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圖騰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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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器的燒製需要時間,於是, 第二天惠真被留下來看著他們臨時挖出來的火窯, 盡管隻是在地上挖了個洞的那種簡易火窯, 怎麽也要隨時看一下陶器的燒製情況。而且, 五個人中, 事實上武力值最低的, 也確實是惠真,將他留在部落裏,相對要安全許多。
畢竟, 連索爾也不知道,這個世界的猛獸,到底有怎樣的攻擊水平,還是謹慎一些好。
這天索爾幾人出去的時候, 部落中人仍然以為他們隻是在林子邊緣轉轉, 卻不知道他們已經在夏琳的帶領下最大限度地深入了這片原始叢林,甚至沒有走原本部落狩獵隊們開拓的熟悉路線。
不過,第一天他們並沒有搞出什麽令人驚異的事情來, 夏琳也需要一點時間來熟悉這裏, 隻是, 他們從山林深處總算找到了令他們感動的東西, 遠比什麽最珍奇的猛獸更加重要!
“絕對是鹽泉!”時楚興奮地說。
夏琳喝了一口帶著鹹味兒的泉水, 語聲輕快, “如果沒有領路的, 恐怕很難發現這裏。”
這片鹽泉算不上大, 動物們天然也有著尋找鹽泉的本領,它們本能地也需要補充鹽分,而且鹽泉的鮮鹹味道同樣會令動物趨之若鶩。
夏琳對山林的熟悉要遠超任何人,她天然能與植物和動物溝通,所以,要說誰能在這片廣闊無邊茂密深幽的原始叢林裏找到這種關鍵的地方,除了她之外,別人都很難做到。
而且,下一次來如果沒有夏琳帶路,他們一樣基本上沒太大可能能到這裏,正常人都很容易迷路。
“這裏沒有人的話,剛好可以毫無顧忌地使用魔法。”張宗瑞說,“這樣帶鹽泉回去帶不了多少,我們先蒸一些食鹽出來,裝在夏琳的那個小皮革袋子裏。”
“這要怎麽蒸?”索爾看了看四周,“先生起火來麽,今天恐怕來不及啊。”
“來得及,抓緊一點時間的話,可以在天黑前趕回去。”
他們出來的時間很早,天剛蒙蒙亮,到這兒幾乎就花了小半天,這會兒已經快到中午,要在天黑前趕回去,可沒多少時間了。
反正鹽泉很多,張宗瑞可以慢慢嚐試,順帶練一下他對魔法的精準控製。
本來,他並不擅長火係魔法,作為一名牧師,他隻涉獵了光係魔法,畢竟不是專業的魔法師。但是,自從瓦萊裏安大師被召喚到現代之後,他那豐富的藏書給了張宗瑞極大的便利,因為現在組成的隊伍裏隻有他一個可以使用魔法的了,再沒有能找其他魔法師的餘地,他就需要增強這方麵的涉獵。
魔法這東西,其實很多都是天生的,需要對魔法元素的親和。沒有天賦的人,哪怕再努力,也是無法走上魔法這條路的。但張宗瑞能成為牧師,學習光係魔法,可不是因為他對什麽光明神的虔誠,他本來就擁有對魔法元素的親和,才能做到這一點。不過,不同的魔法元素,於他而言也有不同。他在接觸那些魔法元素的時候,最容易的是光元素,其次是雷元素,這是正常的,懲戒牧師經常就是這兩種屬性,比如蘭斯這個教會的戰鬥天使,就擅長雷係法術。
不過,雷光與火勉強也算是有關聯的元素,所以,張宗瑞對火元素的親和度也能達到中等,木係水係和土係就不行了,親和度極低,就算是學,也隻能學一些學徒級的魔法。
因為火係還算可以,所以張宗瑞這麽長的時間,已經構建了幾個火係魔法的雛形,並在漸漸熟悉運用。
再加上瓦萊裏安這個現成的空間魔法大師在,他甚至學會了一些不算太難的空間魔法,當然,太過複雜的,就超出他的能力範圍了。
實在不行的話,他還有從係統那裏換來的放在空間戒指裏的卷軸。
流動著的鹽泉被切割出差不多一立方米的一塊,這是張宗瑞的空間魔法能夠做到的極限大小了,然後,他抬起法杖,念出了一句艱澀的咒語。
熊熊火焰在水中燃燒了起來,那塊被切割出來的鹽泉迅速蒸騰起白色的霧氣,一兩分鍾之後,那裏隻剩下一些白色的結晶留在遠處。
時楚運起內力,躍起一抄,一小把鹽花就落入了他的手中,再小心翼翼地裝入了夏琳帶著的皮袋子裏。
這裏是許多動物都喜歡來的地方,索爾一直在周圍警戒,照理來說,動物們喜歡來的地方,沒可能一隻猛獸都瞧不見,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們嗅到了這裏危險的氣味,貿然闖入警戒圈的,幾乎都是一些普通獸類。
他們今天不是專門來找猛獸的麻煩的,既然碰不到,也沒有強求,挑了一些獵物,準備帶回去。
那邊張宗瑞的額上已經沁出了汗珠,臉色也變得有些發白。
“就到這裏吧。”時楚忍不住說。
張宗瑞出了口氣,閉了閉眼睛說,“最後一次,帶回去的這些至少要夠我們吃一陣子。”
他們暫時沒準備將鹽分享到部落,畢竟不大容易得到,而且不好解釋他們是怎麽獲得的這種白花花的鹽粒兒的。
果然,他們回到部落的時候,天剛黑透,也有部落中人隱約看到了他們帶回來的獵物,見體型並不怎麽大,倒也沒有在意。
這時節到了晚上,除了部落火塘保留的不滅篝火之外,再沒有半點燈火。自從有了火之後,人類一直害怕會失去火,所以火塘的火是終年不滅的,意在不論什麽情況都要保留火種。
這樣的天地寧靜之中,他們漸漸也能在冰冷的石床上入眠了。
在部落的狩獵隊出發的前兩天,一大早索爾就去找了桑。
“這是……你們自己做的陶器?”桑十分驚訝,看著麵前稱得上“精美”的陶器。
烏部落的人不擅長做這種東西,嗯,甚至可以說不僅僅是不擅長,而是幾乎不會。部落裏的那些陶器,都是和隔壁一個叫栱的部落換來的。
而且,就算是栱部落的陶器,比起眼前這一隻線條流暢優美,外表平滑還雕刻了簡單花紋的陶器,簡直就是雲泥之別。
桑小心翼翼地捧起這個罐子,別看這樣脆弱的一個陶器,在那些富有的部落,能夠輕易換回一頭被宰殺的猛獸!
“是的,之前在部落的時候,我弟弟跟人學過製作陶器。”索爾回答。
桑看向他,“你弟弟?”
“那個叫惠真的弟弟。”索爾說。
這個年代的人,名字並不強求都是單字,隻是叫起來,幾乎都是叫單字,是為了好記,也是因為一個部落裏除了巫之外,大家都不識字,你取個再複雜的名字,誰也不懂是什麽意思。名字對於他們來說,隻是一個稱呼的代號,這個代號,當然是越簡單越好。
桑想了想,更驚訝了,因為她的記憶力不錯,想起了索爾說的那個,是她以為唯一一個能跟著索爾進狩獵隊的孩子!她有些遺憾,為什麽不是弱小一些的孩子呢。
索爾沒有再說什麽,將陶器過了明路之後,他們晚上就能喝上熱騰騰的湯了,感動!
很快,繼陶器之後,他們又一次震驚了桑。
除了那位會做陶器的孩子之外,其餘幾人,獵到了一頭猛獸!
而且,不是那些稍弱一些的,或者是已經受傷了的猛獸,而是一隻部落的狩獵隊碰到了,都覺得棘手的成年骨鬃狼!
它雖然被稱作狼,和時楚他們記憶裏那種狼的概念壓根兒不是一回事。它看著,很像是野豬和狼的結合體,大小再乘以個三四倍,大約就是這種骨鬃狼了。
再加上它被乘倍數的可不僅僅是體型,還有凶猛的程度,也要遠勝於狼和野豬,凶殘程度大約要乘以個十,就差不多了。
這個世界並不是正常的原始社會,部落中人大多體型彪悍,那些狩獵隊的戰士們身高接近兩米的都有不少,力氣也要比正常人大太多了,就這樣碰到一頭猛獸仍然會有傷亡,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難道是那個索獵到的?”
“你在開什麽玩笑,骨鬃狼是那麽好獵的嗎?狩獵隊也要一個隊伍的人才能拿得下來,憑索一個人是絕對不可能的!可是那三個……看著都很弱啊。”
“也許隻是看著弱。”
部落中人竊竊私語,然後看著索爾去找了族長。
“他要做什麽?”
第二天,他們就明白了,部落的狩獵隊出發了,二隊裏頭多出了四個人,正是剛進入部落,又有獵到骨鬃狼在前的索爾四人。
狩獵隊在眾人閃閃發光的眼神中出發了,索爾幾人更是成為了大家目光的焦點。
剛進部落,三個人都是剛成年呢,就能進了部落的狩獵二隊,這在以前是很少見的,難怪被人用羨慕。
他們不知道的是,索爾心中正在遺憾。
居然沒能進得了一隊……(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