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大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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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初文學熱,全國三個青年,兩個半搞創作。
1981年的時候,中青社舉行過一次大型座談會,就談一首詩和一篇小說。寫詩的叫顧城,寫小說的叫馬衛都。
當時還是工人的馬衛都,在《中國青年報》發表了一篇小說叫《今夜月兒圓》,寫一個車工被車間女神愛上的故事。
這年頭愛情是個稀缺品,人見人愛。而文學被禁錮十餘年,剛剛開閘放水,全民沸騰。
《中國青年報》發行量500萬,再加上傳閱的次數,起碼幾千萬,老馬一夜就成了爆款,讀者來信都用卡車拉。
後來《青年文學》的主編親自登門邀請,老馬就成了雜誌編輯,學曆最低——小學四年級就輟了學。
至於汪朔,以前當過兵,倒騰過彩電,賣過假藥,從醫藥公司辭職後專業寫作。這會已經寫了《空中小姐》,在文壇略有薄名,但遠沒到養家糊口,大紅大紫的地步。
倆人都是大院子弟,認識很早。今天老馬是陪汪朔來泡妞,就是那個女生沈敘佳,也是《屈原》的女主角。而起衝突的那兩個人,亦是沈敘佳的仰慕者。
卻說四人上了車,互相通名。汪朔剛才慫的一逼,現在又能耐了,“哥們幹嘛的,以前練過?”
“沒有,就是平時愛鍛煉。”
“那也不容易,瞧這身子骨,哪兒人啊?”
“鞍城的。”
“過來出差?”
“不是,在《紅樓夢》培訓班當演員。”
“哦,紅樓夢啊!”
汪朔一眨巴,有點驚訝,隨即嗤笑道:“你演什麽啊,紅樓夢裏還有練塊兒的賈寶玉呢?
我聽說導演是王扶霖,這人我覺得不靠譜,他拍那《敵營18年》就不靠譜……聽說你們還找了幫紅學家來改,哎喲,哪有這麽幹的?紅學家多無聊啊,一幫人全是考證索隱派,都不是正常文學評論。
我跟你講,中國兩大不靠譜讀者群,一個是吃魯迅飯的,一個就是紅學家。這幫人的話不能聽,他有利益在裏頭,他吃這碗飯的,怎麽還能改呢……”
許非聽得直樂,目光在仨人身上轉來轉去,新鮮又有趣。
這貨真是一話癆,逼逼個沒完沒了,末了一轉,“不過今兒你仗義,我這人不欠人情,正巧趕上,一塊去搓一頓。”
“我還得趕回去,心意領了。”
“謔,不給麵子?”
“真不是,我住的地方太偏,晚了就沒車了。”
對方再三拒絕,汪朔有點不爽快。但老馬結婚數年,都奔三十了,過了那個混不吝的勁兒,道:“那就不勉強了,咱們留個電話吧,有機會再聯係。”
汪朔說沒電話,隻老馬留了個單位座機。
許非把紙條揣進兜,也不以為意,看看前麵站台,笑道:“我到站了,兩位回見。”
一聲汽響,車門打開,他後腳剛邁下去,就聽著一聲嘀咕,又好像故意讓自己聽見似的。
“臥槽,裝什麽逼啊,我特麽請人吃飯誰不給麵兒?”
汪朔啐了一口,繼續道:“現在基層群眾這麽牛逼了麽,我看這孫子也是低階級,得教育!”
大院子弟嘛,看哪兒都是基層,看誰都是傻逼,剛才客氣幾句,都是看在出手相救的麵子上。
老馬卻揉了揉鼻子,道:“我老覺著他好像認識咱倆,不是那種認識,他就像知道咱們倆的一切故事,就那種審視你發現沒?
而且像咱們搭話,見麵聊天,肯定要問你幹嘛的啊,在哪兒工作是吧,你看他問了麽?什麽都沒問,我覺著這人挺有意思。”
“對,他剛才看我也是那種眼神,特新鮮,又帶著點好玩,反正挺奇怪的。”沈敘佳道。
“奇怪什麽啊?就不許人家斜眼白內障麽?我看就是一裝蒜的。”
汪朔大腦袋一晃,給許非的形象拍了板。
…………
天蒙蒙黑的時候,許非才回到招待所。
在院子裏,正趕上陳小旭和張儷逛街回來,晃晃悠悠的,手裏還拎著半拉西瓜,沒塑料袋,用麻繩兜著。
現在已經允許農民進城賣東西,京城還劃了幾個自由市場,啥東西都有,價格還便宜。
“你幹什麽去了?”
“看舞劇唄。”
“喲,你還真自己去了。”
倆姑娘眨眨眼睛,跟著都掩嘴一樂。
“不然怎麽著,也沒人陪。”
許非提起就不愉快,這一天過的真是精彩紛呈。
“這話說的,我們為什麽要陪你?”
陳小旭回了一嘴,又覺得不太對,又不知道哪裏不對,好在張儷接過話頭,“好了,上去吧,我們請你吃西瓜。”
三人到了二樓,胡則紅和東方文櫻不在。陳小旭從來不幹活,張儷就找了把刀,準備切瓜。
“哎,等會兒!”
許非連忙叫停,“你這麽吃瓜是沒有靈魂的,我去拿個勺。”
他飛速跑到三樓,拿了個羹匙下來,“吃西瓜得這麽吃,這才叫……呃……”
他撓撓頭,一個勺,三個人,三個人,一個勺。
“算了還是切吧。”
嘁!
倆姑娘齊齊鄙視,張儷利索的切成小塊,手法嫻熟,一看就常做家務。
西瓜還沒到大幅上市的季節,口感稍差,但在炎熱的夏夜裏也十分滿足。陳小旭啃著瓜,偶然一抬眼,注意到許非的手背上有擦傷。
“你又跟人打架了?”
“什麽叫又啊,我就不能是蹭的?”
“哼,你以前跟人打架,就是這種擦傷!”
“他經常打架麽?”張儷奇道。
“小時候經常打,後來就少了,帶著我跟一群小孩子,一個對八個,被打的滿臉是血都不求饒,我就在旁邊看著。”
陳小旭吐出一粒籽,幽幽道:“真懷念小時候。”
什麽鬼?
許非翻了個白眼。
“出事了!出事了!”
正懷念童年時,胡則紅忽然跑了進來,“出大事了,你們還有空吃瓜?”
她抄起一塊西瓜就啃,“樂韻跟王導吵起來了,好大聲,樂韻剛走!”
“啊?為什麽啊?
“這大晚上,她怎麽走的?”
“小轎車接的,說認識個男的,要出國。”
“什麽出國,是去香港。”
東方文櫻也進了來,消息更準確一點,“說是認識個香港明星,人家要帶她去香港結婚,樂韻就同意了。王導不放人,倆人就吵起來了。”
“……”
仨人麵麵相覷,事情來的太突然,也太勁爆。而且不光205,樓上樓下亂糟糟的,看來已經傳開了。
當然,鬧心的是劇組領導,同學們都是看戲的,還有覬覦王熙鳳的那幾個,瞬間覺得自己機會來了!
許非對這事了解一點,但不曉得啥時候發生的,原來她這麽早就認識羅烈了。
據後世的八卦文章記載:羅烈受邀來做一個活動,樂韻也有參加,對其一見傾心,就開始追求。
樂韻才十七歲,年輕單純,很快墜入情網。
這年頭的人大多崇洋媚外,削尖了腦袋往外鑽。香港在內地人眼中,就是個繁花似錦,紙醉金迷的花花世界,能嫁給香港人,還是個大明星,是件非常榮耀的事情。
羅烈當時已有妻兒,把樂韻帶去香港後,隻能把她藏在別墅裏,並介紹拍了一些戲。
後來事情敗落,羅烈趁機甩掉了她,且鬧的人人皆知。作為小三的樂韻走投無路,事業低潮,加上又把母親接來香港,生活愈發窮困潦倒。
她無顏返回內地,感情失敗,生活困苦,母親又長期抱怨……終於在某個早晨,站在剛擦好的玻璃窗前,跳了下去。
“這個……”
許非沉吟著,自己也沒啥辦法啊。
她願意跟著羅烈走,自己哪來的拯救力,不讓人家去香港。而且也沒啥交集,頂多就提醒一句,要慎重考慮。
她聽就聽,不聽也就不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