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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為防盜章  “你在說什麽, 蒙。”雷默沒想到蒙會突然如此說, 有些措手不及。

    “毛兔, 你沒打算和雷默成為伴侶嗎?”蒙沒有理雷默,直接看向毛兔,問道。他等的毛兔答案,若是他沒有考慮和雷默在一起, 那他就準備自己追毛兔,若是打算和雷默在一起,那邊罷了。

    “哦,這個?”毛兔一下子呆住了, 一時有些反應不過來。

    這邊雷默就黑了臉,“你先回吧, 天色也不晚了。”

    被趕出山洞的蒙還是忍不住說道:“你千萬別磨磨唧唧的,抓住時機,趕緊辦完事才好。”

    “行了,這事別說了,你還是趕緊回山洞吧。”雷默不知道為何他竟然有一絲奢望,同時又很是害怕,他現在根本沒辦法打獵,沒有足夠的食物都無法養活他自己,更何況毛兔。總不能永遠靠著部落的救濟或者蒙的救濟來生存?

    坐在山洞裏的毛兔腦子裏一片暈暈乎乎的, 他現在是雌性了, 和一個獸人單獨住了一個多月了, 他竟然覺得也不錯。

    可是他以前是獸人啊, 雖然隻是兔獸人,難道這輩子要找個獸人一起生活?還沒理清思路的毛兔就看著一臉灰敗的雷默進了山洞,仿佛受了很大的打擊。

    這又是怎麽啦?

    雷默是他在異世遇到的第一個朋友,兩人一起生活了這般長的時間,想想除了最初那幾天,相處的還是很舒服的。

    毛兔的性格簡單,他和人相處全憑著感覺走,彼此間都很舒服很隨意是他最喜歡的狀態。他和雷默相處就是這般,隻是感覺雷默偶爾很奇怪,整個人都是帶著一點壓抑的感覺。

    “毛兔,剛剛蒙說的你不要放在心上。”雷默小心翼翼地觀察著毛兔的表情,然後說道。

    “什麽不放在心上?你不喜歡我對嗎?”毛兔一看雷默的那種表情,就忍不住賭氣說道。

    說出口就有些後悔,他這還沒想清楚呢。隻是話已經出口,收不回來了。

    “怎麽會?”雷默脫口而出,自從他撿回來毛兔以後,他一顆心就落在上麵,若不是如此,也不會裝傻般不放毛兔單獨生活。

    然後兩人就愣住了,麵對麵看著對方。

    過了一會兒,毛兔才指著他旁邊的位置,慢慢出口說道:“雷默,你先坐下,我們說說話。”

    雷默坐下來後,他隻需稍稍抬頭就能看到他放大的臉,五官是很柔和的那種,不似蒙那種棱角分明的,顯得很冷硬的感覺。即便是因為吃不飽,骨頭稍稍突出了些,也不是很明顯。

    眼睛很是明亮透徹,仿佛隻要看一眼就能看進這人的心裏。怪好看的,毛兔想到。

    就是皮膚不太好,頭發的發質也不太好,卻營養缺水,都是幹幹的,而且臉上還起了皮,有點點黑。

    雷默忍受著毛兔一言不發的打量,氣氛怪異的他想要逃跑,身子明顯就要往後清,誰知被毛兔一把拽住。

    “要倒了!”帶著點點笑意,眼睛都要彎起來了,雷默心裏毛毛的。

    “你好好看看我,喜歡嗎?”毛兔心裏對雷默是越看越舒服,突然覺得和這人生活一輩子也不錯了,他自成年後獨自一個人生活了,日子過得還算舒適,隻是偶爾也會在晚上嫌棄太過安靜的大房子,所以他經常會回獸父雌父家裏,然後熱熱鬧鬧的獸父雌父吃一頓,住一晚上。

    來到這裏,連獸父雌父的家都沒法回了,沒有星際網,沒有隔壁小鬆鼠,他不敢想象若是一個人該怎樣過。

    這般想著,和雷默一起過竟是非常不錯的選擇,兩人已經提前同居適應了一個多月,他是非常滿意的,就是不知道這家夥的怎麽想的,作為獸人的時候他被拒絕了很多次,不知道作為雌性他的運氣有沒有改善。

    雷默被迫把視線集中到毛兔臉上,其實他早就偷偷看過很久了,在每一個夜晚的時候,即使晚上黑漆漆的一片,他也能看得清。

    毛兔長得特別好看是他在那個小樹林就知道的事情,圓圓的小臉上一雙黑亮的眼睛,時常透露出狡黠的目光,對,就像現在這樣,不知道在想什麽。雷默看著近在咫尺的人兒想到。

    毛兔剛來的時候是穿著一身潔白的獸皮的,不過現在已經成了灰的了。他之前的生活一定很好,雷默想著。若是跟了他一塊兒,怕是以後再也無法過上以前的那種日子了,他給他提供不了。

    毛兔見他一言不發就是盯著他看,心裏也開始打鼓,莫不是這家夥真的不喜歡自己?

    “毛兔很好,很漂亮。”雷默在心裏好好整理了一下語句,說道。

    “隻是雷默往後打獵困難,恐怕都沒辦法養活自己,毛兔肯定能找到更好的伴侶。”

    看著毛兔越來越不對的眼神,雷默下意識扭過頭去,不去看他那漂亮的眼睛染上怒火。

    這是現實,若他還是以前的雷默,他是絕對不會放棄的,他會打敗所有的競爭者展示自己的實力,然後給雌性打到最美味的獵物。滿足毛兔各種各樣的要求。

    這樣也好,蒙直接挑明了,他就不用繼續奢望,畢竟在這樣維持下去,對彼此都不是很好。他記得東邊有一排小的山洞,位置不錯,山洞收拾的也挺整齊的,而且一排都是空的,毛兔在那邊應該會很方便。

    “你就是這麽想的?”毛兔向來柔和的聲音,在安靜的夜晚突然聽起來陰測測的。

    他原以為這家夥是可能不喜歡他,沒想到是自卑的,他不是都說了要幫他治好他的傷嗎?好了不久能打獵了?(除了讀者,誰信呀!)

    再說了,他吃的又不多,還“吃草”,有比他更好養活的雌性嗎?實在不行,他還有係統,他們兩人辛苦些,多賺些銅幣就能在係統裏買肉來了,雖然係統比較坑,一斤普通牛肉三千五百銅幣,毛兔現在還不知道這個。

    “嗯,我就是這麽想的。”雷默雖然有點心虛,他不想毛兔走,但還是咬了咬牙,點點頭說道。

    “那你不要後悔。”

    獸人們為了節省體力,往往在回部落之前就把打到的獵物吃掉大半,剩下自己吃不了的獵物是拿回部落的。若是打得獵物多,拿回來的就多,打得少,拿回來的就少。

    拿回來的獵物,獸人們回來路過河邊的時候,就拿去簡單洗了,那洗法和雷默那天差不多,然後連肉帶骨一塊兒倒進一個大石槽裏邊,用石頭搗碎,然後才放到幾個大鍋裏煮上,就成了他那天的糊糊。

    “今天打到的獵物比往日裏要多一些,猛、豪和幾個獸人帶回來的都比前幾天多,所以糊糊裏邊的肉也會多點。”雷默和毛兔說道,再加上今天還弄了些紅薯回來,這天,大家應該稍稍吃飽一點。

    “嗯,以後會更好的。”毛兔說道。他忽然覺得,來到這個部落,他應該努力做些什麽,讓這個部落的人日子過得好一些。

    雷默能聽得出雌性聲音裏的認真,好像他說的並不是美好的希望,而是即將實現的現實。

    最終,毛兔還是沒有吃熬出來的糊糊,不過走的時候,族長猛從一個獵物上麵割了一塊兒肉,送給了毛兔,毛兔沒打算要,但是拗不過族長,最終還是收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