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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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月光透過重重樹枝,映照在窗戶紙上,留下無數張牙舞爪,房間裏,燭光忽明忽暗,正在挑燈夜讀的李密,忽然覺得身上發冷。

    明明是炎熱的夜晚,明明外麵風不大,明明通風的窗戶並未對著自己,怎麽就覺得發冷了?

    李密看看四周,沒發現什麽可疑影子在門口或者窗邊一閃而過,卻終覺得有什麽東西在某個角落盯著他。

    這種感覺很不好,他從來沒有這麽疑神疑鬼過。

    旁邊,書僮正伏案打盹,房外,院門旁小房子裏,有一個看門的老仆值夜,外帶兩條看門狗,既然外麵沒動靜,那就說明一切正常。

    李密穩了穩思緒,收回目光,繼續看書。

    這是一本“傳奇”,寫作手法很特別,是以第一人稱“我”來敘述故事,李密讀過很多故事,從沒見過這種寫法,他覺得敢這樣寫書的人,要麽是瘋子,要麽是天才。

    反正不像是正常人。

    翻開書頁,他漸漸變成了“我”。

    我,是一名離開軍營歸鄉探親的武人,但另有一重身份,是“石塔西”的探員,奉命前往故鄉,調查一起奇異的案件。

    我乘坐火輪船,即將抵達家鄉,卻在頭一晚,於夜航的火輪船上,目睹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之後.....

    .我,回到了自幼生活的家鄉,灑掃完雙親的墳墓,隨後開始拜訪親友,其中包括當年常在一起玩的盧五郎,對方有事需要幫忙。

    那是一個陰鬱的下午,我站在熟悉的一座小院麵前,這是盧五郎的家,從三十年前開始就是,所以,我如同當年一般,喊了一聲,推開柴門走進去。

    在問候了盧太婆(盧五郎祖母)、盧阿叔(盧五郎父親)以及盧五郎及其妻子後,我第一次見到了盧五郎的兒子、那個生吃活魚的頑童盧小滿。

    一個尋常百姓家庭孩童應當擁有的衣著打扮,以一種理所當然,但又有些不對勁的方式出現在他的身上,到底哪裏不對勁,我說不上來。

    作為叔叔,我拿出了準備好的棒棒糖,這是在城裏最好糖果鋪買的招牌糖果,一枚兩文錢,有碗麵大,帶著漂亮螺紋,想來小侄子會很高興。

    盧小滿接過棒棒糖,笑眯眯的吃起來,我正要逗逗他,他卻毫無征兆舉起棒棒糖向地上摔去,隨後發出令人戰栗的哭叫。

    哭叫聲是如此的刺耳,讓我產生了怪異的錯覺,仿佛我所處的地方並非雞犬相聞的街坊,而是一個囚禁瘋子的牢房。

    盡管嫂子(盧五郎之妻)趕緊扯過孩子,摟在懷中不住安慰,而盧五郎歉意的跟我解釋,說孩子不懂事,請我莫要見怪,但我還是注意到盧小滿的些許異樣。

    盧小滿的樣子——他的麵色蒼白、仿佛沒有血色,雖然隻是個孩子,但舉手投足之間卻讓我想到了一種動物,那就是猴子。

    對,猴子,穿著衣裳,努力在扮作人的猴子。

    這個印象在我腦海深處揮之不去,以至於隱約覺得,似乎盧小滿正偷偷的觀察我。

    在盧家吃過便飯後,我跟著盧五郎轉到外麵一處無人拐角,他瞪大眼睛看著我,嘴角蠕動,片刻,從兜裏掏出一個小布袋。

    “這東西,不吉利,我不知該如何處置...”

    他有些惶恐的說著,邊說邊打量四周,似乎是害怕有什麽人偷窺。

    “我兒子看著這玉佩,會癡癡地笑,曾經扔到江裏,可過幾日,我打回來的魚,開膛後,發現玉佩在魚肚裏...”

    盧五郎說話帶著顫音,我很奇怪,因為好夥伴當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甚至還與人打賭,夜裏到墳地過夜,贏了對方十文錢。

    我接過小布袋,將其打開後,發現是一塊玉佩。

    一塊血紅色的玉佩,拿在手裏有些涼,這種感覺很奇怪。

    玉佩有些殘缺,缺口仿佛一個血盆大口,向著我張開。

    。。。。。。

    夜,長安一隅,麥府,進京述職的麥鐵杖正挑燈夜讀,手中拿著的書,是從他兒子手上“繳獲”的,這是一本“傳奇”,麥鐵杖本來想將其扔進火盆,但隨意翻看了一下後,便再也停不下來。

    他本不識字,後來入了虎林軍,漸漸就會讀會寫,多年的學習,讓他有了些許學問。

    所以能夠毫無障礙看、寫公文,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政績平平,此次回京述職,麥鐵杖打算向天子懇求,求天子讓他轉回軍職,帶兵打仗。

    對麥鐵杖而言,做將軍馳騁沙場多痛快,做刺史成日裏勸課農桑太無聊了。

    雖然明日就要入宮麵君,但這本書拿在手上,他看著看著,已是半個時辰過去。

    這本“傳奇”,居然是以第一人稱“我”來敘述故事,行文風格極其詭異,種種場景看起來不對勁,甚至有些滲人,讓人看著看著覺得心裏發毛。

    麥鐵杖可不是膽小鬼,一個人在漆黑的山林裏過夜,眼睛都不會多眨一下。

    此書詭異的敘事風格,正合他胃口,而現在看到的內容,愈發吸引人。

    “我”作為“石塔西”探員,在家鄉查案,發現許多線索,追尋著蛛絲馬跡來到大庾嶺南麓的韶州。

    韶州,當年陳國的衡州/東衡州地區,始興郡故地,是麥鐵杖的家鄉。

    也是那位驍勇善戰的歐陽使君揚名的地方。

    曾經為盜的麥鐵杖,對家鄉的山山水水再熟悉不過,而對於派兵抓住自己的歐陽使君(歐陽紇),他也記憶猶新。

    自己年輕時迫於生計做盜賊,被人抓了就隻能認命,所以麥鐵杖不怨歐陽使君,至於這位沒多久便舉兵反叛,那是對方自尋死路,麥鐵杖不想譏諷什麽。

    不過,有些齷齪小人,編排流言說歐陽使君之妻為猿擄走,奸汙後產子,其“野種”就是如今的歐陽博士(歐陽詢),麥鐵杖覺得此舉太過分了。

    這種鳥人要是讓他碰見了,必然往死裏打。

    麥鐵杖認得歐陽博士,覺得對方不過是長得那什麽了些,然則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為人子又能如何?

    拿這種事來編排,不僅侮辱活人,連早已去世的人也連帶著侮辱,不是大丈夫所為。

    現在,麥鐵杖看書看得入神,因為“我”來到韶州,發現了多年前,年輕的歐陽郎君(歐陽紇),在始興的一番詭異經曆。

    線索的來源,是一枚殘缺的紅色玉佩。(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