知道了,大家一致認為,樓上這家人,太不講道理了,

    周陽還是希望社區來解決這個事,但是,社區工作人員說,他們聯係了好幾次,那個房東就是不露麵。

    “那,他家住哪裏你們知道嗎?”

    “這個還真不知道,要是知道了,我們哪怕上門去呢,”

    “你們不是說聯係過好多次嗎?那你們是怎麽聯係他的?”

    “有個電話號碼,這個也是我們問樓上那個租戶要來的,還知道他的姓名,其他信息就不知道了,”

    “那麽,現在的情況就是,找不到他,聯係他,他也不來,是吧?”

    “對的!就是這個情況,我們也希望早點解決這個事,我們社區主任也很關心這件事,也打電話聯係他,他就是不來,”

    “電話號碼給我,我來打!”

    周陽拿起電話,撥通了房東電話,

    “喂!您好,我是你這邊樓下的住戶,你家漏水的事,怎麽解決啊?”

    “什麽漏水的事?我家沒漏水,你不要跟我說這個,”

    “不是,現在不光光是廚房漏水了,衛生間也漏水了,你要不過來看看?”

    “好,我馬上過來!”

    你看!這房東說要過來看看了,居委會的人都不相信,這樣挺好,

    “那這樣,我們居委會主任也一起來,她很關心這件事,”

    周陽有些不好意思了,這點事,驚動社區主任,

    不一會兒,房東真來了,又是一幫子人一起,來到周陽家,有社區主任、社區工作人員、物業負責人、還有這個房東老頭,

    “看看吧,比那天還要嚴重,你看屋頂牆皮都耷拉下來了,你自己看看吧!”

    房東老頭看了看,扭頭出門,

    “這個麽明顯就是漏水下來,還用問嗎?”

    “真的比上次更嚴重了,牆皮都快掉下來了,”

    “還有洗手間,也開始漏水了,現在因為這洗手間頂上有隔板裝修好了的,看不見漏水,但是,有聽見水滴聲落在隔板上,

    “現在聽不間,夜深人靜的時候就聽見了的,”

    “這個不是我們漏水,我不承認,你得拿出證據,這個我說是你自己弄得,你有什麽證據說是我們樓上漏水的?”

    房東還是這樣強硬,所有人,包括鄰居,也都說他,不講道理,胡攪蠻纏,

    周陽這會兒真生氣,恨不得揍他了,

    社區工作人員看出來周陽在運氣,看來要爆發了,馬上把周陽拉到邊上,

    “哎!你不能衝動,有理講理,講不通,還可以告他,你不能衝動啊!”

    對,不能衝動!壓住!壓住!

    “你這樣不講道理,我告你!”周陽大聲說。

    “你去告好了,你拿出證據來,再見!”

    房東老頭騎著腳踏車頭也不回的走了!

    “哎!你說啊,我還從來沒遇到過這樣不講理,說不明白的人,”

    “明顯的,他就在胡攪蠻纏,退休了在家沒事幹,找點事做唄!反正閑著也是閑著,”

    大家七嘴八舌,說什麽的都有,

    周陽看目前的情況,還真的需要走法律途徑了,你說,這老頭,你跟他急,他才不著急呢,

    他住樓上,淹的又不是他,還口口聲聲要看證據,

    周陽都不知道怎麽說了,這明擺著的,水印、牆皮脫落、水滴印子、這些難道還不是證據?

    周陽火啊!沒處撒火!打他,揍他一頓,把他打壞了,還得給他掏醫藥費,自己不是更倒黴嗎?

    忽然想起來那句話不是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

    社區這回的意見,也是走法律途徑,

    “本來,如果這房東講道理,按照我們一般的工作程序,我們參與進來進行調解,那就很快能解決問題,

    “我們也想解決問題,但是,目前看來,解決不了,”

    “而且,現在已經有半個多月時間了,這麽長時間,你家又出現衛生間漏水的新情況,

    “如果再無休止拖延下去,你的損失會加大,”

    “是的呢,我現在很大一部分精力也給牽扯進來,都不能安心工作、安心休息了!這不是欺負人到家了嗎?!”

    周陽越想越窩火,他決定,走法律途徑,上法院去打官司!

    他沒有打過官司,他得先去法院了解一下怎麽打官司!

    社區附近,有一個區級法院,周陽抽空,來到法院,

    門口也是需要登記,還需要安檢,然後才可以進去,

    周陽問明白打官司需要去哪個部門怎麽走,然後,來到法院大樓二樓的立案庭,

    這是一間很大的屋子,櫃台高大,達到周陽肩膀那麽高,上邊是像防盜窗那樣的不鏽鋼柵欄圍著,

    櫃台裏麵坐著穿像法官那樣製服的人員,也就是櫃台服務人員,

    周陽來到櫃台,把門口進來時填寫的登記表遞了上去,

    這登記表上有姓名,住址,電話,事由等等,

    櫃台服務人員是個中年女法官,周陽也不知道該怎麽稱呼,反正就是女的櫃台服務人員,

    她看了看登記表,

    “你這個是打官司嗎?”

    “是的,我要打官司,我家樓上那個住戶不講道理,所以,我要走法律途徑,”

    “嗯!那屬於民事訴訟,你這樣不行,我們這邊是立案庭,你要打官司,隻提供這登記表不行,你需要提供證據資料,”

    “哦,啥叫證據資料?”

    “就是你要跟誰打官司?你的被告叫什麽名字,現在家庭住址,聯係方式,還有為什麽要告他,”

    “是啊,我那上麵不是都寫了嗎?那個人的名字,聯係電話,還有就是住在我樓上的地址,事由,”

    “你要告誰?”

    “就我樓上的那個房東張老頭啊!”

    “他現在住哪裏?”

    “哦,不知道,他老房子在我樓上,這個地址不行嗎?”

    “不行,要他的現住址,還有身份證號碼,最好還有固定電話,”

    “哦,啊?還要他的身份證信息?”

    “是的!”

    “這個我到哪裏去弄啊?別人的身份證信息一般怎麽可能隨便告訴別人呢?”

    “你回去整理一下,寫個狀子,我這裏給你一個格式,你拿回去,寫好了再過來,”

    櫃台女法官給了周陽幾張紙,上麵有標準的表格,

    “這上麵各種項目都填好了,再拿過來,”

    周陽接過來,看到上麵很詳細的標準格式,原告、被告姓名,身份證,現住址,事由等等,

    “好吧,謝謝啦!”

    周陽拿著這標準格式,來到社區,

    “你看,我這邊剛去了法院,人家說,要立案,先要填寫狀子,我這幾個得填寫一下,還有身份證信息,這個有點難度了,你們社區得幫幫我,”

    “哦,那個老先生我們也不知道他住哪裏,因為他不是我們社區的,所以,這個我們也無能為力,而且,還需要身份證,這個,真的沒有,”社區工作人員麵露難色,

    “那怎麽辦?”周陽看著手裏的表格,這一關都過不去,還怎麽打官司?

    “這個,得去派出所查,隻有派出所才能知道,”

    “對呀!我把這茬忘了,派出所查個人,那不是小菜一碟嗎?謝謝啦!”

    周陽來精神了,小區南大門那邊,就是派出所,派出所現在都聯網的,不管你是哪邊的,隻要上電腦,一查就都能找到!

    興衝衝,周陽趕到派出所,門口有接待室,

    “我這邊需要打個官司,要填寫材料,我要查一下被告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說著,周陽把法院的那個標準格式遞給派出所接待員,

    “哦,要打官司,”接待員慢條斯理的看著那張表格,看了足足有五分鍾,

    “你要查別人的姓名、固定電話、身份證號碼?”

    “是的,我要告他,他不講理!”

    “你叫什麽名字?”

    周陽把自己的身份證給他看,

    “他住你樓上,那不是就有地址了嗎?”

    “他這個是舊房子,租出去了,他是房東,現在住我樓上的是租戶,我要告的是房東,我不可能告租住的租戶,”

    “哦,那就是說,你要查一下房東的現在住在哪裏,”

    “對!還有他的身份證號碼,”

    “查不到!”接待員放下表格,說道,

    “啊?為什麽?你們這裏不是派出所嗎?派出所難道還查不出一個人嗎?”

    周陽這個氣,費了半天勁,你告訴我說查不到?打死我也不信!

    “派出所當然能查到!”接待員說,

    “對啊!什麽?難道你這裏不是派出所嗎?”

    “我們這裏當然是派出所,隻是,不是什麽人都可以隨便查詢的,每個人都有權利保全自己信息的權利,”

    “哦!就是說,一般人是不可以隨便查詢別人的信息的,是嗎?”

    “是的!你這個,要打官司,你得有法院開個查詢介紹信,或者,律師函,那才能查,”

    “哦,那就是說,我今天不能查到了?我得有個查詢手續?”

    “對的!”接待員把表格還給周陽,

    手裏拿著表格,周陽一臉的無奈,情況很清楚,派出所人家有人家的規矩,哪能隨便什麽人都可以來查詢呢?人家沒錯!

    那麽,人家說了,得法院開個介紹信,或者證明,再過來查,那不是就解決了嗎?這個還是可以有的,

    周陽鼓起勁,今天我就還不信了,死老頭,怪不得那麽死硬,“你去告好了!”,他肯定知道周陽不會告他,多麻煩!

    周陽來勁了,不信了就,他再次來到法院,門口登記好了,安檢一下,再次來到立案庭,

    還是那個女法官櫃台服務員,

    “您好,我這邊還沒查到那個房東住處和身份證信息,派出所那邊說,得您這邊法院開個證明,或者介紹信給我帶過去,他們才給查詢那個被告的信息,”

    “哦,這個我們這裏不會開證明的,因為你這個還沒有立案,屬於立案前準備階段,我們這邊不管的,

    “按照要求,誰要打官司,就由誰來舉證,提供材料,至於你怎麽提供材料,怎麽搜集材料,那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解決,”

    “啊?你們不給我開證明,我怎麽去查?人家派出所說的對,每個公民都有自己信息不被查詢的權利,除非有法院證明、法院介紹信,”

    “那個,你連告誰都不知道,你還告個啥?最起碼你得知道被告是誰,你還有個辦法,你去找個律師,律師有權利查詢的,他們有辦法!”

    周陽看這個法官那堅決的表情,知道,在這裏,是不可能拿到介紹信、證明的,再煩也沒用!

    請個律師,這個可以試試,至少也是個辦法,先去了解一下也行,不一定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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