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二百零九章 爭議和關注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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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版】

    當然了,說這些太遠了,那就說點現實的,或者說已經存在的事實。

    即便是降落到地球上的宇宙隕石價值都非常高,像一些鐵隕石價值更高,一些品相好的,能夠賣出天價。

    這正因為是這些隕石的價值非常高,所以出現了一種新的職業,叫做尋星師,又叫尋隕師。後者太過通俗,所以這個行業的人一般以前者自居。

    其實說白了,就是尋找星星的人,隻不過這些星星不是天上的,而是落到地上的。在這部分人認為,這些隕石都是天上的星星,至少曾經是,隻不過掉落到地上來了。

    所以很多這些尋星師們奔波於各種沙漠戈壁地區,又或者是冰原,南極等人跡罕至地區。因為這些地區人跡罕至,人類活動比較少,所以會有很多隕石碎片。

    而南極呢,更是這些尋星師們的學家天體學家們的樂土,因為南極的隕石碎片非常多,所以每年都會有大量的人前往南極尋找這些隕石碎片。

    每當世界那個地方出現大規模隕石雨,或者是出現大的隕石墜落的事件後,可以看到,就有很多人從全世界各地趕到這個地方,他們的目的很簡單,就是本著這些墜落下來的隕石碎片去的。

    我們國內也一樣,國內好幾次著名的隕石墜落事件,就有很多人趕去尋找。隻不過關於隕石的定義現在還很模糊,又說隕石是屬於國家資源,應歸屬國家所有,普通人找到要上交國家。

    而也又說隕石不屬於國家所規定的礦產目錄中所包含的資源,法無禁止皆可為,那麽就可以說隕石應屬於個人所有。

    但不管怎麽樣,它的價值已經是越來越高了。一些好的隕石據說可以賣到數萬,數十萬元,甚至數百萬元等等。

    而海外的市場行情更加火爆,賣出天價的隕石比比皆是。

    而這些還都是墜落到地球上的小隕石,石隕師,鐵隕石等等這些普通隕師。如果是這樣的黃金隕石星核,試想一下,它如果被運回地球,它的價值有多高呢。

    就算是達不到這家專業機構的估價,估計也差不了多少。甚至可以說,這家專業機構的估價已經偏於保守,太低,說不定還能夠賣的更高。

    當然了,現在也會存在一個問題,這也是大家所關心的,那就是這顆黃金隕石星核的所有權問題,以及如何處置問題。

    按照世界相關太空條約,月球及其自然資源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月球歸所有人類所有。而根據這條條約,那麽這顆黃金隕石星核也符合這條條約規定範圍之內,那麽就意味著這顆黃金隕石星核也應該歸全世界所有。

    但是呢,這裏麵也又設計了一個問題,那麽這顆黃金隕石星核真的屬於是月球資源嘛。就像是目前國內對於認定隕石屬於自然資源這件事存在爭議一樣,月球上的隕石屬於月球資源嘛,這個也存在爭議。

    除此之外,相關太空條約雖然規定月球及其自然資源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產,但這種天體的集體所有製與生俱來就會存在一個所半生的問題。

    人人都有,不見得人人真的擁有。用經濟學術語來說,就是“公地悲劇”問題。

    它講的是有一種不能排除其他人使用的公共資源(如海洋、極地、大氣),由於其資源總量有限,一部分人或全體人的濫用將導致其他人或全體人的使用受到損失。

    就拿國際條約明確規定歸全人類所有的南極洲為例,這是一塊礦產豐富、擁有整個地表淡水儲量72%的無主之地。<101nove.coenter>

    但盡管如此,英國、澳大利亞、法國、新西蘭、挪威等7個國家曾先後對它提出主權要求。

    在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的時候,這七個國家依據各自所提出的所謂“發現論”、“占有論”、“扇麵論”自行決定對83%的南極大陸實施瓜分。

    但隨著二戰爆發,這種這種霸占瓜分行為才被迫終止。戰後世界秩序重訂,又開始有國家將目光對向了南極洲,相關的爭奪也開始激烈話。

    為此,到了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有距離南極最近的阿根廷、智利與應該等十二個國家簽訂了《南極條約》,規定南極洲僅能用於和平目的。

    但這樣的條約也具有時代局限性,《南極條約》隻暫時凍結了各國的領土主權要求,附屬於領土的諸如大陸架等方麵的權利則沒有界定。

    這也意味著,關於南極的爭奪其實一直沒有停下。

    當然了礙於世界格局,各國角力,所以使得南極才保持如今這個情況格局,那就是沒有國家對南極進行占領。

    但實際上呢,各國對於南極的爭奪從未停止。南極地區蘊藏著神秘的地球信息,豐富的資源礦藏,對於每一個國家都具有重要的科學和政治經濟意義。

    就比如南極地區有4個必爭之點:極點、冰點、磁點和最高點。前三個點已分別由美國、法國和前蘇聯占據。

    月球也是類似南極這樣的“公地”。但國際條約隻是規範這塊地屬於全世界所有,但它作為國際法文本,隻能規定一些大原則,不可能事無巨細。

    例如條約裏麵規定“所有締約各國都享有不受任何種類的歧視,在平等基礎上,並按照國際法的規定在月球上從事科學研究的自由”。

    但是提取1克氦進行可控核聚變“研究”是大不一樣的。

    這就像是倭國,每年都會以科考的名義去南極海域捕捉鯨魚。說是進行科考研究,但實際上呢這些以科學名義捕捉上來的鯨魚全部都被宰殺,成為了倭國民眾餐桌上的食物。

    這也是世界環保領域最被關注的一件事情,雖然各國和環保人士抗議了這麽多年,但倭國依然我行我素,別人拿它也沒啥辦法。

    再比如,“各締約國可在月球上建立配置人員及不配置人員的站所”。但是呢,月球上上的這些資源也是有限的,有的地方資源豐富,地勢優良,適合開發居住,比如有的地方氦三儲量比較高,水資源比較豐富。有的地方維度比較適合飛船的降落和升空。

    那麽這些地方該如何劃分呢,顯然不可能是人人有份,這世界從來沒有那麽友愛團結。

    所以到底是秉持誰有權先到先占呢?還是靠實力來說話,這也是一個問題。

    所有對於這顆黃金隕石星核的歸屬權問題非常複雜,不止是普通民眾在關注,甚至一些專業機構,專家教授,甚至是一些國家開始關注。

    甚至有幾個小國都已經發布聲明,稱這顆黃金隕石星核應該歸全世界所有,浩宇科技不能獨占,必須貢獻出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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